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户口可以办房产证的,但必须提供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材料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等。房产证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房产证办理的条件是:
1、当事人应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其他必要性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
2、房屋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资料的审核查证;
3、房屋管理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并发放房产证。
办理产权证需要的材料:
1、应提供房屋全款复印件;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外省市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如是联名购买,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房产分割协议书,外省市共有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复印件);
3、房屋契税;
4、面积差补充协议原件;
5、房屋产权交易登记申请表(需客户本人签字、按手印)原件;
6、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
7、购房合同副本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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