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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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和良好的人文素养,熟悉汉语及中国文学的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中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语言文学研究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具备一定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掌握中学语文教学方法和教学技能,在教育、文化、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机关等企事业部门,能从事语文教学及汉语言文字运用相关工作的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
毕业生应获得或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素质结构的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马列主义思想体系;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科学和科学精神,懂得艺术和人文教育,熟悉教育和教育改革,具有完善的人格精神和现代教育理念,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掌握必要的体育基础知识和技能,达到国家的大学生体育达标要求;掌握必要的美学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鉴赏能力和审美创造能力,能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一般性文艺活动;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具有从事社会日常劳动的基本技能;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具备计算机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
2、知识结构的要求: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汉语言文学及相关文化现象的分析方法;了解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各学科发展历史,重视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具有一定的哲学和自然科学素养。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逐步学会在文理渗透、学科交叉的前提下,开辟新的领域。
3、能力结构的要求:具有处理古今语言文字材料、解读和分析古今文学作品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初步的科研能力;了解汉语言文学学科的新发展,不断吸收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的研究成果,根据社会需要和发展需要,拓宽专业知识,提高教学水平,将新知识引入语文教育的实践中,富有创新精神和批判性思维。熟悉教育法规,具有运用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运用汉语言文学教育的基本理论和现代教育技术从事中等学校的语文教学工作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能力。
三、主要课程
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中国文化概论、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
当代文学、外国文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论、写作。
四、学制与学分要求
以四年制为基础,实行三至六年的弹性学制。学生应修满165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课136学分,选修课29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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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授予学位
学生修满165学分,且符合国家学位条例规定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六、课程设置及学时、学分比例分配表
课程 性质 必修 必修 选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选修 必修 课程实验 选修 实践教育 专业实践 创新实践 拓展实践 必修 学时合计 2600 选修 696 27% 必修 必修 必修 1904 102 73% 学分合计 4 14 3 4 必修 165 选修 29 18% 136 82% 13% 3% 教育平台 课程类别 思政理论 学时 272 480 192 2 592 328 560 10 504 290 944 学分 17 比例 备注 26% 通识教育 专项教育 素质教育 学科通选 学科教育 学科核心 专业主干 专业教育 专业方向 26 8 16.5 22% 20.5 35 34% 21 18 11%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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