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审阅报告-无保留结论(合并)

2审阅报告-无保留结论(合并)

来源:年旅网
审 阅 报 告

大信阅字[20**]第*-*****号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年××月××日

- 1 -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