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民事起诉状中被告名称有误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原告可以主动更换被告,且该更换行为属于具有处分权性质的诉讼权利。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符合条件时,应及时告知原告并允许其更换被告。若原告不能换回被告名称错误的情况,可以在开庭时首先说明诉状笔误并更正,若对方同意继续审理,则诉讼不会有影响;若对方不同意,则只能撤诉后再行起诉。
法律分析
若尚未受理案件,您可以直接与联系,要求撤回错误的诉状。
2、如果已经立案的,尚未向被告送达的,应该及时与承办法官和立案庭联系,如果立案名称没有错误的,可以争取将诉状换回来。
3、如果不能换回来的,可以在开庭时首先说明诉状笔误,予以更正,如果对方同意继续审理的,可对诉讼不会有影响;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就只能撤诉后再行起诉了。
原告诉状中被告名称有误如何处理
首先,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并没有禁止原告主动更换被告的相关规定。
其次,在诉讼中对被告的更换系原告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根据诉权理论,原告主动申请更换被告的请求,应当属于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具有处分权性质的诉讼权利。
最后,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审理的原则,是更换当事人的法理依据,是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过程始终的、普遍适用的原则。无论从便于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讼累角度出发,还是从便于及时审结案件,提高审判效率出发,在审理中发现被告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都应当及时告知原告,对当事人主动申请更换被告的,应予允许。
民事起诉状格式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结语
当事人发现起诉状中被告名称有误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直接与联系,要求撤回错误的诉状;如果已经立案,但尚未向被告送达,应该及时与承办法官和立案庭联系,如果立案名称没有错误,可以争取将诉状换回来;如果不能换回来的,可以在开庭时首先说明诉状笔误,予以更正,如果对方同意继续审理的,可对诉讼不会有影响;如果对方不同意的,那就只能撤诉后再行起诉了。总之,当事人应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并在诉讼过程中及时与沟通,以便及时处理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一条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