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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合同认定为无效工程未验收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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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合同认定为无效工程未验收怎么处理

1、建筑工程合同认定为无效工程未验收处理如下:

(1)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3)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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