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职工绩效查核制度
受控状态
制度名称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目的
掌握试用期职工的工作状态与表现, 第二条合用范围
本制度合用于企业全部试用期人员。 第三条原则
1. 以查核试用期人员的胜任力为导向,按照多角度查核原则。 2. 在公正、公正、公然原则下,采纳定量查核与定性查核相联合原则。第二部分管理职责 第一条行政事业部职责
本制度由行政事业部管理, 负责组织、 实行试用期职工绩效查核, 并对试用期职工的绩效查核结果与职工所在部门主管进行交流,做出办理建议。 第二条各部门职责
各个部门作为试用期职工绩效查核的主体, 应依据本制度客观、 真切、实时地对本部门试用期职工进行绩效查核,并将绩效查核结果与试用期职工交流后上报至行政事业部。 第三条 试用期职工职责
试用期职工应踊跃配合部门主管达成绩效查核工作。 第三部分 绩效查核 第一条 查核周期
试用期职工每个月查核一次。每个月 1 5 日前入职的职工参加当月绩效查核, 工不参加当月绩效查核。 第二条 查核流程
1. 职工所在部门直接上司每个月 2 日前与职工交流后拟订《试用期职工绩效查核表》
力资源部。
,报人
试用期职工绩效查核制度
编
号
实时对表现优异的试用职工进行奖赏, 对不合格的试用
职工进行裁减,形成良性循环用人。
15 往后入职的员
2. 每个月 3 日前,职工做上一月度工作总结,并填写《试用期职工绩效查核表》自评部分,交于直接上司。
3. 职工所在部门直接上司据实填写 《试用期职工绩效查核表》 ,计算职工绩效查核结果, 于 5 日前交给人力资源部。
4. 人力资源部汇总绩效查核结果,依据企业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办理。第三条 查核项目
查核项目是查核考查对象的不一样角度和不一样方面,包含业绩查核、行为态度查核、出勤查核。
1. 业绩查核,指被查核者所获得的工作成就,查核范围包含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指标,任
比重占总绩效的
70%。
2. 行为态度查核,指对试用期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行为状况的查核。查核比重占总绩效的 20%。
3. 出勤查核,指对试用期职工在查核周期内出勤状况(包含迟到、早走、旷工、告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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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职工绩效查核制度
行查核。查核比重占总绩效的
10%。
职工自评绩效结果占总绩效结果的
10%,上司查核绩效结
第四条 查核方式
查核方式为职工自评加上司查核。 果占总绩效的 90%。 第五条 等级区分
绩效等级
优异 90~ 100 分
优异 80~ 90 分
合格 60~ 70 分
差
绩效得分
60 分以下
第六条 查核申述
若职工关于绩效查核结果有疑义,能够在绩效查核结果宣布后两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查核申
述。人力资源部依据职工反应状况进行检查,于收到申述后两日内做出申述办理建议。
第四部分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的编写、改正及解说权归人力资源部全部。 第二条 本制度自觉布之日起开始履行。
履行部门
监察部门
编修部门
编制日期 审查日期 同意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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