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所以,经当事人充分授权后,合同是可以代签的,经被授权人代签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与当事人间亲自签订的合同相同。如果未经当事人授权签订合同,当事人事后可以进行追认,被追认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相反的,如果当事人不予承认,那么合同无效,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对于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其签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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