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年旅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务工费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务工费怎么赔偿

来源:年旅网

法律主观:

一、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的赔偿怎么算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怎么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丧葬补助金;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配偶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指定的医院进行。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如果当事人不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受害人在诉讼阶段向人民提交伤残等级鉴定的申请。三、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由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往往同时构成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两个法律关系,两个赔偿之间有部分赔偿项目是重叠的,比如说休养期间的工资,而法律规定的两者之间是一种补差的关系,也就是说重叠赔偿项目中在道赔案件中未能得到赔偿的部分由工伤赔偿来进行补差,这就是为什么劳动部门要求出具处理交通事故判决书的原因。不过,这也造成了一些弊端,有些案件法律虽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过程中判决了一定的金额,但由于肇事者没有赔偿能力,受害者实际上未能将该损失弥补,而劳动部门却因此不再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最终导致受害者在两处均得不到赔偿的现状。就此情况,最高人民近期出台司法解释,要求各级不得以交通事故未处理为由,拒绝工伤案件的受理。

法律客观: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