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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立案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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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立案程序是什么?

1、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的;

(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

机关严禁超越案件管辖范围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2、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人。

3、控告人对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决定的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提出异议。

经济犯罪的具体罪名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基本罪名: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作为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的罪名,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

(二)选择罪名:及法律虽未规定须以利用职务之便作为必要的构成要件,但却明确规定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形予以从重的罪名,包括走私罪

经济犯罪侦查

侦查机关立案以后,开始进行侦查。侦查过程中,可以采取强度不同的强制措施,常见的如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同时,机关有权采取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组织鉴定、发布通缉令等侦查措施。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侦查机关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后,对于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撤消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消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认为案件事实已经基本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会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决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可以注明具备不起诉的条件,由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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