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九小场所”、农村、社区,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性质、规模,分别设置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疏散、消防安全警示提示、危险场所、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消防安全文化等标识。消防标识应当醒目、美观,内容简练、准确,充分体现消防安全内涵。
一、消防安全布局标识
单位要在主要出入口附近、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位置应分别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消防车道标识、防火间距标识等消防安全布局标识:
(一)总平面布局标识。
1、公众聚集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或者单位主要出入口附近等醒目位置应当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其他单位可在门口、消防办公室等场所设置总平面布局标识(如图3-1)。
图3-1 某商场总平面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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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2、总平面布局标识应标明单位消防水源(天然水源、单位室外消火栓及可利用的市政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主要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设有专职消防队的单位还应当标明专职消防队及车辆位置、特殊灭火剂储存位置及储量等内容。
(二)消防车道标识。
1、社会单位及城市社区、农村的消防车通道附近或道路地面上应当设置“消防车道,严禁占用”字样的标识(如图3-2和3-3)。
图3-2 消防车通道上的标识1
图3-3 消防车通道上的标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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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村庄、社区的道路上严禁设置栏杆、路桩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如图3-4和3-5)
←如图3-4
设在社区道路上的地桩
如图3-5 设在进入生活小 区道路上的地桩→
(三)防火间距标识。
单位建筑物与其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处宜设置标明“防火间距,严禁占用”字样的标识(如图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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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图3-6 防火间距标识
二、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所在位置应设置下列消防设施器材标识:
(一)灭火器。应当按照
《灭火
黄色警示线 器配置规范》的
要求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符合以下要求:
1、灭火器应当放置在明
图3-7 灭火器放置示意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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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影响安全疏散。放置点的地面上应当喷涂黄色警示线(如图3-7)。
4、灭火器放置点的上方应当粘贴标有“灭火器”字样的明显标志(如图3-8),并设置管理责任标牌(如图3-23),明确巡查和维护管理责任。
灭火器的铭牌应当朝外,以便于识别
图3-8 灭火器放置示意图2
表3-1 灭火器巡检记录卡(200 年 月) 时间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压力 胶管 保险 外观 周 边 检查人
5、灭火器的铭牌应朝外,以便于识别和检查(如图3-8)。
6、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的要求,每日对灭火器巡检一次,并填写《灭火器巡检记录卡》(表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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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7、手提式灭火器应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距地面不应超过1.5米,底部离地面不应小于0.08米,灭火器箱不应上锁(如
图3-9)。
8、灭火器箱上可粘贴灭火器操作使用示意图(如图3-10和3-11)
图3-9 灭火器箱放 置示意图
图3-10 手提式灭火器使用方法示意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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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1
手提式灭火器使用方法示意图2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二)室内消火栓。
1、室内消火栓应当粘贴“消火栓”字样的标识,做到醒目无遮挡(如
图3-12)。
2、消火栓箱上可粘贴消火栓操作使用示意图,根据规范要求标明使用方法等内容(如图3-13)。
图3-12 室内消火栓箱示意图
表3-2 室内消火栓巡检记录卡(200 年 月) 时间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日 压 力 胶 管 保 险 外 观 周 检查人 边 图3-13 室内消火栓使用示意图 3、箱内应当设置管理责任标牌(如图3-23)明确管理责任。按照《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A587-2005)的要求,每日对消火栓巡检一次,并填写《室内消火栓巡检记录卡》。(表3-2)。
(三)室外消火栓和水泵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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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器。靠近路边或生产装置的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可能因撞击而造成损坏的,应当加装防撞装置并设置“消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的标识。(如图3-14和3-15)
图3-14
水泵接合器防护装置示意图
图3-15 室外消火栓防护装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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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四)室外消防水源。
农村及城市社区可以用作消防水源的天然水源,应当设消防取水平台并设置明显标识(如图3-16和3-17)。
图3-16
消防取水平台示意图1
图3-17
消防取水平台示意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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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动消防设施。
1、消防水泵、水泵控制柜应当设有注明系统名称和编号的标志牌;
水泵接合器、湿式报警阀组等应当设有注明所属系统和区域的标志牌(如图3-18,3-19,3-20);
图3-18 消防水
泵分区标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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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9 消防水泵分区标识2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图3-20 喷淋泵控制柜标识
2、火灾报警按钮、启泵按钮、水流指示器、报警阀、消防水箱、末端试水装置等应当设有明显标志(如图3-21和3-22)。
图3-21 火灾报警按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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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3、消防水泵房、气体灭火系统的储瓶间等部位应当设置《巡检记录卡》(具体式样参考《灭火器巡检记录卡》)和管理责任标牌(如图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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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2 湿式报警阀标识
图3-23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标牌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4、防火卷帘下方两侧距离卷帘0.5米的地面上应喷画红色或黄色警示线,卷帘门附近应当粘贴“防火卷帘门下禁止堆放杂物”的禁止性标识(如图3-24)。
图3-24 防火卷帘的黄线标识和“禁止堆放杂物”的标识
5、消防水池、灭火沙、灭火泡沫存诸等处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并明确管理责任人(如图3-25,3-26和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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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图3-25 泡沫站外的指示标识
图3-27 消防水池的指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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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26 防火沙堆的指示标识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三、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
1、疏散指示标识。 (1)安全出口的上方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字样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如图3-28);
图3-28 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
(2)疏散通道应当在地面或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带有“箭头和安全出口”字样的灯光或蓄光式疏散指示标志,并且应当保持视觉的连续性(如图3-29);
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内 的主疏散通道宽度不能少于3米,并用黄色警示线标识。
图3-29 地面上保持视觉连续性的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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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3)在疏散走道转弯和交叉部位两侧的墙面、柱面距地面高度1.0m
以下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规格不应小于0.85m×0.30m(如图3-30,3-31和3-32)。
图3-30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
散指示标志
图3-31 设置在墙面1米以下的疏散指示标志
图3-32 设置在楼梯拐角处的疏散指示标志
(4)宾馆、饭店的客房、医院病房和娱乐场所的包房等公共场所的房间门内侧应当设置“安全疏散路线图”(如图3-33)。
(5)高层旅馆的客房内配备的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缓降器等逃生器材;其他旅馆的客房内配备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客房层按照有关建筑火灾逃生器材及配备标准设置的辅助疏散、逃生设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备,附近的墙上或门体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标识及使用说明(如图3-34和3-35)。
(6)宾馆客房内应设置醒目、耐久的“请勿卧床吸烟”标识(如图3-36)。
图3-33 宾馆客房门后面
的疏散示意图
图3-34 宾馆客房内防毒面具的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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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图3-35 宾馆客房内的高层逃生救生设备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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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6 宾馆客房内请勿吸烟的标志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四、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志。
(一)单位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走道上应设置疏散警示标识,
标明“禁止锁闭”、“禁止堵塞”、“禁止占用”等警示性内容。(如图3-37和3-38)
图3-37 安全疏散门上禁 止堵塞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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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8 疏散通道上禁止堵塞的标志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二)在普通电梯门上应设置“火灾时请勿使用”的标识;(如图3-39)
图3-39 疏散通道上禁止堵塞的标志
(三)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关闭,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有效防止火势及有毒烟气的扩散和蔓延。门上应当张贴 “随手关闭常闭式防火门”
图3-40 疏散通道上禁止堵塞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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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警示标识。(如图3-40)。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四)学校、医院、超市、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不能保持常开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应当设置推闩式门锁系统,保证火灾时不需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如图3-41)。
(五)在建筑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共用楼梯间处应当设置明显的分
隔设施,并设置“火灾时禁止通行”字样的标识(如图3-42)。
图3-42 通往地下
室的禁行标志
图3-41 疏散门上的推闩式门锁装置及使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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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六)对多层公众聚集场所、车间还应当每层设置疏散示意图,着重标明本楼层疏散路线、安全出口、室内消防设施位置等内容。(如图3-43)
图3-43 楼层疏散示意图
(七)主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附近2米范围内应喷画红色或黄色警示线,警示线内不得堆放任何可能影响疏散的物品。(如图3-44)
图3-44 安全 出口门前的黄线内 色警示线,严禁堆放杂物 60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八)学校、医院及居民生活区的垃圾桶上可粘贴“勿将火种放入桶内”的标识(如图3-45)。
图3-45 贴在垃圾桶
上的温馨提示
五、危险场所标识
易燃易爆单位的生产装置区、储存区、灌装区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设置标识牌,危险场所应设置下列标识:
(一)安全警示标识: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地面及危险设施处等适当位置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明安全警示性和禁止性规定:
1、易燃易爆单位的生产装置区、储存区、灌装区与办公区或生活区之间应当设置警戒线、警戒杆,并设置专人值班,严禁无关车辆、人员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如图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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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2、易燃易爆单位应当在明显位置设置厂区危险源分布图(如图3-47)。
图3-46 生产区与办公区的警戒线
图3-47 化工厂区危
险源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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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3、易燃易爆的部位应当按要求设置禁止烟火、禁打手机、禁止吸烟等警示性标志(如图3-48、3-49、3-50)。
图3-48 禁止烟火标识
图3-50 禁止使用手机标识
(二)安全管理规程标识。
1、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危险部位的室外、室内墙面等适当位置应设置安全管理规程标识,标明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及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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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49 禁止吸烟标识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如图3-51)。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图3-51 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规程标识
2、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当设置“消防安全巡查路线图” (如图3-52)。
3-5 2 消防安全巡查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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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3、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应当设置“消防设施分布图”(如图3-53)。
3-5 3 消防设施分布图
(三)危险设施操作标识。易操作失误引发火灾危险事故的关键设施部位应设置发光性危险设施操作标识,标明操作方式、注意事项、危险事故应急处置程序等内容(如图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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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54 危险设施操作标识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四)仓库应当划线标识,标明仓库“五距”(即墙距、垛距、柱距、梁距、灯距)及主要通道宽度、货物固定位置等(如图3-55)。
图3-55 仓库里的消防安全标识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识
单位应当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一般可以将人员集中的厅(室)以及储油间、锅炉房、厨房、空调机房、资料库、可燃物品仓库、化学实验室、易燃易爆单位的生产装置区、储存区、灌装区、消防配电室、消防水泵房和自备发电机房、水泵房等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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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1、重点部位应当设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志。根据需要设置禁烟、禁火标志.同时可以设置“119”电话提示标识,提醒员工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可以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如图3-56,3-57)。
图3-5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火警电话提示标识
图3-56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责任人标识
2、生产、储存、灌装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应当标明生产、储存、灌装物品的类别、品名、储量及化学特性、物理特性、扑救方法和注意事项(如图3-58)。
图3-58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标示牌68 示意图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七、消防安全文化标识。单位及农村、社区应当结合自身安全经营理念和消防安全特点,制作、粘贴消防宣传标语、口号,大力宣传消防知识。
(1)社会单位的主要疏散通道、人员聚集部位及门前等地方,应利用电子屏幕、固定宣传版面等方式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灭火、安全疏散、逃生自救等常识(如图3-59)。
图3-59 商场内的消防宣传电视联播平台
图3-60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消防宣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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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图3-61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消防知识宣传牌
图3-59人员密集场所内的消防知识宣传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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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3)农村、社区应当通过粘贴消防宣传瓷砖壁画、设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建立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如图3-63、3-64、3-65、3-66、3-67)。
图3-63 社区内的消防宣传栏
图3- 设在村庄里的消防宣传瓷砖壁画,目前全省已
经有6.7万个村庄粘贴了这样的壁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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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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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66 村庄里的消防宣传标语
图3-65 设在村庄里的消防宣传栏
第三章 消防安全标识
图3-67 村庄里的不同内容的消防
宣传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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