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审理期限的起算时间是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根据本书前文中提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因此审理期限的45日或者是60日并不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申请的时间。
三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的,要在递交起诉书的同时递交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以证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逾期未裁决。
如果劳动仲裁委员会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最长要求60天内没有审理完毕的话,申请人可以要求仲裁委员会出示一个证明性质的文件,然后拿着这个文件去有管辖权的人民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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