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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新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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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具有如下的新规定:一般情况下,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且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等。

一、我国那些公司可以申请发行公司债

可以申请发行公司债的公司: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二、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三、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限定的利率水平。

二、股权质押必须须经股东会确认吗

股权质押须经股东会认可的说法正确。根据相关规定,股东质押股权应当就质押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东可以办理股权质押。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除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以外不得转让。

三、股权质押回购风险有哪些?

一、股权质押回购风险主要有:

1、标的证券股价下跌风险。鉴于股票的高风险性和流动性,价格波动影响股票市值,波及其抵押价值。当标的证券大幅下跌时,其抵押价值也大幅下跌。

2、大股东信用风险。客户的信用风险指因客户履约能力不足或恶意不履约的行为导致客户未按约定足额偿还融资款项。

可以通过下列措施防范:

1、名单制管理。

2、依据基本面和市场表现来选择质押股票。

3、期限、质押率要求。质押率依据市值、估值、期限评定。

4、对融资主体尽职调查。对融资主体的尽职调查需从债权人角度出发,重视信用情况、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还款能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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