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方): 地址: 电话: 证件号码: 乙方(购买方): 地址: 电话: 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照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出售的以下摩托车达成如下协议:
一、摩托车基本情况 1. 品牌: 2. 车型: 3. 颜色: 4. 发动机号: 5. 车架号:
6. 购买日期: 7. 行驶里程: 8. 价格:
9. 其他附件:(如电池、安全锁等)
10. 车况说明:(如是否修过、是否发生过重大事故等) 二、车辆权证
1. 甲方保证所出售的摩托车是合法的所有权人,车辆权证、、备用钥匙和其他手续齐全,没有、抵押、质押等权利,更没有出租、出借、转让等行为。
2. 如有否认、抵赖、承认后后悔等情况,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甲方承诺保管好车辆权证及相关手续,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车辆质量问题
1. 甲方承诺所售摩托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整车性能完好无损、无严重事故痕迹、无明显的变形、磨损或故障。
2. 甲方保证车辆为正规渠道购买并检测合格。
3. 甲方对车辆内部分组织及各种重要组件的损坏、影响使用的损伤承担保修责任。
4. 甲方及其代理机构不承认因操作不当、含水、事故等造成的车辆质量问题。
四、车辆登记及过户
1. 甲方在卖出摩托车之前,应当将车辆及相关手续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将车辆过户。
2. 车辆过户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问题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过户,乙方有权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理性了解与要求解决。
五、保证条款
1. 乙方购买摩托车前,有权通过检测鉴定机构对所购买的摩托车进行鉴定和检测。如鉴定和检测结果与甲方提供的情况不符,则可以要求返还或更换。
2. 在车辆交付之前,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协议交付车辆及必需的相关文件和证件,否则难以实现顺利的过户与保险办理。
3.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乙方可享受以下服务:
(1)自购车之日起1个月内,在未达到1,000公里的情况下,发现重要零部件发生故障,可以享受免费的维修服务。
(2)自购车之日起6个月内,在未达到10,000公里的情况下,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重要零部件故障,可以享受免费的维修服务。
(3)自购车之日起1年内,在未达到20,000公里的情况下,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重要零部件零件故障,可以享受延长6个月的质保服务。
六、违约责任
1. 如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全额已付定金。 2. 如乙方因自己原因不支付尾款,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此次交易,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3. 在摩托车买卖的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则向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4. 若出现双方违约情况,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中涉及到的未盖章文件或证件,如无特殊情况,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复印件或原件,以保证双方的资料准确无误。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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