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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煤矿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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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济宁市金桥煤矿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

(试行)

济宁市金桥煤矿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目 次

1 2 3

范围 ...........................................................................................................................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术语和定义 ................................................................................................................ 1 3.1 3.2 3.3 4 5

术语............................................................................................................... 1 操作使用动词 ................................................................................................ 3 设备状态定义 ................................................................................................ 3

总则 ........................................................................................................................... 4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 5 5.1 5.2 5.3 5.4 5.5 5.6 5.7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职责 .............................................................................. 5 双签发时工作票会签人的安全职责 ................................................................ 5 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 5 变电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职责 ........................................................................... 5 线路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职责 ........................................................................... 5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 5 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职责 .................................................................................. 6

6 工作票执行要求 ......................................................................................................... 6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6.10 6.11 6.12 6.13 6.14

一般规定 ....................................................................................................... 6 确定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 ....................................................................... 8 工作票的选用 ................................................................................................ 8 工作票的填写 ................................................................................................ 9 工作票的签发 .............................................................................................. 11 工作票的接收 .............................................................................................. 11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 12 工作许可 ..................................................................................................... 13 工作监护 ..................................................................................................... 15 工作负责人变更 ........................................................................................... 15 工作间断与转移 ........................................................................................... 16 工作票延期 .................................................................................................. 17 工作终结 ..................................................................................................... 17 工作票终结(仅限于变电工作票) .............................................................. 18

7 工作票填写说明 ....................................................................................................... 18 7.1 变电工作票填写说明 .................................................................................... 18 7.2 二次措施单填写说明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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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线路工作票填写说明 ...................................................................................... 22 7.4 安全技术交底单的填写说明............................................................................ 24 8 9

工作票的管理 ........................................................................................................... 25 工作票的审查及保管 ................................................................................................ 26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变电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 ...................................................... 29 附 录 B(规范性附录)线路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 ...................................................... 30 附 录 C(规范性附录)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 31 附 录 D(规范性附录) 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 34 附 录 E(规范性附录) 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 ............................................... 37 附 录 F(规范性附录)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 39 附 录 G(规范性附录)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 42 附 录 H(规范性附录)二次设备及回路安全技术措施单 ............................................... 45 附 录 I(规范性附录) 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 ........................................... 47 附 录 J(规范性附录)线路安全技术交底单 ................................................................. 48 附 录 K(规范性附录)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 .......................................................... 49 附 录 L(规范性附录)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 50 附 录M(规范性附录)变电工作间断续表 ..................................................................... 51 附 录N(规范性附录)线路工作间断续表 ..................................................................... 52 附 录O(规范性附录)变电工作票月统计封面 .............................................................. 53 附 录P(规范性附录)线路工作票月统计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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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1.1 本细则规定了济宁市金桥煤矿内执行电气工作票的主要原则及其管理制度。 1.2 本细则适用于济宁市金桥煤矿内各供电、输变电、调度、通信、自动化运行部门的电气工作,以及系统内所有电力生产企业从事架空线路及电缆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基建安装工作。济宁市金桥煤矿从事电力生产的运行、检修、试验、施工人员、安监人员、其他生产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建投产过程中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规定。

1.3 云南电网内的用户变电站的电气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配电网络(农网)的电气工作票及标准由各供电企业参照本细则制定相应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细则的引用而成为本细则的条款。在细则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细则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CSG 1 0004—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发电、变电部分) Q/CSG 1 0005—2004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3 术语和定义 3.1 术语

电气工作票:是指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的书面依据。

工作票签发人:是指确认工作必要性、工作人员安全资质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的审核签发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必须是工作班组所在部门或单位(含外单位),具有签发资格的人员。

工作负责人:是指组织、指挥工作班人员完成本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员。 工作监护人:是指不参与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成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任人员。

值班负责人:是指变电站当值运行的指挥者,掌握变电站电气设备状态,负责受理工作票,对工作范围内现场安全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的责任人员。

工作许可人:是指与工作负责人直接联系的当值的值班调度员、工区值班员或变电站值班员,负责落实完成各项安全措施,负责办理工作许可、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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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班人员:是所有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包含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厂家人员、吊车驾驶员、外协人员等)。

外单位人员:是指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从事非生产运行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设备、设施维护工作人员或基建施工人员(含设备所属单位的多经企业及省网公司所辖范围内非设备所属单位的人员)。

双签发:是指外单位人员在变电站内或线路上进行工作需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已经本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由变电站或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即会签)的程序。双签发时变电站或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票签发人也称为工作票会签人。

计划工作时间:是指不包括设备停、送电操作及安全措施实施时间的设备检修时间。 工作终结:变电工作终结是指工作班人员工作完成,经值班员工作现场验收,临时安全措施(指工作班人员所做保安措施,不含工作票所做的安全措施)已拆除,并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名后的工作班工作终结。线路工作终结是指工作班人员工作完成,现场安全措施(指工作班人员所做安全措施,不含管辖设备的调度所做的安全措施)已拆除,并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名后的工作班工作终结。

工作票终结(特指变电工作票):是指该工作终结后,全部安全措施(包括接地线)拆除后,经值班负责人签名后的整个工作票终结。

一次设备:是指直接执行电网中发、输、变、配电主要工作任务的设备,包括生产和转换电能的设备、接通或断开电路的开关电器、故障电流和防御过电压的电器、接地装置及载流导体。

二次设备:是指为确保电网和一次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完成对一次设备运行测量、监视、控制和保护工作任务的设备总称。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的一个单元中,其中用隔离开关和其他元件截然分开的部分,以及相应的二次部分。

一组电气装置:是指在同一变电站内部的同时停送电的、且彼此之间有电气连接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双重命名: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电气设备中文名称和编号。

事故抢修:指设备、设施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状况时,为迅速恢复正常运行而将故障或异常的设备、设施进行处理的工作(不包含事故后转为检修的工作)。

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的工作分为四类:

a) 全部停电:是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b) 部分停电:是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c) 不停电:在带电设备外壳上进行的工作或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和没有偶然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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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电部分的危险者。

d) 临近带电场所:在临近带电设备进行的工作。

3.2 操作使用动词

合上:是指各种断路器、隔离开关通过人工操作使其由分闸位置转为合闸位置的操作。

断开:是指各种断路器通过人工操作使其由合闸位置转为分闸位置的操作。 拉开:是指各种隔离开关、接地开关通过人工操作使其由合闸位置转为分闸位置的操作。

装设地线:是指通过接地短路线使电气设备全部或部分可靠接地的操作。 拆除地线:是指将接地短路线从电气设备上取下并脱离接地的操作。

投入或停用、切换、退出:是指使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等设备达到指令状态的操作。

取下或投上:是指将熔断器退出或嵌入工作回路的操作。

投上或切除:是指将二次回路的连接片接入或退出工作回路的操作。 插入或拔出:是指将二次插件嵌入或退出工作回路的操作。

悬挂或取下:将临时标示牌放置到指定位置或从放置位置移开的操作。

3.3 设备状态定义 3.3.1 一次设备状态

运行状态:是指设备或电气系统带有电压,其功能有效。母线、断路器、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及电压互感器等一次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是指从该设备电源至受电端的电路接通并有相应电压(无论是否带有负荷),且控制电源、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满足运行要求。线路的运行状态是指线路只要有一侧断路器及隔离开关在合闸位置,线路带有标称电压的状态。

热备用状态:是指设备已具备运行条件,经一次合闸操作即可转为运行状态的状态。母线、变压器、电抗器、电容器等电气设备的热备用是指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无安全措施,各侧的断路器全部在断开位置,且至少一组断路器各侧隔离开关处于合上位置,设备继电保护投入,断路器的控制、合闸及信号电源投入。线路的热备用是指线路各侧断路器在断开位置,且至少一组断路器各侧隔离开关在合闸位置,相应的二次回路投入,即线路虽没有带标称电压,但没有明显的断开点;热备用状态的线路应视为运行线路。断路器的热备用是指其本身在断开位置、各侧隔离开关在合闸位置,设备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满足带电要求。

冷备用状态:是指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无安全措施,且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有明显断开点或可判断的断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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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手车式断路器当断路器断开,手车拉至“试验”位置,即为冷备用状态。 b) 电压互感器和站用变冷备用状态应为拉开高、低压侧隔离开关或断开断路器,取下低压熔断器,高压熔断器可不用取下。

c) 母线冷备用状态时应包括该母线电压互感器同时处冷备用。

d) 线路冷备用状态是指线路各侧断路器、隔离开关都在断开位置,线路与变电站带电部位有明显断开点,但线路本身处于完好状态。线路处冷备用时,线路电压互感器、高压电抗器可以不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

检修状态:指连接该设备的各侧均有明显断开点或可判断的断开点,需要检修的设备已接地的状态。

a) 手车式断路器状态:当断路器断开,断开机构操作电源,拔出二次插头、手车拉至“检修”位置(无“检修”位置时拉出“试验位置”)。

b) 断路器检修状态:是指断路器处于冷备用后,在断路器两侧装设了接地线(或合上了接地开关)。

c) 线路检修状态:是指线路各侧断路器、隔离开关都在断开位置,各侧装设了接地线或合上了接地开关。或线路虽然不检修,但因二次设备上有工作使该线路停电,尽管该线路各侧没有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但该线路不具备投入运行的条件,也应视该线路为检修状态。

d) 主变检修状态:是指主变各侧有明显断开点后,主变各侧装设了接地线(或合上了接地开关)。

e) 母线检修状态:是指母线处冷备用后,在该母线上装设了接地线(或合上了接地开关)。

f) 其它电气设备检修状态:指设备处冷备用后,即使未对设备做安全措施,但有设备停电检修的申请书或办理了设备检修的一种工作票,即一次设备不具备投入运行的条件。

3.3.2 二次设备状态

投入状态:是指其工作电源投入,出口连接片连接到指令回路的状态。 退出(信号)状态:是指其工作电源投入,出口连接片断开时的状态。 停用状态:是指其工作电源退出,出口连接片断开时的状态。 4 总则

本细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工作原则。

本细则作为济宁市金桥煤矿从事电力生产的运行、检修、试验、施工人员、安监人员、其他生产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及基建投产过程中的有关人员上岗培训的内容之一。凡属上述范围内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熟悉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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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力生产、基建、试验、调度、通信等有关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在执行中必须严肃认真,准确、及时,做到执行标准化及规范化。

本细则凡与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有抵触的地方,应按上级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本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疑问,应及时与济宁市金桥煤矿联系。

5 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5.1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职责

a) b) c) d)

工作必要性; 工作是否安全;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

5.2 双签发时工作票会签人的安全职责

a) 核实工作票与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是否相符; b) 外单位安全资质是否具备; c) 工作是否安全;

d) 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运行情况。 5.3 值班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a) b) c)

工作的必要性;

检修工期是否与批准期限相符;

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有疑问时,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

作补充; d) e) f)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必要时应补充安全措施; 指派工作许可人是否合适;

负责办理接收、延期和工作票终结手续。

5.4 变电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职责

a) b) c) d)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许可和组织验收、工作终结。

5.5 线路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职责

a) b) c)

审查工作必要性;

线路停、送电和许可工作的命令是否正确;

发电厂、变电站、用户端线路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6 工作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a)

负责提出正确完备的工作所需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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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 d) e)

结合实际对工作班人员进行工作前技术及安全措施交底; 检查落实已完成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督促、看护工作班人员遵守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检查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5.7 工作班成员的安全职责

a) b) c)

6 工作票执行要求 6.1 一般规定

6.1.1 在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分为四类

a) b) c) d)

全部停电的工作; 部分停电的工作; 不停电的工作; 临近带电场所的工作。

认真执行工作负责人交待的工作要求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 发现现场安全措施不适应工作时,应提出异议;

工作时相互关心工作安全,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

6.1.2 在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四种:

a) b) c) d)

变电站(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变电站(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 口头或电话命令。

6.1.3 在变电站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除填用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外,视工作状况(6.3.8规定)应办理《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以下简称二次措施单)。

6.1.4 外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工作规定

6.1.4.1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的资格证明经本单位盖章(法人公章或项目部公章)后定期或工作前报生产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并由生产单位安全监察部门下发各运行部门作为办理工作票手续的依据。原则上不允许无法人资格的外单位进入生产区域工作,对一些房屋维修、绿化、保洁等非电专业工作,由委托单位出具资格证明,作为办理工作票手续的依据。

6.1.4.2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在运行中变电站(线路)进行基建、检修、改造施工前,必须向运行部门提交经外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运行部门对外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6.1.4.3 工作票必须由生产单位和外单位双签发(变电第三种工作票除外)。外单位在变电站或线路上进行工作,应出具本单位或委托单位的证明,交由生产单位安全监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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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填写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一式两联,作为变电站或设备主管部门的工作票签发人进行会签的依据,并作为工作票的附件保存。 6.1.4.4 已执行的工作票,生产单位与外单位各保留一份备查。

6.1.4.5 基建和检修工作,需要其它单位线路和设备配合停电时,由施工单位向管辖该线路和设备的单位提出停电申请,并在得到许可工作命令后方可开始工作。

6.1.4.6 由厂家提供技术性服务、配合施工单位施工的项目,由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有必要时工作负责人指定专人在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6.1.4.7 施工单位聘用的短期合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程的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或配戴标志上岗,由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有必要时工作负责人指定专人在工作现场对短期合同工进行安全监护。

6.1.4.8 短期合同工分散在工地、班组参加电力施工时,由其所在工地的工作负责人对其安全负责。

6.1.4.9 短期合同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本单位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短期合同工单独从事危险的工作。短期合同工进入高压带电场所作业时,还必须在工作现场设立围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开工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短期合同工交代清楚并要求短期合同工复述,复述正确方可开工。

6.1.5 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的使用规定:

6.1.5.1 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票,向调度办理工作许可、终结手续,现场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组织设置和拆除。

6.1.5.2 由工作负责人指定小组负责人,并使用《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一式两联,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指定各小组工作任务单编号(从“01”起顺序编号),并明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工作地段的起止杆号或电缆头起止地段及安全措施和工作计划时间,一联由工作负责人留存,一联交小组负责人。工作结束后,由小组负责人向工作负责人报告本工作完成情况及安全措施拆除情况。

6.1.5.3 在该线路工作的各小组,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得到工作负责人通知后各小组负责完成该项工作安全措施,各小组工作地段的安全措施由各小组负责人负责设置和拆除。向工作负责人报告,得到同意后,各小组在分组派工单填写工作负责人名及时间,方可进行工作。

6.1.5.4 工作完成后,小组负责人必须检查线路工作地段的状况以及在杆塔上、导线上及瓷瓶上有无遗留的工具、材料等。小组负责人负责组织拆除本小组所做的安全措施后,工作人员不准再进行任何工作。

6.1.5.5 工作负责人办理完各小组的工作结束手续后,方可向调度办理该线路工作终结手续。

6.1.6 线路检修人员进入变电站内对其管辖的线路(电缆)设备进行工作,凭经设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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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调度部门已办理许可手续的线路第一种工作票(或已签发的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经值班人员许可(明确工作地点及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后,在“备注”栏双方签名)后方可进行工作。当工作涉及变电站内其它设备停电时,应由线路人员办理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履行“双签发”手续。当工作涉及变电站内其他设备不需要停电(如零值瓷瓶检测)时,应办理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履行“双签发”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时应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规定。 6.2 确定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

6.2.1 班组或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计划或命令,根据具体工作情况确定熟识设备及了解现

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负责人。

6.2.2 确定工作负责人后,应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明确工作任务、工

作地点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实地观察。并根据工作负责人的要求,确定工作班人员。 6.3 工作票的选用

6.3.1 填用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 b) c)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在电气场所工作需要高压设备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进行继电保护或测控装置及二次回路等工作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6.3.2 填用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 b) c)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上的工作;

继电保护、测控装置、通信通道、自动化设备、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上的工

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 e)

转动中的调相机的励磁回路的工作;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

的电流。

6.3.3 填用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a) b) c) d) e) f)

改、扩建工作的土建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 运输与装卸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

生产性建筑设施修缮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

在高压场所的照明回路上工作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 消防、绿化及维护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 其他非电气工作不需运行设备停电者;

6.3.4 填用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影响一次设备运行方式的工作,即不管一次设备原来在什么状态,凡是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第一种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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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杆架设多回线路或交叉跨越的线路同时进行停送电的工作时,应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填写几张工作票,原则上一条线路的工作填写一张工作票。 6.3.5 填用线路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不影响一次设备运行方式的工作,即不管一次设备原来在什么状态,凡是不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6.3.6 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为:

a) 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设备在8h内无法恢复的,则应补办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8h的时间从设备停运开始计算);

b) 非高压场所的低压回路上工作;

上述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必须经值班负责人(调度员)同意,及时记入运行值班记录簿内,即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任务、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内。

6.3.7 在已投入运行的变电站扩建,电气设备未与运行设备连接且安全距离足够,在进行安装或试验的,办理第二种工作票,已与运行设备连接的,则办理第一种工作票。 6.3.8 在变电站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时,除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外,有下列工作时需要办理二次措施单:

a)

在35kV及以上的主变压器保护、母线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备用电源自

动投切装置、远方跳闸装置、低频低压减载装置、有联跳回路的变压器保护及其他具有连锁回路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二次回路上工作; b) c) 作; d) e)

在综合自动化二次回路上的工作;

需要将运行中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直流、交流、信号电源临时拆开和更在110kV及以上线路保护及自动装置回路上的工作;

在110kV及以上运行中的互感器二次回路、纵联保护通道及相关设备上的工

换的工作;

6.3.9 下列情况需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a)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来变电站承包设备检修、防腐、安装、调试; b)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在运行中线路进行基建、大修、改造施工; c) 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设备停止运行;

d) 外单位在变电站内对非管辖范围内设备的工作。

6.4 工作票的填写

6.4.1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填写工作票应对照接线图或模拟图板,与现场设备的名称和编号相符合;现场设备的名称应使用标准术语。

6.4.2 使用计算机系统填写工作票时,工作票编号由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手工填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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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票时,用蓝、黑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填写工作票,不得使用红笔填写工作票。 6.4.3 工作票填写要求内容正确、字迹清晰,一式两份,不得任意涂改(包括用涂改液、涂黑或用刀片刮)。如有个别非关键词错、漏需要修改时,应字迹清楚,且一份工作票(或二次措施单)中非关键词错、漏的修改不得超过3处,总共不得超过3个字,否则应予作废。笔划不清需补笔划的不属修改范围,修改的方式:

错别字:错别字的修改应在其上方修改,同时在错别字横划三道。 漏字:在漏字处下方划“∧”符号,在 “∧”的上方写上所漏的字。 下列关键词出现错、漏情况时,该工作票予以作废。

a)

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保护连接片等设备的名称和编号,接地线安

装位置; b) c) d)

断开、合上、取下、投上、短接、拆除等操作使用动词;

有关设备编号的阿拉伯数字,甲、乙,一、二,Ⅰ、Ⅱ,A、B等; 工作许可时间、工作终结时间。

6.4.4 工作票内使用时间按照公历的年、月、日和24小时制北京时间填写,年按4位数填写,“月、日、时、分”均须填写两位数,不足两位数的在前面加0。时间、设备运行编号、操作顺序号、电压等级、杆塔号等数字均使用0、1、2、3、4、5、6、7、8、9„„阿拉伯数字符号组成;线路回数、母线的分段编号用罗马字(Ⅰ、Ⅱ、III等)书写;对以上数字符号不得进行任何修改、涂改。

6.4.5 计量单位书写应符合法定计量要求。在填写高压电气设备名称时,必须在每个设备前填写电压等级(kV)。属同一电压等级者只在第一个设备前填写电压等级,之后的设备只分别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相关直流电源(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低压及直流回路等设备名称前不用填写电压等级。

6.4.6 工作班成员如有外协人员、短期合同工配合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备注栏内注明:其中外协人员、短期合同工多少人,并写清楚其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指定工作班成员(正式人员)×××负责监督其施工作业中的安全。

6.4.7 在实际工作中对于工作票票内无需填写的位置(不包括“工作负责人变更”、“延期”、“工作间断”栏),不允许空白。不存在或确实没有的,文字部分应填“无”,数字部分应划“/”。

6.4.8 工作票内各栏目,填写时若票面空间不够,在相应栏目内右下角写明接附页;填票前预见不够填写相关内容,可以在该栏目直接填写“见附页”;另用A 4纸一式两联,写好作为附页,粘附在工作票后。附页各栏目补充内容及标题应分别注明,格式与工作票中相应栏目格式相同,附页上的编号与该工作票同号。

6.4.9 备注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填写,应填写备注时间并签名。

6.4.10 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对于同一电压等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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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范围内的工作,允许填写一张工作票。 6.4.11 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工作,可以填写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6.4.12 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或一组电气装置全部停电,而在不同地点的工作,可以填写一张工作票,主要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要详细写明。

6.4.13 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同时有检修和试验等综合停电工作时,应分别填写工作票。

6.4.14 依据DL408-1991、DL409-1991的要求填写工作安全措施,对于布置复杂的电气设备,或在线路交叉跨越处的工作及设备结线方式进行改造的工作,用文字表达未能完全清楚时,应附停电检修(施工)范围简图,并在图中用颜色来区分带电、不带电和接地部分(红色代表带电、蓝色代表不带电、黑色代表接地),以保证实施安全措施时的正确完备。

6.4.15 在10kV线路电缆零序电流互感器、电缆头、出线隔离开关和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线路电压抽取装置(YDR)二次回路上的工作及线路耦合电容器(OY)、电压抽取装置(YDR)、避雷器、阻波器等工作时,对侧线路(及有关支线)应接地,本侧工作前需验电。

6.5 工作票的签发

6.5.1 工作票必须由经批准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不准电话签发或代签发。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可以作为工作班成员。工作票签发人在审核工作票时,应按照电网网络图及相关变电站一次主接线图,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满足要求后方可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有权拒绝签发不按书写要求填写或时间涂改,字迹不清,措词含糊的工作票。与现场实际不符的情况,工作票签发人应做补充完善,并要求工作负责人重新填写清楚后再签发。

6.5.2 外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在变电站(线路)进行工作办理工作票时,工作票实行双签发。

6.5.3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签字后,工作票即被认为已签发。

6.6 工作票的接收

6.6.1 工作票按设备运行维护权限办理手续,按规定时间送交许可部门,由值班负责人接收并审核。

6.6.2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达值班负责人。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以前交给值班负责人。第二、第三种工作票应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值班负责人。

变电站距离较远或因故更换新工作票不能在工作前一日将工作票送到,工作票签发人(或委托工作负责人)将已签发的工作票用传真、电子邮件或办公自动化的方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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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传达给值班负责人,传达必须清楚,值班负责人应根据传达做好记录并核对。

6.6.3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和需要退出重合闸的第二种工作票应提前一天送交许可部门。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前送至许可部门,经许可人审查无误后,签名并填写收到时间。收到工作票后,工作负责人、调度各执一份工作票。许可人在审票时发现未按要求填写工作票、工作票各栏填写错误或不明确,应当拒收工作票。对因为距离远不便送工作票到调度的,可不送工作票到调度,由工作负责人电话与调度值班员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不需要退出重合闸的第二种工作票不存在工作票的送票及收票过程。

6.6.4 值班负责人收到工作票后,及时核定工作内容和安全措施,确认无疑问后,填写收到工作票的时间并签名。若在审查中发现疑问,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工作票存在下列情况时,值班负责人应拒绝接收,该份工作票应重新填写并签发。

a) b) c) d) e)

6.7 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6.7.1 值班员根据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按照工作时设备状态要求实施安全措施。 根据工作票的要求投切相关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低压及二次回路。

工作负责人组织完成二次措施单等现场的安全措施,运行人员可以监督二次措施单实施,但不对如何发生后果负责。二次措施单的具体执行责任由工作负责人承担。 6.7.2 带电作业工作在办理许可开始前,与管辖调度联系,根据工作情况申请办理退出重合闸装置。

6.7.3 在线路侧设备上工作时需线路对侧(及有关支线)完成的安全措施,由值班负责人报告具有相应调度管辖权限的调度,由调度指挥完成线路对侧的安全措施。 6.7.4 设置遮栏的要求:

a) b) 开; c)

在控制室或保护室进行屏上设备工作时,用遮栏(屏内用红布帘、贴封条)室外单一间隔工作,在工作地点四周设置遮栏;

某一电压等级全停,只需用遮栏或网状围栏将检修设备与其它运行设备隔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不清;

计划工作时间已过期或超出计划停电时间; 安全措施不足或填写错误;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 工作票上的修改不符合规定。

等方式,将校验或试验的设备与其它设备隔开,相邻运行中的设备应挂红布帘; d)

室内高压设备工作地点两侧及对侧,设遮栏与其它运行设备隔开。

6.7.5 悬挂标示牌的要求:

6.7.5.1 悬挂的标示牌,其悬挂高度以离地面1.5-1.8米范围为宜,即一般人站立平视时易看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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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6.7.5.2 “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悬挂要求:

a) b) c) d)

工作地点四周的临时遮栏或网状围栏(面向工作人员); 邻近带电设备的通道口(面向通道入口); 工作地点邻近带电设备的支架横梁上;

室内高压设备的临时遮拦或禁止通行的过道上。

6.7.5.3 “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悬挂要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检修设备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

6.7.5.4 “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悬挂要求: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

6.7.5.5 “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悬挂要求:

a) b)

隔离开关工作时,在相邻隔离开关(包括本间隔的其他隔离开关)处。 构架上工作,在邻近的其它可能误登的爬梯上。

6.7.5.6 “在此工作!”标示牌悬挂要求:

a) b)

室外和室内工作地点或作业的设备上; 构架上工作时的爬梯上。

6.7.5.7 “从此上下!”标示牌悬挂要求:工作人员上下用的铁架、爬梯上。

6.7.6 断路器检修时,只需将保护动作可能引起其他运行设备拒动或误动的连接片退出即可,如失灵起动连接片、联跳其他分路断路器或母联断路器连接片、安全自动装置或保护装置中断路器运行检修位置切换开关等。

6.7.7 几个断路器保护共用一面屏时,当检验其中一台断路器保护时,可用封条等将该屏内其他断路器所用保护的成套装置面板、连接片及切换开关封住即可。

6.7.8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份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理转移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6.7.9 外单位工作中所需的电源接入工作,应征得变电站工作许可人的同意。

6.8 工作许可 6.8.1 变电工作票

6.8.1.1 值班负责人确认现场安全措施满足工作要求,指定一名熟识情况的值班员担任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6.8.1.2 工作许可人许可前核对工作负责人身份与工作票填写工作负责人相符,核对实际工作人数与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工作人数一致。

6.8.1.3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手持工作票共同到施工现场,完成下列许可手续后,工作班组方可开始工作:

a) 到现场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与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对应情况,对有调整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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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说明,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b) 指明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位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c) 确认安全措施满足要求时,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6.8.1.4 一张工作票上的负责人,在同一时段内不得担任另外一张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同一工作人员在相同时段内允许是另一张工作票的工作人员。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办理工作间断手续,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名并注明时间,工作票交回值班人员后,可以再办理另一项工作的工作票及工作许可手续。一张工作票上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由有资质的三个人分别承担,不允许在一张工作票上出现失去互相监督的情况。

6.8.1.5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未拆除一次回路接线或解开二次回路接线的情况下,在进行加压试验前必须停止其他相关工作。

6.8.1.6若需增加工作任务,必须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不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在工作票填写增加工作内容,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双方签名,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重新办理工作票。

6.8.1.7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如设备试验等)需要变更时,工作许可人根据工作负责人要求进行变更,在“备注”栏注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名确认。

6.8.1.8对于无人值班变电站在第二种工作票、第三种工作票不需要值班人员现场办理安全措施时,可以使用电话许可的方式,在双方所执工作票的该栏,双方互代签名。 6.8.2 线路工作票

6.8.2.1调度应根据工作票安全措施的要求及时向有关发电厂、变电站及用户端下达操作任务和操作指令。

6.8.2.2当有关发电厂、变电站和用户端完成工作票所要求安全措施并报调度后,由调度工作许可人许可工作负责人按工作票所列内容开始工作,填写“许可的命令方式”栏。如为“当面”许可的,由调度许可人填写双方“许可的命令方式”栏并签名。如为“电话”许可的,由双方在所执的工作票的该栏,许可人签名由工作负责人代签名。 6.8.2.3在部分可代行调度功能的变电站(名单由相应主管局确定,一般仅限于从变电站放射形出线且无环供和倒供可能的线路)中,可由变电站值班负责人履行许可手续,并报调度备案。

6.8.2.4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不需履行许可手续,但对于需要退出相关线路重合闸的工作,在工作前应由工作负责人与调度取得联系,得到有关重合闸已退出的明确答复,并将下达通知的调度员姓名记在工作票上。

6.8.2.5 对需要分属不同调度管辖的线路停电的工作,应向设备所属单位调度部门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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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6.8.2.6 一个工作负责人在同一工作时间内只能发给一张工作票。

6.9 工作监护

6.9.1 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工作任务、分工情况、现场安全措施情况、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位和其它安全注意事项。当多班组工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向班组负责人交代,再由班组负责人向工作班人员交代。工作人员在工作负责人所执工作票背面下方签名,作为明确工作内容、范围和现场安全措施的依据。

6.9.2 组织工作班成员落实临时安全措施,必须在安全措施全部做完后,工作负责人才可以向工作班成员下达开始工作的命令,工作班成员在接到开始工作的命令后,方可按照分工开始工作。

6.9.3 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班人员的作业行为认真监护,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危及人身、设备、电网安全的行为。由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必须保存在工作地点。

6.9.4 对于在布置复杂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或可能存在有交叉、间歇带电可能的设备上工作,在一个电气连接部分进行检修、预防性试验、检验等多专业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认真监护、不得参与工作。

工作负责人可根据现场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和环境、工作需要等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应佩戴明显标志。工作负责人在指定专责监护人并交待监护要求之后可参加工作。

6.9.5 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和敞开式的高压设备区。

若在进行测量极性、回路导通试验、检查一次设备整组试验等工作需要时,且现场设备具体情况允许,安全措施完备,可以准许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一人单独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详细交待。

6.9.6 工作班组人员变更:因工作任务或其他原因需增加、减少、变更工作班组成员时,由工作负责人确认是否合适,将变更情况通知工作许可人并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备注”栏注明变更的人员,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签名确认。

6.9.7 工作中如遇雷、雨、暴风等恶劣天气或其他任何威胁到工作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工作负责人有权决定停止工作。

6.9.8 工作许可人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情况时,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下令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

6.10 工作负责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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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6.10.1 线路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得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重新办理工作票。

6.10.2 变电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因故暂时(以八小时为限)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胜任者临时代替,并告知工作许可人。

离开前应交待清楚工作主要任务、现场安全措施、工作班成员情况及其它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原工作负责人返回时,同样要履行交接手续,并告知工作许可人。否则,全体工作人员应相应撤离现场。

6.10.3 变电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因故离开工作现场八小时及以上或不能继续履行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时,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由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分别通知原工作负责人、新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工作人员暂停工作。

由新、旧工作负责人认真交接,确认无问题后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如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现场,则由签发人填写变动时间并签名;如工作票签发人不在现场,则由工作票签发人通知工作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并由该工作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代替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变动时间及签名,在备注栏内注明。

经该工作许可人(或值班负责人)确认后,由新工作负责人宣布继续工作。

6.11 工作间断与转移 6.11.1 变电工作票

6.11.1.1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全体人员应从工作现场全部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 若当天工作间断后继续工作,工作负责人继续保存所持工作票,无须通过工作许可人。

若属多天工作,则每天工作间断时,由工作班成员清扫工作现场,值班人员开放已封闭通道,工作负责人将所持工作票交回值班员。复工前,工作负责人应经值班员同意并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重新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正确完备后才可工作。每次间断及开始工作均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名并注明时间。

6.11.1.2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或未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工作班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前,严禁值班员将工作设备合闸送电。

6.11.1.3 在工作间断期间,若遇特殊情况,值班员可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工作票未收回的情况下向设备合闸送电,但必须事先确认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现场,并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他们可以送电的答复后方可执行,并应采取下列措施:

a) 拆除接地线(或断开接地开关)和临时遮栏、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换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b) 必须在所有通道派专人守候,以便告诉工作班人员“设备已经合闸送电,不得继续工作”,守候人员在工作票未交回以前,不得离开守候地点。

6.11.1.4 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需将设备试验加压或合闸送电,工作负责人应与工作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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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可人(或值班负责人)办理送电申请手续,并按下列要求进行:

a) 全体工作人员及工器具撤离工作地点;

b) 将该系统所有工作票收回,撤除该设备一切安全措施,恢复常设遮栏; c) 经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送电操作; d) 工作班如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11.1.5 无人值班变电站办理工作间断手续,对使用电话许可方式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工作票,可以使用电话办理工作间断手续,在双方所执工作票的该栏,双方互代签名。 6.11.2 线路工作票

6.11.2.1 工作地点安全措施拆除的线路,需办理工作间断。

6.11.2.2 工作班人员需暂时离开工作地点,工作地点的全部接地线仍保留不动,必要时派人看守;恢复工作前,应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完整性。

6.11.2.3 填用多天有效工作的第一种工作票,每天收工时需要将工作地点的接地线拆除,第二天开工前必须得到工作许可人(值班调度员)的许可后,工作负责人方可重新组织验电、装设接地线,开始工作。工作地段的安全措施(接地线)一旦拆除,该线路无论送电与否一律视为带电线路。

6.12 工作票延期

6.12.1 线路工作票仅限于第一种工作票方可办理工作票延期。

6.12.2 工作负责人对变电站(线路)工作票所列工作任务确认不能按批准期限完成,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批准期限前2h,由工作负责人向值班负责人(值班调度员)办理延期手续,检修申请票的延期手续按云南电网检修管理规定执行。

6.12.3 一份工作票,只能办理一次延期手续。如需再次办理,须将原工作票终结,重新办理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6.12.4 无人值班变电站办理工作票延期手续,对使用电话许可方式办理工作许可手续的工作票,可以使用电话办理工作延期手续,在双方所执工作票的该栏,双方互代签名。

6.13 工作终结 6.13.1 变电工作票

6.13.1.1 工作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先进行自检,无问题后再由工作负责人全面检查,合格后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现场。

撤离工作现场后,任何工作人员未经工作负责人许可,不得进入工作现场进行任何工作。

6.13.1.2 工作负责人在变电站的检修(继电保护)记录簿上填写检修、试验记录,向值班人员交代检修、试验项目,试验结果、问题及注意事项等。

6.13.1.3 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检查设备状况,确认临时措施已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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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已恢复到工作开始状态,场地无遗留物件,在工作票上填上工作结束时间,经双方签名,并在工作负责人所执有的工作票上加盖“工作终结”章。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使用电话的方式办理工作终结。 6.13.2 线路工作票

6.13.2.1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亲自或指定专人检查工作数量、质量,杆塔上有无遗留工具材料,人员是否已全部撤离。确认无误后即可派人拆除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汇报。

6.13.2.2 工作终结的报告应简明扼要,包括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段与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工作地点所做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线路上已无本工作班人员,可以送电。 6.13.2.3 值班调度员在接到工作终结的汇报时,应向工作负责人确认所有工作班组均已竣工,接地线已拆除,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线路,并与记录薄核对无误,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在工作票上加盖“工作终结”章后,方可下令拆除发电厂、变电站或用户端的安全措施,向线路送电。

6.13.2.4 工作负责人带回工作票后,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情况,工作票签发人确认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加盖“已执行”章并进行登记,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带回所在班组统一存放。

6.14 工作票终结(仅限于变电工作票)

已办理工作终结的工作票,值班人员按调度命令拆除(断开)全部接地线(或接地开关),安全措施已全部解除,并在收执的工作票上盖“工作票终结”印章,工作票终结。 7

工作票填写说明

7.1 变电工作票填写说明

7.1.1 站名:填写工作地点所在的变电站电压等级和名称。

7.1.2 编号:由工作许可人按规定的要求填写或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 7.1.3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姓名。

7.1.4 单位和班组: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单位和班组名称。班组与变电站属于同一主管单位不必填单位名称;工作成员有其他班组人员参加时,用括号将参加工作的其他班组在后面注明。

7.1.5 计划工作时间:填写应在调度批准的检修时间范围内(不包括停送电操作所需的时间),一张工作票最长工作时间不超过15天。

7.1.6 工作班人员:一个班组工作,填写本班组参加该项工作的人员姓名,超过四人的只填前写前四人,后面加“等”,工作负责人不用重复填写;多个班组工作,填写班组工作负责人姓名并注明该班组人数。工作负责人兼任一个工作组负责人时,重复填写该工作负责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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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共 人: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7.1.7 工作任务:填写该项工作任务名称,概括说明设备检修、试验及设备更改、安装、拆除等项目。其中断路器、隔离开关填写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母线、构架、线路及其他设备上工作填写电压等级和设备名称。

7.1.8 工作地点:填写实际工作主要场所。其中断路器、隔离开关填写电压等级和双重名称;母线、构架、线路及其他设备上工作填写电压等级和设备名称。当涉及的工作地点较多时(如绿化工作等)可写为:全站、站内等

7.1.9 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栏。 7.1.9.1 第一种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栏:

a) 填写应断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包括填票时已拉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断路器与隔离开关分别填写,只填写设备编号,不填设备名称;移动式的手车断路器在非运行位置时,将所在位置填写在“隔离开关” 栏;新建、扩建工程设备变更未定编号时,可以使用设备名称。

b) 应投切相关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低压及二次回路。填写投切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连锁开关、“远方/就地”选择开关、低压及二次回路的名称和状态,填写时应注明动词。

c) 应合接地开关需注明编号,装接地线需注明确实地点,应设绝缘挡板。接地开关只填编号;接地线注明装设地点的位置、装设组数;绝缘挡板注明装设处的位置。

d)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写明在什么地方(设备)设遮栏、围栏和悬挂标示牌,标示牌应写明标示牌内容。

e) 线路对侧安全措施:要求线路对侧接地(是/否)。需要时填写“是”,不需要时填写“否”。

f) 需办理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是/否): ,共 张。需要时填写“是”,并注明张数,不需要时填写“否”。 g)

7.1.9.2 第二种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栏填写:

a)

工作条件。相关高压设备状态需满足工作要求,一般是指高压设备不停电或

不需要停电;相关直流、低压及二次回路状态:被检修设备工作时应处状态,一般是指被检修设备不停电或停电。对其它高压运行设备状态的要求也属于工作条件,对应填入“工作条件”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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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b) 应投切相关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低压及二次回路。填写投

切直流(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连锁开关、“远方/就地”选择开关、低压及二次回路的名称和状态,填写时应注明动词。 c) d)

带电作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申请退出重合闸。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写明在什么地方(设备)上设置遮栏或围栏和悬挂

标示牌,标示牌应写明标示牌内容。 e)

需办理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是/否): ,共 张。

需要时填写“是”,并注明张数,不需要时填写“否”。 7.1.9.3 第三种工作票的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对工作人员的要求。

7.1.10 签发。工作票签发人:由签发人填写姓名签发。工作票会签人:由工作票会签人填写姓名会签。第三种工作票不用签发。

7.1.11 接收。值班负责人:由接收并审核该工作票的值班负责人填写姓名及接收时间。 7.1.12 工作许可

7.1.12.1 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许可。

a)

与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一致(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的:工作许可人应注

明变动情况。 b) c)

接地线 共 组已装设,由工作许可人负责填写。

线路对侧安全措施:经调度员 (姓名)确认线路对侧已按要求执行,

由工作许可人负责填写。 d) e)

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位:工作许可人应填写工作地点的带电设备。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地点相邻的带电或运行设备及提醒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f) g)

工作许可人:确认上述安全措施的值班员填写姓名。

工作负责人:认可上述安全措施满足工作要求的工作负责人填写姓名。

7.1.12.2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许可。

a)

与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一致(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的:工作许可人应注

明变动情况。 b)

工作地点应注意的带电部位或运行设备: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地点的带电部

位及运行设备名称。 c)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地点相邻的带电或运行设备及提醒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d) 工作许可人:确认上述安全措施的值班员填写姓名。

e) 工作负责人:认可上述安全措施满足工作要求的工作负责人填写姓名。 7.1.12.3 第三种工作票的工作许可。

a)

与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一致(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的:工作许可人应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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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明变动情况。 b)

工作地点应注意的带电部位或运行设备: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地点的带电部

位及运行设备名称。 c)

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地点相邻的带电或运行设备及提醒工作人员

工作期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d) 工作许可人:确认上述安全措施的值班员填写姓名。

e) 工作负责人:认可上述安全措施满足工作要求的工作负责人填写姓名。 7.1.12.4 用文字表达未能完全清楚时,附相应简图并在图中用颜色来区分带电、不带电、接地部分(红色代表带电、蓝色代表不带电、黑色代表接地),以保证实施安全措施时的正确完备。

7.1.13 工作负责人变动:同意变更的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姓名(第三种工作票不需填写),原工作负责人、现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填写姓名、交接时间。

7.1.14 工作票延期:填写延期时间,办理延期手续的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填写姓名。

7.1.15 工作间断:填写每次工作间断及工作开始时间,办理手续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填写姓名。

7.1.16 增加内容:不需要变更安全措施下增加的工作项目:填写增加的工作项目,办理手续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填写姓名。

7.1.17 工作终结:填写工作终结时间,办理验收、终结手续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填写姓名。

7.1.18 工作票终结:安全措施全部清理完毕,填写接地线组数、接地开关编号及数目,值班负责人填写姓名。

7.1.19 备注:填写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工作票过程需要交代的工作及注意事项。

7.2 二次措施单填写说明

7.2.1 二次措施单一式两联,作为工作票的附件保存。一般由工作班组人员中熟识设备情况的人员填写,工作负责人审批;填写应使用统一的调度、操作和继电保护术语。二次措施单的技术要求说明:

a)

满足二次措施单的使用范围,且从事需要填写二次措施单规定的工作时,应

填用二次措施单。二次措施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填写由工作班组自己完成的安全措施。 b)

二次措施单在实施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措施前填好,对二次措施单的正

确性,由工作负责人负责。 c)

许可工作前,工作许可人应审查是否有二次措施单的要求,工作许可人应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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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促工作负责人填明二次措施单的总数量,二次措施单应作为工作票的附件保管备查,运行人员不对二次措施单负责。

7.2.2 工作票编号:填写对应的工作票的编号。 7.2.3 措施单编号:填写本张措施单的编号。

7.2.4 “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栏:根据每次工作的具体要求按照工作顺序填写,主要内容包括:

a) 电流互感器二次短路接地线的接入与拆除; b) 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接线的解除与接入;

c) 直流线、电流线、电压线、联锁跳线、信号线的拆、接以及改线等。 已执行,在执行栏打“√”,并在对应的时间栏填写执行和恢复的具体时间,不需要恢复的,在恢复栏打“○”。

7.2.5 每张二次措施单只能填写一个工作任务,当一个工作任务的措施单一页写不完时,可在下面留空一行,填入“下接×号措施单页”,每页空白处应用“”符号划去或在空白第一行填写“以下空白”的字样。

7.2.6 执行人(恢复人):工作中实际操作的人员填写姓名,一般是工作班组成员。 7.2.7 监护人:监护操作人员填写姓名,一般是指工作负责人。 7.2.8 审批人:审核安全措施内容人员填写姓名,一般是指工作负责人。

7.3 线路工作票填写说明 7.3.1 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说明

7.3.1.1 标题(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填写线路管辖单位名称,如:“××供电局”、“××供电分公司”。

7.3.1.2 编号:由工作许可人按规定的要求填写或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 7.3.1.3 工作负责人:填写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姓名。

7.3.1.4 单位和班组: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单位(工区、管理所、车间、公司)和班组(施工队)名称。

7.3.1.5 计划工作时间:填写调度批准的计划工作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操作所需时间)。 7.3.1.6 工作班人员:填写本班组参加该项工作的人员姓名,超过四人的只填前写前四人,后面加“等”,工作负责人不用重复填写。

共 人:填写包括工作负责人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的总数。

7.3.1.7 工作任务:填写该项工作任务名称,概括说明线路设备检修、试验及设备更改、安装、拆除等项目。

7.3.1.8 停电线路名称:填写线路电压等级、线路名称,电压等级相同的同名线路,在线路名称上冠以罗马数字(Ⅰ、Ⅱ、Ⅲ)回等加以区别。

7.3.1.9 工作地段:架空线路工作填写起止杆塔号,对有分支或T接的填写分支线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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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或T接线名称和杆塔号;电缆工作填写起止电缆终端头号。 7.3.1.10 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栏

应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注明厂站名及双重编号),应合接地开关(注明双重编号)、装接地线(注明确实地点),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注明位置):填写需要发电厂、变电站、用户端采取的安全措施(除本线路外,还包括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线路),包括断开可能来电的所有断路器、线路侧隔离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和旁路母线侧隔离开关,取下线路侧PT的二次保险或断开二次空气开关,在线路侧接地,在线路侧和旁路侧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安全标志牌等。填写发电厂、变电站、用户端名称及设备名称,同一间隔单元的设备可只在第一个编号前填写设备名称。 7.3.1.11 应装设地线的填写要求

a)

填写由工作班组在工作地段各端自己应挂的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线路

的分支也应挂接地线,若在工作线路上有感应电压时,应装设接地线; b) c)

所装设地线的位置应明确,应填入杆号及接地线的编号;

线路名称及杆号:单回线路工作只填写杆号不填线路名称,对于多回线路在

同一杆塔上不同线路上均要求挂地线的,应填写线路名称和杆号; d)

利用铁塔接地时允许每相接地,应在“接地线编号”栏中填写三相接地线编

号。

7.3.1.12 签发。工作票签发人:由签发人填写姓名签发。工作票会签人:由工作票会签人填写姓名会签。

7.3.1.13 接收。值班负责人:由接收并审核该工作票的值班负责人填写姓名及接收时间。

7.3.1.14 工作许可

a) 保留的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填写工作地段中同杆架设的带电线路、100m以内的平行带电线路、交叉带电线路(导、地线松紧工作的上、下方)或其他带电设备电压等级和名称,同时要填写工作线路与带电线路相邻处的起止杆号,如“本工作地段中#4-#5杆间导线与10kV水泥厂线交叉” 、“本工作地段中从#4-#8杆与110kV柳太线同杆架设”。没有保留的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填“无”。此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b)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栏内应填明以下内容:需要特别注意的安全措施、相位结线图;在工作现场验明线路确无电压,挂好应装设的短路接地线后方可开始工作。对外协人员或短期合同工应采取的安全事项或措施等,由工作负责人在备注栏内补充说明。此项由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许可人认为有必要补充时,可以填写,不送票到调度的由工作负责人代填。

c) 许可的命令方式按联系方式实填 (“电话”或“当面”) 。如由电话许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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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负责人可代填写许可人姓名。

7.3.1.15 工作延期:如已预计到不能按期完工,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前2h向工作许可人办理,如为电话联系,双方可互代签名

7.3.1.16 工作间断:对工作期间需办理工作间断的工作填写此栏,如为电话联系方式,双方可互代签名。其中左栏为工作间断前填写,右栏为间断后恢复开工前填写。 7.3.1.17 增加工作内容:不需要变更安全措施下增加的工作项目:填写增加的工作项目,办理手续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填写姓名。如由电话许可,双方可互代签名。 7.3.1.18 工作终结:据实填写线路上所装设的地线共 组已全部拆除,终结的报告方式按联系方式实填(“电话”或“当面”)并签名。如由电话许可,双方可互代签名。 7.3.1.19 备注:由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及许可人填写有必要补充的安全措施或注意事项、增加专人监护等。如需要其它相邻线路退出重合闸的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重合闸的要求填写在备注栏中,应写明电压等级及名称。 7.3.2 第二种工作票的填写说明

7.3.2.1 第二种工作票中的标题、编号、工作负责人、单位和班组、计划工作时间、工作班人员、工作任务、工作线路或设备名称、工作地段、签发栏的填写参照第一种工作票的相关栏目填写。

7.3.2.2 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应根据工作任务的不同提出相应的要求,如通道清理,必须有防止树倒向线路的措施要求;需要调度下令退出的重合闸,具体填写为“退出××kV××线路重合闸”。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a) 与调度联系,退出该线路重合闸,工作完毕及时联系恢复重合闸; b) 杆上人员与带电体应保持的安全距离,绝缘工具应保持的有效绝缘长度; c) 工作监护人应履行的职责,及作业顺序; d) 其他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7.3.2.3 相关重合闸已退出:填写下达通知的调度值班员姓名和重合闸退出时间。 7.3.2.4 开始开工时间:工作负责人填写开始开工时间并签名。

7.3.2.5 相关重合闸可以恢复:填写接受通知的调度值班员姓名和时间。 7.3.2.6 工作完成时间:工作负责人填写完工时间并签名。

7.3.2.7 备注:由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填写有必要补充的安全措施或注意事项、增加专人监护等。

7.4 安全技术交底单的填写说明

7.4.1 外单位施工或作业应填用安全技术交底单。安全技术交底单是运行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双方参加的人员必须熟识现场设备情况与施工情况,由运行单位相关部门与外单位工作负责人在工作许可前共同完成,一式两联,作为工作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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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保存。

7.4.2 运行单位依据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具体情况确定交底的内容。

7.4.3 施工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参照变电站(线路)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的要求填写。 7.4.4 注意事项:

a) b)

对施工人员的要求:填写对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的衣着和行为的要求; 对施工机具的要求:填写对进入变电站内施工机具要求,特别是大型施工机具的要求;

c) d)

对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填写对现场环境保护的要求;

其它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填写应采取的其它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e)

施工过程中与运行人员联系的有关事项:填写有关工作联系及联系人。

7.4.5 确认。运行部门代表签名:填写参与交底的运行部门代表姓名;工程施工方代表签名:填写接受交底的工程施工方代表姓名。 8

工作票的管理

8.1一份工作票要印制成一式两联,工作负责人保存联为绿字印刷,工作许可人保存联为红字印刷,两联编号应相同。第一、二种工作票幅面统一用A3纸,第三种工作票、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单、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的幅面统一用A4纸。采用计算机系统打印时,允许采用黑白打印,按相关规定执行。

8.2 工作票的编号原则。按照10位阿拉伯数字编号,原则如下:

a)第一、二、三种票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单应分开编号;

b)编号由××××(年份,4位数字)-××(月份,2位数字)-×(种类号,1位数字)-×××(编号,3位数字)组成;如2005年01月第1号一种工作票则为:2005-01-1-001;

c)种类号说明:1为第一种工作票,2为第二种工作票,3为第三种工作票,4为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单;

d)二次措施单编号为每次使用二次措施单的自编号,对应一张工作票,二次措施单从“01”起顺序编号;

e)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编号为每次使用的自编号,从“01”起顺序编号。

8.3 工作票印章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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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8.3.1 “工作终结”印章样式如图1所示。 工作终结 图1 “工作终结”印章样式图

外围宽度0.83cm,外围长度2.cm,印章中文字为五号宋体。 8.3.2 “工作票终结” 印章样式如图2所示。

图2 “工作票终结”印章样式图

工作票终结 外围宽度0.83cm,外围长度2.cm,印章中文字为五号宋体。 8.3.3 “作废”印章样式如图3所示。

作 废 图3 “作废”印章样式图

外围宽度0.83cm,外围长度2.cm,印章中文字为五号宋体。 8.3.4 “已执行”印章样式如图4所示。

已 执 行 图4 “已执行”印章样式图

外围宽度0.83cm,外围长度2.cm,印章中文字为五号宋体。

8.3.5 对已使用的工作票,应按执行与否等情况,及时在工作票上盖相应印章。

a) 变电工作票:若因故未执行,则盖“作废”印章,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因;若执行完毕,运行单位所执有的工作票盖“工作票终结”章,工作单位所持有的工作票盖“工作终结”章。

b) 线路工作票:若因故未执行,则盖“作废”印章,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因;若执行完毕,工作许可部门所执有的工作票盖“工作终结”印章,工作单位所持有的工作票盖“已执行”印章。

c) 二次措施单:在相应工作终结时盖“工作终结”章,若相应工作票未执行,二次措施单盖“作废”章,并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d)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单、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不用盖章。

e) “作废”、“工作终结”、“工作票终结”、“已执行”印章不能同时出现在同一份工作票(或二次措施单)中。

8.3.6 印章使用红色印泥,盖在票面右上角“盖章处”。

9 工作票的审查及保管

9.1 工作票执行后,变电工作票每周(或大班)由班组安全员(技术负责人或班组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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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审核、检查完毕后,加盖“合格”或“不合格” 印章,并在该印章右边署名。部门管理人员每月对已执行的工作票加上封面后装订成册并进行审核,在封面上写明审核情况,统计合格率,对不合格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规定上报。线路工作票每月由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审核、检查完毕后,加盖“合格”或“不合格” 印章,加上封面后装订成册,在封面上写明审核情况,统计合格率,对不合格情况进行考核,并按规定上报。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工作票进行定期抽查,抽查率不低于10%。 9.1.1 印章样式

a) “合格”印章样式如图5所示。 合 格 图5 “合格”印章样式图

外围宽度0.83cm,外围长度2.cm,印章中文字为五号宋体。 b) “不合格” 印章样式如图6所示。

图6 “不合格”印章样式图

不 合 格 外围宽度0.83cm,外围长度2.cm,印章中文字为五号宋体。 9.1.2 印章使用红色印泥,盖在票面右上角“盖章处”正上方。 9.1.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1) 工作任务或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不具体,设备名称不全、没有使用双重编号或不准确,或应填写电压等级而未写明;

(2) 不用钢笔、圆珠笔或碳素笔填写,用红字、字迹潦草不清楚、空白处填写有其它内容;

(3) 项目遗漏不全,顺序颠倒,编号不齐或有重号、错号; (4) 修改不符合要求;

(5) 工作票填写违反《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和本细则的要求,存在不安全因素; (6) 签名、日期不全或用私章代签名;

(7) 未按规定签名或不具备资格的人员在相关栏签名; (8) 印章未盖或未按规定盖章,印章颜色不符合规定;

(9) 安全措施填写不具体、接地线无编号,装设地点不明确,或与工作任务不相符;

(10)有需补充或调整的安全措施而未填写;

(11)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超出批准范围或互相兼任;

(12) 未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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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13) 未按规定履行监护职责,或开工后监护人不在现场或不带工作票; (14) 未按规定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15) 未按规定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16)未按规定履行工作间断、转移或终结手续,或办理工作票终结时未拆除或只部分拆除安全措施;

(17) 工作票票种签发错误;

(18) 已设遮栏、标示牌没有注明确实的地点或位置; (19) 工作票破损,残缺不全,污秽看不清楚; (20) 按规定应该重新填写工作票而未填写;

(21) 工作票在执行中发生异常、故障或未遂等不安全问题; (22) 有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本细则的其它错误。

9.2 所有已填写的工作票应由班组站或设备管理部门按月份分类保管,并填汇总表按规定上报,保存至三个月后即可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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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变电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

开 始 确定工作负责人 对外单位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及工作班人员 选用工作票 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 是否办理二次措施单 填写二次措施单 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运行接收 完成安全技术措施 办理许可手续 工作及监护 工作票签发人同意 工作间断、转移或延期 是否变更工作负责人 是否增加工作内容 是否变更安全措施 工作验收、终结 结束 29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线路工作票执行程序流程图 选 用 工作票 确定工作负责人 及工作班人员 开 始 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 必要时办理 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 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 调度接收 变电站或发电厂 完成安全技术措施 变电站或发电厂办理许可手续 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和 安全注意事项,并明确分工 工作人员完成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同意 按施工技术方案开展计划工作 工作间断、转移或延期 是否变更工作负责人 是否增加工作内容 是否变更安全措施 工作验收、终结 结 束 30

附 录 C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规范性附录)

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

盖章处 编号:

工作负责人: 计划工单位和班组: 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班人员: 共 人 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 应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注明编号) 断路器: 隔离开关: 应投切相关直流电源(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低压及二次回路: 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 应合接地开关(注明编号)、装接地线(注明确实地点)、应设绝缘挡板: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注明位置): 线路对侧安全措施:要求线路对侧接地(是/否): 需办理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是/否): ,共 张。 签发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工作票会签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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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接收 收到工作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负责人签名: 满足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是/否): 需补充或调整的安全措施: 接地线 共 组已装设。 线路对侧安全措施:经调度员 (姓名)确认线路对侧已按要求执行。 工作 许可 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位 带电的母线、导线: 带电的隔离开关: 其他: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现场满足工作要求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 负责人变更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同意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原工作负责人签名: 现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延期 工作负责人签名: 值班负责人签名: 工作间断时间 工作 间断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负责人 许可人 工作开始时间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许可人 负责人 不需变更安全措施下增加的工作项目: 增加工 作内容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 终结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临时措施拆除,已恢复到工作开始前状态。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接地线 共 组已拆除, 工作票接地开关 共 把已拉开。 终结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负责人签名: 备注: 32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交待完工作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后工作班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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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D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规范性附录)

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

盖章处 编号: 工作负责人: 计划工单位和班组: 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班人员: 共 人 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 相关高压设备状态: 工作条件 相关直流、低压及二次回路状态: 应投切相关直流电源(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低压及二次回路: 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注明位置): 需办理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是/否): ,共 张。 签发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工作票会签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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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接收 收到工作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负责人签名: 满足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是/否): 需补充的安全措施: 工作地点应注意的带电部位或运行设备: 工作 许可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现场满足工作要求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 负责人变更 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延期 工作负责人签名: 值班负责人签名: 工作间断时间 工作 间断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增加工作内容 工作 终结 备注: 负责人 许可人 工作开始时间 许可人 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同意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原工作负责人签名: 现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不需变更安全措施下增加的工作项目: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临时措施拆除,已恢复到工作开始前状态。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35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交待完工作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后工作班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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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录 E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规范性附录)

变电站第三种工作票

盖章处 编号: 工作负责人: 单位和班组: 工作班人员: 共 人 工作任务: 工作地点: 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 接收 收到工作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负责人签名: 与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一致(是/否): 。需要调整和补充的安全措施: 工作地点应注意的带电部位或运行设备: 许可 工作 注意事项: 现场满足工作要求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计划工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 负责人变更 延期 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原工作负责人签名: 现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值班负责人签名: 工作间断时间 负责人 许可人 工作开始时间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许可人 负责人 工作 间断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工作 结束 备注: 工作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37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交待完工作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后工作班人员签名:

38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 录 F (规范性附录)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编号: 工作负责人: 计划工单位和班组: 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盖章处 工作班人员: 共 人 工作任务: 停电线路名称: 工作地段: 应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注明厂站名及双编号): 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 应合接地开关(注明编号)、装接地线(注明确实地点): 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注明位置): 应装设的地线 签发 线路名称及杆号 接地线编号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工作票会签人签名:

39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接收 收到工作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值班负责人签名: 保留的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 工作 许可 许可的命令方式 许可人 许可工作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工作 延期 有效期延长到: 年 月 日 时 分 申请方式: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许工作间断时间 可人 工作 月 日 时 分 间断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增加工作内容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负方责式 人 人 人 工作开始时间 责可式 负许方不需变更安全措施下增加的工作项目: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工作负责人汇报:线路上所装设的地线共 组已全部拆除。 工作 终结 终结的报告方式 许可人 终结报告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备注:

40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交待完工作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后工作班人员签名:

41

附 录 G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规范性附录)

线路第二种工作票

盖章处 编号:

工作负责人: 计划工自 年 月 日 时 分 单位和班组: 作时间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班人员: 共 人 工作任务: 工作线路或设备名称: 工作地段: 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 签发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工作票会签人签名: 相关重合闸已退出 下达通知的调度值班员姓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开始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相关重合闸可以恢复 接受通知的调度值班员姓名: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负责人签名: 备注:

42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交待完工作任务及安全注意事项后工作班人员签名:

43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44

附 录 H

工作票编号: 序执时间 号 行 执行人 (审批人) 注: 恢复人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规范性附录)

二次设备及回路安全技术措施单

盖章处 措施单编号: 恢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复 监护人 监护人 时间 工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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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说明

1 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填写内容包括:

1.1 电流互感器二次短路接地线的接入与拆除; 1.2 电压互感器二次端子接线的解除与接入;

1.3 直流线、电流线、电压线、联锁跳线、信号线的拆、接以及改线等。

2 安全技术措施应按照工作顺序填写。已执行,在执行栏打“√”,并在对应的时间栏填写执行和恢复的具体时间,不需要恢复的,在恢复栏打“○”。 3 此票不能代替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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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 录 I

(规范性附录)

变电站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单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安全技术交底单位(运行部门): 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单位(工程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交底地点: 应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注明编号): 工作 施工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工作 地点 不需要设备 停电 地点 需要 设备 停电 应投切相关直流电源(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低压及二次回路: 应合接地开关(注明编号)、装接地线(注明确实地点和编号)、应设绝缘板: 应设遮拦、应挂标示牌(注明位置): 需办理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是/否): 。 相关直流、低压及二次回路状态: 应投切相关直流电源(空气开关、熔断器、连接片)、低压及二次回路: 应设遮拦、应挂标示牌(注明位置): 需办理二次设备及回路工作安全技术措施单(是/否): 。 工作地点存在带电设备位置或运行设备: 注 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意 对施工机具的要求: 事 对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 项 施工过程中于运行人员联系的有关事项: 运行部门代表签名: 工程施工单位代表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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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 录 J

(规范性附录) 线路工作安全技术交底单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工作任务: 工作地段: 安全技术交底单位(运行部门): 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单位(工程施工单位): 交底日期: 年 月 日 应拉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注明编号): 应合接地开关(注明编号)、装接地线(注明确实地点和编号): 施工应设遮拦、应挂标示牌(注明位置): 应采 取的保留的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注明确实地点): 安全 措施 线路重合闸投退要求: 施工单位在工作现场自行装设的接地线(注明确实地点和编号): 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对施工机具的要求: 注 意 事 项 对现场施工环境保护的要求: 其它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施工过程中于运行人员联系的有关事项: 运行部门代表签名: 工程施工单位代表签名:

交底地点: 48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 录 K

(规范性附录) 电力线路分组工作派工单

编号:

1. 小组在共用 号工作票的情况下按此派工单工作。

2.小组负责人(签名):

3.小组人员: ,共 人(包括小组负责人)。

4.小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除工作票已列安全措施外,小组还应采取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6.工作票负责人(签名): 小组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7.工作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小组负责人(签名): 工作票工作负责人(签名): 8.备注:

49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 录 L (规范性附录) 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1.工作地点及工作内容: 2.单位和班组: 3.计划工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

4.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任务许可单填写人(签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盖章)

50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 录M (规范性附录) 变电工作间断续表

接工作票编号:

工作间断时间 负责人 许可人 工作开始时间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许可人 负责人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51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 录N

(规范性附录) 线路工作间断续表

接工作票编号:

许 工作间断时间 可 人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负 责 人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月 日 时 分 负 工作开始时间 责 人 许 可 人 方 式 方 式 52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 录O (规范性附录) 变电工作票月统计封面

变电站

票 月检查统计

检查 票共计 份,

合格 份

合格率为 %

变电站自审准确率为 %审核人:

日期:

53

其中:

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试行)

附 录P (规范性附录) 线路工作票月统计封面

线路工作票 月检查统计

检查工作票共计 份,其中:

合格 份

合格率为 %。

审核部门:

审核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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