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出生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出生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需补发。父母或监护人应当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应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变更申请表,并附父母户籍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机关或者村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2、新生儿未入户的,应当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机关的未入户证明;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检查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并逐级报妇产科主任、医务科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