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发工资的这个问题得根据当时的情况分析,由2月初的时候发放了1月的工资,2月11号是春节假期,公司是不可能在2月11号之前,就把整个2月份的工资给发放了的,因为员工实际工作的时间还不够半个月,而且也不到临近发工资的日期。
一、劳动纠纷处理的方式: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起诉。
综上所述,没签合同被辞退的赔偿为支付双倍工资,按照劳动年限支付补偿金等。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享受劳动报酬等权利。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包括协商、投诉、调解、劳动仲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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