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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保门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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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保门诊工作制度

1.设立全日儿保门诊,配备专职的儿保医生;实行首诊负责制;工作有计划、总结。

2.开岁儿童系统管理,建立健康档案,一岁以内体检4次(满月、3个月、6个月、9个月)每半年一次每年体检一次。

3.做好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指导、追踪工作,提高母乳喂养率。

4.提高儿保门诊工作质量,筛选体弱儿并按《桐庐县体弱儿管理常规》进行专案管理,矫治效果不佳的及时转诊。

5.做好辖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核实、上报工作,和自动出(转)院儿童的追踪随访工作。

6.积极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并组织婴幼儿家长参加育儿知识讲座。

7.做好小儿“四病”防治工作,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儿童计划免疫。

8.做好资料的登记统计工作,及时、规范上报各类报表;定期做好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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