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不用着急,你已经打电话催过好几次了,想必该找的理由也差不多了,这时候你就得淡定,太频繁会引起客户反感,或者直接或者侧面了解下客户不付款的原因,对于客户到底有没有诚意,就得问你了,客户情况只有你最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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