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经人民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一、强拆后赔偿怎么算?
遭强拆后的赔偿包括:房屋价值损失应予以补偿。埋地物品和房屋装修损失,应当赔偿。因违法拆迁房屋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余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应当予以补偿。法律明确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的批准文件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余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惩处。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