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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车贷刚刚变成租赁正常吗?

来源:年旅网

车贷变成了租赁是不正常的。

如果用户的车贷变成了租赁合同,那么可能存在套路贷的情况。等用户还清了借款,租赁合同只是表明用户是租赁汽车,并不是购买汽车,相当于用户出了钱,车辆还是租赁公司的。只有车贷合同,用户结清车贷以后,再办理解除抵押,车辆才是自己的。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租赁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节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租赁的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四方面:

(1)租赁一般采用融通设备使用权的租赁方式,以达到融通资产的主要目的。对出租人来说,它是一种金融投资的新手段,对承租人来说,它是一种筹措设备的新方式;

(2)租赁设备的使用限于工商业、公共事业和其他事业,排除个人消费用途;

(3)租金是融通资金的代价,具有贷款本息的性质;

(4)租期内,设备的所有权归出租人,使用权归承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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