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劳动法领导不准员工辞职规定

劳动法领导不准员工辞职规定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领导不允许不能成为阻却辞职的事由,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法定过错的,可随时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