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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有继承爷爷财产吗

来源:年旅网

一、孙子有继承爷爷财产吗

孙子在一定条件下有继承爷爷财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的办理手续

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有以下几点:

1、办理继承公证,这主要是因为有许多不同类型的财产权利;

2、遗产继承,是指继承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在决定继承时,对被继承人的合法债权也应予以继承,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一般财产,指继承人对被继承财产的占有。财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财产继承公证手续,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三、遗产继承有时间吗

继承遗产没有时间,但是如果是受遗赠的,是有时间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根据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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