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我可以拒绝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吗?

我可以拒绝出租人收回租赁物吗?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在租赁关系中,出租人有权要求收回租赁物,但在一定条件下,承租人也有权拒绝出租人的收回要求。

法律依据:

1.《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请求解除合同。”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于合同履行中所得的财产权益,享有依法取得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物权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出租人有权收回出租的不动产。”

4.《物权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出租人收回出租的不动产,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收回。”

综上所述,出租人有权要求收回租赁物,但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收回。若出租人未履行通知义务或收回时间过短,承租人有权拒绝出租人的收回要求。若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请求解除合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