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来源:年旅网

一、六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1、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1)轻度智能损伤;

(2)精神病性症状影响职业劳动能力者;

(3)三肢瘫肌力4级;

(4)截瘫双下肢肌力4级伴轻度排尿障碍;

(5)双手全肌瘫肌力4级;

(6)双足部分肌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

(7)单足全肌瘫肌力小于等于2级;

(8)轻度运动障碍;

(9)不完全性失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工伤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2、调查。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