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编年的拼音是什么

编年的拼音是什么

来源:年旅网

编年的读音是:biān nián。

编年的拼音是:biān nián。 结构是:编(左右结构)年(独体结构)。 注音是:ㄅ一ㄢㄋ一ㄢˊ。 繁体是:編年。 简体是:编年。

关于编年的词语

遗编断简  遗编絶简  遗编坠简  连编累牍  三绝韦编  悬珠编贝  断简遗编  蠹简遗编  遗编绝简  断编残简  

关于编年的造句

1、我写小说史之所以从资料选辑、史实考异和史事编年这些笨工夫做起,就是意识到史料的“污染”。  

2、在编年体的模式之下,传记性、游记性以及戏剧性的次情节类型也都存在着。  

3、弄清辽阳城历史的建制沿革,对于我们揭示东北地区的历史编年和分期有着特殊的意义。  

4、所谓美,就是星光一闪的瞬间,两个不同的时代跨越岁月的距离突然相遇。美是编年的废除,是对时间的对抗。米兰·昆德拉。  

5、这些舛误可能要影响到文章的编年,也影响到对作者和其他人物的行实仕履的判断。  

关于编年的诗词

《谢襄阳陶宰惠靖节先生编年大本》  《燕归梁·纪月编年甲子编》  《杂事诗·纪事编年体各存》  

关于编年的单词

chronicle  chronicles  

关于编年的成语

断编残简  齿若编贝  断简残编  断简遗编  蠹简遗编  

编年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按史实发生或文章写作的年、月、日顺序编排:~史ㄧ~文集。编年[biānnián]⒈按史实发生或文章写作的年、月、日顺序编排:编年史ㄧ编年文集。

二、引证解释

⒈按年代顺序编排史料、著作等。引《公羊传·隐公六年》:“《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然纪传为式,编年缀事,文非泛论,按实而书。”唐刘知几《史通·本纪》:“陆机《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年既不编,何纪之有?”清黄鷟来《和陶饮酒》之二十:“编年书甲子,树节良已勤。”李广田《<闻一多选集>序》:“《全集》是按分类编排的,这里都尽可能地按编年调整了,凡是能注出写作年代的也已大致注明。”⒉指编年体。引唐刘知几《史通·六家》:“所在史官,记其国事,为纪传者则规模班马,创编年者则议拟荀袁,於是《史》《汉》之体大行,而《国语》之风替矣。”

三、网络解释

编年编年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纪年。综合释义:按年代顺序编排史料、著作等。《公羊传·隐公六年》:“《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然纪传为式,编年缀事,文非泛论,按实而书。”唐刘知几《史通·本纪》:“陆机《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年既不编,何纪之有?”清黄鷟来《和陶饮酒》之二十:“编年书甲子,树节良已勤。”李广田《<闻一多选集>序》:“《全集》是按分类编排的,这里都尽可能地按编年调整了,凡是能注出写作年代的也已大致注明。”指编年体。唐刘知几《史通·六家》:“所在史官,记其国事,为纪传者则规模班马,创编年者则议拟荀袁,於是《史》《汉》之体大行,而《国语》之风替矣。”编年[biānnián]以年为纲,纪录史事。《公羊传.隐公六年》:「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唐书.卷一九四.卓行传.元德秀传》:「颖士尤罪子长不编年而为列传,后世因之,非典训也。」汉语大词典:(1).按年代顺序编排史料、著作等。《公羊传·隐公六年》:“《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南朝梁刘协《文心雕龙·史传》:“然纪传为式,编年缀事,文非泛论,按实而书。”唐刘知几《史通·本纪》:“陆机《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年既不编,何纪之有?”清黄鷟来《和陶饮酒》之二十:“编年书甲子,树节良已勤。”李广田《〈闻一多选集〉序》:“《全集》是按分类编排的,这里都尽可能地按编年调整了,凡是能注出写作年代的也已大致注明。”(2).指编年体。唐刘知几《史通·六家》:“所在史官,记其国事,为纪传者则规模班马,创编年者则议拟荀袁,于是《史》《汉》之体大行,而《国语》之风替矣。”国语辞典:以年为纲,纪录史事。编年[biānnián]⒈以年为纲,纪录史事。引《公羊传·隐公六年》:「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唐书·卷一九四·卓行传·元德秀传》:「颖士尤罪子长不编年而为列传,后世因之,非典训也。」近纪年辞典修订版:以年为纲,纪录史事。《公羊传.隐公六年》:「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唐书.卷一九四.卓行传.元德秀传》:「颖士尤罪子长不编年而为列传,后世因之,非典训也。」

关于编年的近义词

纪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