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经过]
1986年9月11日夜间,功 地区某油库在内部输转油过程中发生一起跑油事故,共跑出90#汽油73.442t,经全力抢险,回收汽油46.958t,损失汽油26.484t,折价23490.78元。
11月18:00,该油库仓储业务股副股长沈某安排将4#计量罐(高架罐)90#汽油通过自流方式倒入7#储罐。由于当班计量员不在班,无人开启罐根阀,沈某就从计量室窗口挑出罐根阀链条锁钥匙,与泵房工一道开通了4#计量罐到7#储罐间管线上所有阀门,利用液位差将4#计量罐油品输入7#储罐,随即下班,夜间未安排人员值班。12日清晨7:00左右,驻库值班战士发现油罐区排水沟有汽油流向库外小河沟,立即报警。经查原来是由于正在清理罐底的3#储罐(空罐)有一条接在放水阀上的临时管线与汽油主管线相连,同时3#罐人孔盖也在白天被打开。11日下班时,3#罐的放水阀(实际已成油阀)未关闭,人孔盖未盖好。当4#计量罐与7#储罐沟通后,实际同时也沟通了4#计量罐、7#储罐、3#储罐间的管线,由于3#罐系空罐且人孔盖处于敞开状态,固4#计量罐与7#储罐的油品同时流向了3#罐,当液位超过3#罐人孔下沿高度时,即开始由人孔向外跑油。 [专家点评]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三违”造成的人为责任事故,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1、有章不循
按规定,油罐的根阀只有计量员有权开启,转罐作业期间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巡检。但身为仓储业务股副股长的沈某却违章代替计量员开启罐根阀,开阀时对与管道相关阀门启闭状况没有逐个认真检查确认,未能及时发现与主管道连通的3#储罐临时管线上放水阀及人孔敞开情况;更为严重的是,在夜间油罐自流作业时,他即不安排人员值班、巡查,自己又擅离职守,回家休息。
2、管理混乱
油库主任刘某在组织实施3#罐清罐作业时,组织不严密,检查督促不到位,自己又带头违反管理规定。本来3#罐放水阀接通临时管线后,是他亲手打开的,作业结束后,他本人未及时关闭,也未交待其他人员及时关闭和上锁;同时刘某作业作业油库主任,理应知道在汽油主管线上接临时管线对整个工艺的影响,但他未将这一重要变更及时通知泵房和计量岗位相关人员,从而为跑油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3、劳动纪律松驰
一是重点部位安全临控不到位,计量员不在岗,钥匙随便放,其他人可以随手从窗子里拿到钥匙;二是重大作业组织管理混乱。临时管线接通后,既未及时与有关人员沟通,又没有在临时作业结束后关闭放水阀或采取其他防范措施。人孔盖打开后本应在检查罐底情况后及时复原,但却无人问津;三是作业期间无巡查,按规定输转作业期间,应有专人每2h巡检一次。但本次作业从开好阀门到第二天清晨发现险情期间有13h,从油库领导到岗位工人,无1人在作业现场,完全处于一种“空城计”状态,这反映了该单位的安全管理相当混乱,劳动纪律十分松驰。责任单位要从本起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狠抓整改,落实措施,强化管理,持之以恒,杜绝类似跑油事故再次发生。
南京市某石化厂“10.21”重大火灾事故
[事故概况、经过]
某石化厂半成口汽油罐区共有4台代号为309、310、311、312的油罐10000m3,用来收贮催化装置生产出的90号汽油,油罐的装油安全高度为14.30m,设有极限液位报警系统。
1993年10月21日15:30岗位操作工接到调度指令,对装满汽油的310号油罐进行加抗氧化剂和钝化剂后的循环调令,在开启310罐出口阀时,错开了311罐出口阀,将311号罐的油抽出打入310号罐。原有液位是14.26m。15:41时液位达到14.30m,高液位开始报警。此时的操作工认为是仪表误报警没有理会,直到汽油从310号罐顶大量外溢,在罐区内挥发扩散,形成了大面积的易燃易爆混合性气体。18:15一民工开着手扶拖拉机进入离310号罐55.5m处马路上,拖拉机排气孔排出的火星点燃了油气并一直引燃至310号罐顶,火灾直至22日11:15时被扑灭,大火共燃烧了17个小时。这次重大火灾的过火面积共23400m2,平均燃烧高度5m,溢罐跑损及烧掉90号汽油182,4t,造成1名操作工和手扶拖拉机司机2人死亡,并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专家点评]
1、造成火灾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工在循环线上开错阀门,误将311号罐中的油打入310号罐,造成汽油满罐外溢,遇到拖拉机的火星而发生重大火灾。操作工责任心不强,对液位达14.30m后仪表发生的高液位报警无动于衷,认为是仪表误报警,既不报告也不认真查找原因。纯属重大责任事故。
2、油罐区属一级防火防爆区,应严禁各种车辆通行,除加强明火管理外,应严禁各种明火和火花的产生。
3、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操作人员应定期对各岗位的操作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4、应保持油罐消防设施的完好,大型罐区应设环形消防通道,要做好防火堤的隔离,防止堤内的物料流至堤外。
北京某化工厂“6.27”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概况、经过]
1997年6月27日,北京某化工厂石脑油罐溢油,而当时油罐防火堤下小档门敞开,石脑油和轻质柴油四处流淌,遇到明火爆炸,首先是泵房爆炸,形成大火后又引起乙烯球罐爆炸,导致罐区大面积起火,炸毁装有多种化工原料的球罐20多座,各种电气设备台、罐区火车槽车、管架等部分建筑物遭到破坏,烧掉物料2.5万吨,大火延续50多小时,致使9人死亡,40多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使工厂遭受沉重打击,时隔两年才恢复生产;另外还造成刚投产的15万吨乙烯生产装置停产,以及为此为原料的多个厂家相继受到影响,间接经济损失达12亿元以上。 [专家点评]
当卸火车上的轻柴时,通向轻柴油罐区的总阀未开,而通向石脑油罐区的阀门却开着,使本应卸入柴油罐的柴油被错误地装入已满的石脑油罐,导致大量石脑油冒顶跑油。由于值班工人只顾织毛衣,没有及时发现油口外溢,导致油气窜进泵房配电室发生爆炸,并引发连锁性的一系列爆炸。
从20:00开始漏油到21:42发生大爆炸,历时1小时40分钟,在这期间只要能切断“多米诺骨牌”事故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能有效地制止此次事故。
这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操作失误,但根本原因却是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存在严重疏漏。
首先是安全教育不够,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导致出现操作失误。
其次是安全设施上存在问题,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设计上没有防止误操作的技术措施;二是出现误操作后,没有及时发现与信息反馈的技术设施,其间21:00左右人们已闻到油气异味,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但都没有引起注意并采取相应对策。
第三是安全管理体系中的监控、检查机制不力,对每个关键环节不能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没有一丝不苟地落实巡回检查制度。
雷电感应导致油库爆炸事故
[事故概况、经过]
19年8月12日8:55位于山东省胶州湾东岸的黄岛油库突然起火爆炸。随后不久,4#、3#、2#、1#罐相继爆裂起火。大火迅速向四周蔓延,整个库区成为一片火海。大火还随流淌的原油向低处的海岸蔓延,烧毁了沿途的建筑。截止到8月16日18:00大火共燃烧了104h后才被扑灭。这次事故共有19人在扑火过程中牺牲,78人受伤;大火烧毁了5座油罐、36000t原油,并烧毁了沿途建筑;还有600t原油泄入海洋,造成海面污染、海路和陆路阻断。据测算,这次事故共造成经济损失高达8500万元。 [专家点评]
黄岛油库雷击爆炸事故震惊中外,一度触发了防雷研究的蓬勃开展。石油存贮设施由传统的直击雷防御,到直击雷和感应雷并重的防范意识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并将金属油罐作业石油库存贮装置上升为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下来,防雷技术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这不能不说是一件坏事变好事的范例。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对石油天然气等能源需求急剧增长,罐装存贮设计规模越建越大。试想,一旦防雷设施先天不足,出现类似黄岛油库这样的雷击爆炸事故,将带来联锁反应,后果不堪设想。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只有不断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才能主微杜渐,根除事故隐患。
据设在黄岛油库内的闪电定位仪监测显示,在首先起火爆炸的5#罐约100m附近有雷击发生,而5#罐顶及其上方的屏蔽金属网和四角的30m高避雷针都没有遭受直击雷的痕迹。5#罐建于1973年,是半地下混凝土罐,险立柱混凝土内钢筋外,均为水泥、砖石、木材。因年久失修,许多地方水泥脱落,钢筋外露,罐顶预制板内的钢筋有断裂。在罐顶预制拱板上覆盖的屏蔽网未用焊接,而是用U型卡卡接,年久产生松动。经计算,虽然5#罐并非处于库区地理位置的最高点,雷电也并未直接击中5#罐,但在5#罐区形成的感应电压足以使开口小于0.38cm的金属环路产生放电火花。在雷击发生前,5#罐已连续收油作业达8h,作业产生的油蒸气在呼吸阀和采样孔周围弥漫游移。专家认定,5#罐因腐蚀造成
的钢筋断裂形成开口,罐体上方的屏蔽网因U型卡松动也可能形成开口,雷击感应造成开口之间产生放电火花,火花引起油蒸气燃烧并最终导致油罐爆炸,这就是事故产生的原因。
1、事故的主要责任在于使用混凝土储油罐,没出及时更新使用金属油罐。加之上世纪80年代防雷从理论到应用存在明显的断层,只是重视直击雷的防护,而对感应雷击却疏于防范,甚至没有将它纳入安全责任范围。
2、事故处理与防范对策
鉴于混凝土储油罐防雷能力的先天不足,国家标准已规定停止建设和使用非金属油罐。对于金属油罐应定期进行防雷设施安全检测,加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和更换浮顶油罐的密封胶圈,在油气易于沉淀处建立浓度报警装置,安装阴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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