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我国的一夫一妻制度;
(二)主观方面是明知或者故意;第三,客观上行为人具有重婚行为。
在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两种重婚行为:
一种是有配偶的人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
另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本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如果行为人是蒙受欺骗,不知道对方已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则不构成重婚罪。这里所说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只要是有配偶而又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都构成重婚罪。
一般而言,有下列情形一般会构成重婚:
第一,自己有法定的妻子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第二,自己有法定的妻子情况下,再与他人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第三,自己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从下,但是与配偶和他人先后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第四,明知对方存在上述的情况,仍与对方登记结婚或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存在重婚行为的,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是可以向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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