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一个月,这种情况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达到37天后,是不能再继续拘留下去的。人民作出逮捕决定,机关需要立即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也就是说可以继续进行关押;人民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认为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并且符合其他强制措施条件的,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宣判时间是不一定的,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该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能延长三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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