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民航总局规定旅客可以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ml。 所有液体产品都需装进1000ml带拉锁的透明袋里,且每位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个透明袋上飞机。【法律依据】: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 一、对乘坐国际、地区航班旅客(含国际中转国际航班旅客)执行“ICAO指导原则”,措施如下:
(一)旅客应将携带的液态物品(液体、凝胶、气溶胶)盛放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ml)的容器内携带。对于容积超过100毫升(ml)的容器,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交运。
(二)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宽松地放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塑料袋应完全封好。每名旅客每次只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办理交运。
(三)盛装液态物品的塑料袋应在安检点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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