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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公司不给安排工作?

来源:年旅网

律师解析:

当事人如果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依法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当事人如果在人民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案件受理费或者申请费的,由人民依法按照当事人自动撤诉或者撤回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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