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东锋
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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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界一般认为,作为儒家的开创者,孔子思想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以仁发明斯道,从而为礼乐找到
了一种内在根据。其实,这只是孔子创新思想内圣的一面,就外王一面来讲,孔子还做了两项重要工作:一是追随前人,对礼乐的要义进行了重新探讨;二是顺应时代,为礼乐精神的落实找到了士君子的肉身作为载体。孔子意识到,礼乐的积极意义若想在现实中得以落实,必须培养和塑造一批礼乐精神的主宰者和维护者——士君子。经过孔子的开创及后儒的努力,儒家创造了一种政治新模式,而这种政治新模式之所以能相对良好地运行,在于作为道统的士君子阶层不断斡旋于政统与平民之间,使三者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由此,孔子的礼就生发出三重新的功用:治理国家、监督公权和导化社会。
关键词:孔子;礼;功用;道统;政统中图分类号:B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669(2016)06-0044-07
面对“周文疲敝”的时代问题,孔子对“周文”亦即周代礼乐制度采取了正面肯定的立场,并进行积极的改造,从而创立了儒家学说。一般认为,孔子所做的改造工作,是为礼乐(礼)找到了一个精神基础——仁。这样来看,孔子的创新工作似乎只在仁这一块①。事实上,孔子对礼乐制度的改造在两个方向同时进行:最重要的固然是为礼寻找内在根据,提出了仁的思想;不可忽视的则是对周礼本身的思考,创发了自己的礼学思想。应当说,孔子的创新工作既包括以仁为核心的“内圣”一面,也涵盖以礼为核心的“外王”一面②,对后者的考察尚待深入。
最大的社会问题是“礼崩乐坏”,人们普遍认为礼乐制度恐怕有问题,或者至少已经不合时宜了,老子对孔子问礼的答复就体现了时人的这种忧虑:“子所言者,其人与骨皆已朽矣,独其言在耳。”(《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而孔门弟子宰我欲以一年易三年之丧的想法(《论语·阳货》),则反映了一种更普遍的心态。因此,对周礼究竟采取何种立场成了一个迫切的问题。孔子对周礼采取坚定的支持立场,就现实而言的确顶着一定压力,但就孔子对周礼的了解而言,可以说,他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孔子发奋好学、述而不作,所以他早就在人们关于周礼的思考中发现了礼积极性的一面。不仅如此,孔子还从这些思考出发,对周礼的基本涵义进行了重新探讨。依孔子,礼乐的要义有三:
其一,从形式上看,礼乐具有一种怀柔的特色。在孔子之前,晋国大夫士蒍就曾提出:“夫礼乐慈爱,战所畜也。夫民让事乐和,爱亲哀丧
一、礼乐要义重探
为了使濒临僵死的礼乐制度焕发活力,孔子首先做的工作是对礼乐的要义进行重新探索,努力发掘其中的合理性因素。当孔子之时,
收稿日期:2015-09-25
*基金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青年课题“名教思想研究”(2015EZX0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苟东锋,男,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讲师(上海200241),主要从事先秦儒学以及“新名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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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可用也。”(《左传·庄公二十七年》)这是认为礼乐如果被统治者善加利用,就可以不战而屈人之兵。与此相似的是管仲对齐桓公讲的:“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左传·僖公七年》)可以肯定,在孔子之前,礼所具有的这种怀柔特色已经不是少数人的见解。我们能够推定,孔子在学习周礼的过程中一定对这些见解有所了解。而从目前的材料来看,孔子对周礼这个特色不仅注意到了,而且还进行了细致的发挥。可以从治国与修身两个角度了解:
从治国角度看,孔子认为以礼治国的根本在于“让”,孔子常以“礼让”并用,所以以“礼”治国就是以“礼让”治国。他还对子路以“勇”治国的志向表示不屑,称“为国以礼,其言不让,是故哂之”(《论语·先进》)。“让”作为礼的核心内涵甚至被提到了“至德”的高度,孔子说:“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论语·泰伯》)孔子以“让”来点化礼,确实抓住了以礼治国怀柔性的一面,这与其对两种治国方式的对比研究有关。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这是拿德与政、礼与刑作对比,说明两种统治方式在“民”中造成了两种相反的效果,因而应果断地以德、以礼治国。孔子还注意到礼乐怀柔一面的局限性,主张礼乐刑罚互补,他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论语·子路》)又言:“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论语·里仁》)
从修身角度看,孔子认为以礼修身的根本在于养成一种温和的气象。孔子在礼的形式义中发现了一种实质义,这表现在行礼者的色与貌上。例如子夏问孝,孔子答曰:“色难。”孔子认为,在行孝的过程中,子女对父母的表情和态度非常重要。所以他反问:“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论语·为政》)由此来看,形式上是否做到了礼并不重要,实质上达到某种情态的交流才是关键,所谓“未
见颜色而言,谓之瞽”③(《论语·季氏》)。因此,
孔子强调在以礼修身的过程中,应当“色思温,貌思恭”(《论语·季氏》)。作为君子,在神色上要温和,外表上要谦恭。即儒家所谓的谦谦君
孔子礼的三重功用
子,而谦谦君子并非懦弱④,它只是儒家处理人际关系的一般立场,因而据说孔子是“温而厉,威而不猛,恭而安”(《论语·述而》)。
其二,从功能上看,礼乐的过程可以确定名分,从而保障秩序。前孔子时代的学者对此已经有了自觉认识,比孔子年长的晏婴曾对齐景公说:“礼之可以为国也久矣。与天地并。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这是认为礼有使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姑妇的名分安定和谐之用,而这种作用由来已久。尤为引人注目的是晋文公取得政权时所颁施政纲领中有所谓的思想,认为:“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政平民阜,财用不匮。”(《国语·晋语四》)这更将礼乐的作用提到了“正名”“育类”的高度。甚至被概括为:“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
孔子对上述礼的思想也掌握得非常到位。孔子早年适齐,同样是面对齐景公问政的问题,他认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子路面对隐者也曾申述孔子之意:“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论语·微子》)对隐者说的话恰恰表明,孔子支持礼乐的根本用意是追求人伦秩序。在此基础上,孔子曾发出“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之叹,认为如果礼被破坏,名分就会受损,政治秩序就不能保障。于是形成了《论语》中的正名学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无所错手足。”(《论语·子路》)
其三,从性质上看,礼乐的根据在于中道。礼的背后还有一种更为根本的抽象原则,这个原则决定着礼的具体形态。根据《论语》,对这个根本原则的探讨可以追溯到三代之前,《论语·尧曰》中的“允执其中”可看作一种抽象的根本原则。这个原则决定一切行为,因而也可以用在礼的解释方面。《左传》引君子之言对“周郑交质”事件进行了评价:“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左传·隐公三年》)已经明确将“中”看作礼的内在根据了。“中”的原则有时还被理解为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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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育类”(2016年第6期“度”,因而,穆叔曾对韩献子说其听过“咨礼为度”的话(《左传·襄公四年》)。子产则对自己制定的丘赋辩护道:“吾闻为善者不改其度,故能有济也。民不可逞,度不可改。《诗》曰:‘礼义不愆,何恤于人言。’吾不迁矣。”(《左传·昭公四年》)
对于礼的根本性质,孔子同样有深刻的领会。他跟随前人,将礼主要理解为一种“度”。例如,季氏要实行田赋,征求孔子的意见,孔子私下对冉有说:“君子之行也,度于礼……若不度于礼,而贪冒无厌,则虽以田赋,将又不足。”(《左传·哀公十一年》)面对季氏,孔子的态度其实很明确,一切以礼为准就可以了,因为礼就是一种“度”。同样,当听说晋国铸造刑鼎以代替传统的礼制时,孔子说:“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不过,对礼的中道性质界定最为清楚的还是《礼记·孔子闲居》的一段话:“子曰:‘师,尔过,而商也不及,子产犹众人之母也,能食之,不能教也。’子贡越席而对曰:‘敢问将何以为此中者也?’子曰:‘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这里明确使用“中”对礼做了定性,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孔子的意思,因为《论语》还记载了:“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这是以“和”论礼,但是马上又指出不能“知和而和”,礼的节制和调节作用仍然是主要的,这与“中”的意思大致相当,很难否认这不是孔子之义。
就《论语》中孔子对礼的理解来说,正因为孔子主要以中道来把握礼,所以礼才表现出两种看似矛盾的性质:其一,礼有不变性,不因一人一时的具体情况而发生改变。最有代表性的是宰我欲以一年之丧代替三年之丧的例子,孔子回应说:“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论语·阳货》)其二,礼有可变性,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某些调整。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孔子的三代之礼损益论:“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只有从中道的抽象原则来看,我们才能一方面认识到礼是一种社会的通则、通约,所以才具有一定的不变性;另一方面也才能意识到礼是一种与时46
俱进的精神原则,所以才具有一定的可变性。或许因为变与不变之间“度”的把握,需要极高的智慧和极为丰富的经验,孔子才不无遗憾地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
二、士君子的挺立
为了激活礼乐制度,除了对其要义进行重新发掘之外,孔子还意识到,礼乐的这些积极意义若想在现实中得以落实,还必须培养和塑造一批礼乐精神的主宰者和维护者——士君子。而士君子阶层的崛起既有客观方面的条件,也有主观方面的推动。就客观方面而言,“士”本是周代封建制度中贵族阶级的最低一层,主要从事操作性较强的职事工作,其身份相对固定。春秋战国之际,士阶层数量激增,士庶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如楚昭王大夫观射父论祭祀时一再将士与庶人并论:“士庶人舍时”,“士庶人不过其祖”(《国语·楚语下》)。同时的鲁国公父文伯之母论衣服的等级制度也说:“自庶士以下皆衣其夫。”(《国语·鲁语下》)孟子论班禄之制亦言:“下士与庶民在官者同禄。”(《孟子·万章下》)士庶合流的现象表明士变成了“游士”,并很快为自己找到了“劳心者”的位置,此即知武子所言:“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制也。”(《左传·襄公九年》)后来,孟子进一步将之确认为:“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
滕文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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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游士阶层的形成与王官之学的散失是同一过程。三代文化的核心是礼乐,而礼乐是所谓官师政教合一的王官之学,官师之外,私人既不能拥有礼乐的知识,也无法对礼乐文化进行私人阐发。到了春秋时代,一方面,随着礼乐制度的日臻完善进而日益繁缛;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组织的复杂化进而导致官僚制度的膨胀,上层贵族已经无法应对这种局面,需要在规模日增的士阶层中寻求帮助⑥。借此因缘,士阶层继承“斯文”的使命也得以明确。孔子对此非常自觉:“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天之将丧斯文也,后死者不得与于斯文也;天之未丧斯文也,
匡人其如予何?”(《论语·子罕》)《庄子·天下篇》则描述了相对客观的景象:“古之所谓道术者,果恶乎在?……其明而在数度者,旧法世传之史尚多有之。其在于《诗》、《书》、《礼》、《乐》者,邹鲁之士搢绅先生多能明之……其数散于天下而设于中国者,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由此可见,士阶层的崛起与诸子百家的涌现是同一历史过程。
就主观方面而言,孔子对士和君子进行了重新界定,并以士君子的标准要求自己及门人。《论语》中有很多关于士的讨论,其中仅回答弟子问“何如斯可谓之士矣”的地方就有两处:一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论语·子路》)二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谓士矣。”(《论语·子路》)前者偏于从外务上说,后者侧重从修身上说,如果再结合其他论述就能发现,孔子的“士”与“君子”涵义相同。君子最早是一个事实性指谓,指有位者。孔子认为有位者应当有德,所以特别突出了君子的德性之义⑦。在此意义下,孔门学人对士君子进行了各种讨论和界定,其核心是将其看作道的载体。孔子说:“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论语·卫灵公》)曾子更将士对道的弘扬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不仅如此,孔子本人始终以君子的标准激励自己,并提出“君子不忧不惧”,要求弟子经常内省,因为:“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论语·颜渊》)
作为道的承担者,士君子开始与其他阶层进行自觉区分,这主要表现在对“义利之辨”问题的看法上。孔子明确提出“君子谋道不谋食”《论语·卫灵公》),以“谋道”和“谋食”对君子和庶民进行区分⑧。孔子认为:“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并提出了一则有名的论断:“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作为君子要以道义为先,因此他还常说“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与此相对,孔子认为“庶民”可以甚至应当以“谋食”在之先。例如,孔子与冉有针对卫国街市熙熙攘攘的民众提出“富之”而后“教之”的理论⑨(《论语·子路》)。除了区别于庶民,孔子还将士君子与一般的上层贵族区别开来,子贡在
孔子礼的三重功用
“何如斯可谓之士矣”之后,又追问:“今之从政者何如?”孔子态度凌厉:“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论语·子路》)对于子贡将“今之从政者”与“士”相提并论,孔子毫不客气,认为这些现实中的贵族当政者根本没有资格。
随着士阶层的崛起,三代以来官师政教合一的开始瓦解,一种新的政治运作被建构起来。新旧的根本差异在于士阶层以道的承担者的身份,屹然伫立于贵族与庶民阶层之间,此即“道统”一极的挺立。由于孔子对士君子的重新界定和培养,所以道统的挺立实际上是由孔子开创的,或者说:“孔子之前,道统
与政统混二为一;孔子之后,道统与政统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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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孔子后,先秦诸子尤其是儒家的道统意识日臻强烈,这表现为对道统与政统之关系的自觉认知。曾子说:“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孟子·公孙丑下》)他相信自己所代表的道统足以抗衡政统。子思对鲁穆公说:“恒称其君之恶者,可谓忠臣矣。”穆公听了不高兴,成孙弋为其解释说:“恒称其君之恶者,远禄爵者也。为义而远禄爵,非子思,吾恶闻之矣。”(《郭店楚简·鲁穆公问子思》)这里的“忠臣”之所以表现为“为义而远禄爵”,就表示道统的自觉及其与政统的分立。而到了孔子的再传弟子段干木那里,作为政统代表的魏文侯不仅承认道统的地位,甚至认为道统比政统更尊贵。孟子对此进行了讨论:“以位,则子君也;我臣也。何敢与君友也?以德,则子事我者也。奚可以与我友?”(《孟子·万章下》)这是将道统与政统落实为一种师生关系,认为以政统言,王侯是主体,以道统言,则师儒是主体。此后,道统与政统的关系便主要在这种私人关系中展开⑩。经过孔子的开创以及后儒的努力,儒家终于创造了一种政治新模式。
要言之,这种政治新模式之所以能相对良好地运行,诀窍就在于,作为道统的士君子阶层不断斡旋于政统与平民之间,使三者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对政统而言,一个合格的统治者所关心的基本问题是如何进行有效的统治,且不说《论语》中大量关于问政的话题都围绕合理政治秩序的建立而展开,梁襄王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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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道”2016年第6期发问更足以代表统治者的此种诉求,即所谓“天下恶乎定”(《孟子·梁惠王上》)。对平民而言,在中国特殊的政治背景下,其力量始终比较分散,因而无法形成一“统”,但这并不表明他们没有自己的诉求,尊重平民的诉求是儒家建构其政治制度的基本要求。对道统而言,士君子的社会理想更有超脱于一般统治者的特别诉求。好的社会不仅表面看来秩序井然,“民免而无耻”;还需充满道义和人情味,即“有耻且格”。按孟子的想法,好社会固然要“制民之产”,保障平民的利欲需求,更重要的是“驱而之善”,使平民过上善的生活。由此可见,要在政统、平民和道统之间建立一种相对稳定的关系,就必须对三者的基本诉求进行协调,而士君子阶层就发挥着这种运筹和博弈的作用。
三、礼的三重功用
孔子为礼乐精神找到了士君子的肉身作为载体,作为协调政统与平民之间的中间性力量,士君子可从三方面发挥礼的功用。
首先,站在政统的立场发挥礼的功用,主要是利用礼的怀柔的特点对国家进行有效治理。一个称职的统治者必然谋求某种有效的统治策略,孔子将这种政统立场的诉求称之为,因而“正名”章谈“为政”问题时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孔子对政治问题的考虑也总以成事为基础,如《论语·尧曰》中有:“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想必也是孔子的主张。又如子贡问政,孔子回答了三条:“足食,足兵,民信之矣。”(《论语·颜渊》)此外,从统治者自己的表态来看,也集中在成事尤其是如何有效地成事方面,如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论语·颜渊》)季康子之所以想采取“杀”的方式,无非因为这样比较立竿见影。又如梁惠王初见孟子时那个有名的提问:“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梁惠王上》)梁惠王“利吾国”的想法也是一种有效成事的诉求。孔子抓住了当政者的心理,他告诉当政者,如果你们以礼治国,就会花费很少的精力达到治国的目的,获得事半功48
倍的效果。
因而,孔子使用了形象的说法:“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为政》)他也曾无奈地说:“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论语·里仁》)如果能够以礼治国,那治国有什么困难呢?孔子甚至将以礼治国比作“无为而治”,他称赞舜的统治策略:“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就是说,如果以礼治国的话,统治者不需要做那么多事情,只要在位子上做好自己就可以了。至于为什么以礼治国可以事半功倍,孔子也有所透露。他说:“上好礼,易使也。”(《论语·子路》)如果当政者以礼待民,老百姓就容易听使唤。此外,子游还转述过孔子一句话:“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论语·阳货》)从上下文看,“学道”主要就是学礼乐。面对当政者,孔子之所以告之以“民易使”,就是考虑到容易办成事。礼可以达到“民易使”的效果,是由于礼的怀柔性造就了一种耻感。怀柔性贵在宽让,于是人便养成一种自尊而知耻的习性,因而有子说:“恭近于礼,远耻辱也。”(《论语·学而》)人有了耻感,就有了主动性,从治国者的角度来看,便可以因势利导。孔子强调,这种引导应以“上好礼”为起点,“上好礼,莫敢不敬”(《论语·子路》)。这显然是基于“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的洞察,上好之则下行之。孔子由此证明以礼治国可以有效地帮助统治者成事。
其次,站在平民的立场发挥礼的功用,主要是利用礼确定名分的特点,对当政者的权力进行监督。荀子顺着儒家礼学的脉络提出并解答了“礼起于何也”等问题。按照荀子的观点,礼虽然具有“分”的特点,进而包含了等级性,但其根本的用意则是“养人之欲,给人之求”(《荀子·礼论》)。所以,当有位之人依靠职位的便利而窃取了不当利益,无位的平民阶层的利益便受到侵害,因而平民的诉求主要就是当政者
的权力
。在孔子看来,礼即意味着合理的职分
和社会秩序,因此可以而且应当成为约束公权的手段。孔子对于礼这层功用的发挥,可以通过个人与历史两个角度看到:
个人的角度。在孔子的一生中,他看到当
“成事”(权者违背礼的情况,总是毫不留情地通过礼加以批评,他批评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又讽刺三家者以《雍》彻:“‘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论语·八佾》)对国君的态度也是以礼为原则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总之,对于当时的当政者,孔子虽然不得已需要与其合作,但总的来说是很鄙视的。因而,当子贡问他“今之从政者何如”时,孔子叹说:“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言外之意是他们往往为了一己私利,乱用手中的权力,违背礼的规定。孔子甚至认为以是否合乎礼来议论当政者是庶人的基本权利:“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论语·季氏》)
历史的角度。孔子深知自己一人的力量有限,他将眼光放宽,有了重要发现:个人的生命虽然有限,但通过文字书写的历史理论上却是无限的。因此,孔子就将针砭时弊的个人行为转化为一种历史的精神,就有了《春秋》这部书。孔子作《春秋》的目的是想在他死后,仍可以对后世的当权者进行某种约束,所以他说:其惟《春秋》乎!”孟子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
最后,站在道统的立场发挥礼的功用,主要是利用礼的中道原则导化社会。从士君子的最高理想出发,当然不仅在于建立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更在于使这种秩序归于有道。有道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从内容来看,有道指各种名分之下的人能够享受其利、安守其义。所以,我们听到孔子自言其志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论语·公冶长》)这是就享受其利而言;而子路面对隐者申述孔子之意时第一句话即“不仕无义”,进而强调“长幼之节”与“君臣之义”,因而说“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论语·微子》),这是就安守其义而言。从形式来看,有道指社会应以正直之道为其发展方向。所以,我们看到孔子对政治有一个特别的界定:“政者,正也。”(《论语·颜渊》)这是说政治的根本目的在于弘扬正道。此句的后文“子帅以正,孰敢不正”,正是弘扬正道的有效方式;而孔子的用臣之道“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论语·颜渊》)则是弘扬正道的另一种有效方式。
孔子礼的三重功用
具体来说,实现有道社会的主要方法是礼乐。孔子是在成就各种名分的过程中运用礼的,其基本原则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即孟子所云“欲为君尽君道,欲为臣尽臣道”(《孟子·离娄上》),“君道”“臣道”主要就是君臣各自所应秉持的礼。除了这些特定名分外,孔子更重视的是一种抽象的名分——君子。孔子对君子有一个重要的界定:“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质”的一面主要指人的生性,因而有人生性较“直”,孔子称之为“质直而好义”,在此意义上“质”还包括“恭”“慎”“仁”“知”“信”“刚”等。“文”的一面主要指礼乐教化,因而孔子有“文之以礼乐”(《论语·宪问》)之说,还以约之以礼”(《论语·雍也》)。作互文的用法,颜回受孔子的教化也称“博我以文,约我以礼”(《论语·子罕》)。结合两个方面来看,礼在成就君子方面的作用就是调节和中和人的生性,因而孔子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总之,在孔子看来,有道的社会就是用“礼以节之”的方式实现社会各种名分的安定,所以有“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云云。
综上所述,对孔子的礼学思想,如果我们一方面注意到孔子继承前人,对礼乐的要义进行了系统而深刻的重新探索;另一方面又注意到孔子顺应时代,为礼乐精神的落实找到并培养了士君子的肉身作为载体,那么就会恍然发现经此锻造之后的礼学,已经具备了三种全新的功用:站在政统的立场上治理国家,站在平民的立场上监督公权,站在道统的立场上导化社会。孔子的礼学正是因为有了这三重功用,所以儒家外王事业的基本架构才得以建立。
注释
①譬如先生就说:“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他终于在这里找到了礼乐的内在根据。礼乐是孔子思想中的传统部分,‘仁’则是其创新部分。”学者大多认同。参见:《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3页。②应当指出,从“仁礼合一”的角度来看,仁的创新也就是礼的创新,因而似乎无所谓礼的创新性问题。但这只是就广义的仁和礼而言的,如果我们将仁与礼分别纳入内圣与外王的架构,则不难发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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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我者,(“勇”“博学于文,2016年第6期因为内圣与外王分别致力于不同的方向,所以人们才强调其“体用一源”的关系(《伊川易传》)。因此,我们应当说,仁并不同于礼,但仁的一面包含了礼;同样,礼也不同于仁,但礼的一面包含了仁。从这个意义来看,本文所说的孔子对礼的创新其实也是对仁的创新。③色为何如此重要?孔子并没有解释。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思孟学派的理论对此有所了解,孟子说:“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孟子·尽心上》)《郭店竹简·成之闻之》有“形于中,发于色”的说法。简、帛《五行》也说:“玉色则形,形则仁(智)。”这都表明,人的颜色能够呈现内心并直指人心,因而色从一定程度而言有着沟通仁与礼的作用。④在“原儒”的研究中,有一种训“儒”为“柔”的观点,如许慎《说文解字》:“儒,柔也。”郑玄《三礼目录》:“儒之言优也,柔也,能安人,能服人。”这种解释未必有文字学的可靠依据,但是从儒家的礼学思想之怀柔一面来看,也确实有一定的根据。⑤对此过程的深入阐发参见:《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4~87页。⑥关于私人学术出现的根本原是学在官府的基础,同时也是使学术不能下于私人的桎梏。打破这一桎梏的唯一关键在生产方式的改变,而春秋发现了铁,则显然是此种改变的主要物质基础,同时也因为阶级分化出现了私学思想家,开始了严密的中国古代思想史。”参见侯外庐:《中国思想通史》(第
一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2页。⑦参见杨伯峻:《〈论语〉译注》,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页。⑧值得说明的是孔子绝不反对“谋食”,他说得很清楚:“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述而》)所以“谋食”与“谋道”的关系,准确地说应是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必须明确以“谋道”在先。⑨对于“士”与“庶民”的这种区分,孟子说得更加清楚:“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梁惠王上》)“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滕文公上》)“恒产”相当于“谋食”,“恒心”相当于“谋道”,孟子认为对于“士”,“无恒产而有恒心”是可以想象的,对于“庶民”,则必须在有恒产的前提下才能有恒心。⑩参见:《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3页。从儒家名分思想来看,君权以及的权力来源于天下之人的约定和让度,这一思路还是很明确的,因而儒家一向主张民本,即将政权合法性归结于民。后来,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原君》中也是发挥了这一思想:“有生之初,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参考文献
[1]罗义俊.中国道统:孔子的传统——儒家道统观发微
[J].鹅湖.2005(1).
因,侯外庐的一段分析可资参考:“‘土地国有’,一方面
ThreeFunctionsofConfucius’RitesTheory
GouDongfeng
manifestedinfindingBenevolence,whichistheinherentbasisofRitesandMusic.Infact,thisisjusttheInnerSagelinessofhisinnovations.AsforOuterKingliness,Confuciusworkedintwofields:onewasreinvestigatingtheandMusicbyadaptingtotheeradevelopment.ConfuciusrealizedifwewanttotakethepositivemeaningofRitesandMusicintopractice,agroupofVirtuousPeopleasthemastersandsupportersofRitesandMusicspiritmustbemediatedbetweenpoliticalorthodoxyandthecommonpeople,asaresult,thethreeofthemcouldcoexistinacountries;thesecondoneissupervisingpowers;thethirdoneisimprovingsocialcustoms.
Keywords:Confucius;rite;function;Confucianorthodoxy;politicalorthodoxy
contentofRitesandMusicbyfollowingthepredecessors;theotherwasfindingVirtuousPeopleasthecarrierofRitescultivatedandshaped.ThenanewpoliticalmodelhadbeencreatedbyConfuciusandlaterConfucians.Thereason
Abstract:ItisgenerallybelievedbyresearchersthatasthefounderofConfucianism,Confuciusinnovationsmainly
whythenewmodelwasrunningwellisbecause,astheleaderofConfucianorthodoxy,therankofVirtuousPeoplerelativelystablecondition.Andonthisbasis,ConfuciusRitestheorygeneratedthreefunctions:thefirstoneisrunning
[责任编辑/李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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