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院研究生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处〔2014〕47号)精神,现就我院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机构
为了公平、公正的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决定成立管理学院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申请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 2.遵守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凡有考试作弊、在课程论文、毕业论文及其他学术科研过程中出现剽窃、弄虚作假现象者,经查实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者不得参评;本学年内受处分或仍在处分期内者不得参评;
4.学习成绩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对学校、学院工作做出较大贡献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年级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对象原则上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类研究生及其他年级研究生不参与评选。每位研究生在硕士或博士培养学制期内原则上仅能申请并获批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阶段曾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攻读全日制博士阶段仍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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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博、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三、评审标准 (一)基本条件
1. 奖学金要求。申请人原则上应在本培养阶段获得过奖学金。
2. 外语成绩。硕士生须在研究生阶段通过英语六级,或取得TOEFL考试成绩85分以上、IELTS成绩6.5分以上、GRE成绩1200分以上成绩。
3. 科研成果。科研成果须为本培养阶段内的成果或参与的学术研究工作,含论文、专利及课题等;论文以已正式发表的或已取得用稿通知、并有版面费的为准。申请人须为成果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研究生院备案的第一或第二导师。
(二)其他条件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尚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博士生于本培养阶段发表(录用)SSCI、SCI、CSSCI源刊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30种重要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录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EI、ISTP检索等同于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但要有图书馆开具的正式检索报告),或获得1项个人排名前三的省部级以上奖项(科技处开具证明)。
2. 硕士三年级学生于本培养阶段发表(录用)SSCI、SCI、CSSCI源刊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30种重要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录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录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加获批1项校级以上科研立项(第一参与人),或获得1项个人排名前三的省部级以上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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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3. 硕士二年级学生于本培养阶段发表(录用)SSCI、SCI、CSSCI源刊或国家自然基金委管理学部认定的30种重要期刊论文1篇,或发表(录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获得1项个人排名前三的省部级以上奖项。
四、评审工作进程
1. 2014年9月19日前,完成个人申报并将材料交至管理学院陈天旻老师处。
学生申报时应提交纸质材料有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科研成果清单和科研成果原件。成绩单复印件应有教务人员签字、盖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发表时间等,由导师签字、学院核查原件。
电子材料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2014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2)、201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3)、科研成果清单电子版(附件4)。请将以上材料于9月19日17:00前报送至1417办公室。
2. 2014年9月24日前,学院材料审核和评审。 3. 2013年9月25日前,学院公示。
管理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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