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副本、贷款卡;
3、公司股东同意质押的决议;
4、公司章程;
5、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的相关资料;
6、股权凭证,证券账户卡;
7、贷款机构要求准备的其他资料。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材料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3、质权合同;
4、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其他材料主要为:
1、出质人持股的公司同意股权出质的股东会决议;
2、出质人持股的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无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的问题
1、确定股权价值。
不司大小,股权都有价值,只是价值大小,但是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2、控制质押比例。
确定股权价值之后,质押率是控制风险的另一道防线。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价值不象房产、车辆一样相对稳定,而是不断变化,而且,作为非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往往只有实际控制人最清楚,甚至公司的高管都不了解,这就为虚增股权价值埋下隐患。当调查清楚了企业的股权价值之后,为了谨慎,应确定相对较低的质押率。
3、签订协议办妥质押登记手续。
签订的协议是指债权债务的协议,质押只是个担保手续,是第二还款来源。
债务协议方面要有明确的约束条件,如,债务人违约的处理等条款。
按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按规定流程办理,这是形式上的要素。
需要关注的是,所有的质押申请资料中,对质押人的相关签字、盖章需要格外注意,防止萝卜章、假签字等,应要求对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面签,签字前核对身份,还要在对方公司的经营场所签字盖章,尽量不接受对方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章。
4、质押后管理。
即使是优质企业的股权质押,质押后也不能掉以轻心、万事大吉,而是要时刻关注对方公司的一举一动,了解公司及高层的动态,有没有违约、违规、负面消息,经营或投资方面有没有重大不利变化,发现异常,有权宣布债务提前到期,要求对方提前偿还债务或追加担保,或增加抵质押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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