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红色精神、提升乡村风貌示范带
项目建议书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传承红色精神、提升乡村风貌示范带项目
1.2项目建设地点:银河市县玛丽乡河口村(国家传统村落)、银河镇度夫、玉湖乡名兰村、雨汇乡雨汇嘴村、雨汇乡马立村、麦克镇马里村、规划镇马及村、麦克镇白马村(国家传统村落)、白马乡鲁塘村(自治区传统村落)、环境家埠村等十个传统村落。 1.3项目建设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4项目建设背景和建设目标
红色旅游是一项关系长远的政治工程、凝魂聚气的民心工程、造福百姓的富民工程,要注重统筹规划,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大力推动红色旅游发展。并在《关于进一步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的专项和《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提出继续发展红色旅游。
为推进实施《2016-202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继续加大红色旅游基础设施投入,深化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精品线路、重点旅游区建设,加强红色旅游与其他旅游产品的结合,完善配套服务,提高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精品线路的吸引力和影响,县决定对传承红色精神、提升乡村风貌示范带上的十个村落进行红色旅游业打造、乡村风貌提升及红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在每个村落内新建和改造水泥道路、雨水、污水、电力、环卫等工程设施,对每个村落的破损建筑外立面进行统一修缮与提升,因地制宜打造极具观赏性的红色主题景观。在村落风貌焕然一新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提炼城镇的历史文化元素,精心展示历史生产生活场景、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城镇发展变迁等,结合湘江战役遗址、红七军前委会议旧址等红色旅游资源,全力发展示范带上的红色文化旅游产业,为区域土地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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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将十个村落联系建设成为以红色旅游助力乡村发展的特色示范带,变浅层次的文物观光游为深度的文化体验游,全面推进红色旅游的发展,形成具有特色红色文化经济
1.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县玛丽乡河口村、白马乡鲁塘村等十个传统村落进行交通工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亮化工程、环卫工程等六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每个村落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交通工程:主要对现状破损道路进行拓宽和水泥硬化,包括建设村内主要道路约2000m、次要道路约1000m、巷道约2000m、新增生态停车位约20个共720m2。
(2)建筑工程:包括对破损民居房屋外立面30栋(每个村落预估破损栋数)进行简单修缮、对医疗救护中心、旅游服务点等旅游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或补充;新增旅游厕所2座、红色体验馆3座、入口牌坊2座。
(3)景观工程:包括新增建设整村的红色主题绿化工程、新增建设红色历史场景广场、红色精神宣传设施和红军题材小品等。
(4)排水工程:包括配套完善污水管网设施,主要道路两侧排水管道长2000米,管径1米;新增三级化粪池新增针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统一处理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00吨/日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5)亮化工程:包括对全长2000米的主要道路两侧设置高杆太阳能路灯,共安装80个高杆太阳能路灯。
(6)环卫工程:包括配套建设砖砌封闭式垃圾收集池两座共20㎡;购置垃圾收集车流6辆、分类式垃圾箱约40个。
1.6项目建设期:24个月,从2019年10月到2021年10月竣工。 1.7 项目投资
项目总估算总投资6327.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07.92万元,预备费575.19万元。
1.8资金来源:上级补助2000万元,剩下的为地方自筹。
2.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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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2004年修订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2014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 (8)《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 2.2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
(1)《旅游规划通则》(GB/T 171-2003);
(2)《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 T 172-2003); (3)《旅游村落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 (5)《旅游村落星级厕所及评定》(GB/T 173-2003);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7)《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8)《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 (9)《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10)《镇(乡)村文化中心建筑设计规范》(JGJ156-2008); (11)《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 (12)《镇(乡)村给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3-2008); (1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2002); (1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15)《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1);
(16)《银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征求意见稿); (17)《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 (18)《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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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基础便民”专项活动工作指南》; (20)国家相关现行规范、规定。 2.3相关规划、计划、委托书
(1)《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2)《县城总体规划》;
(3)《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9-2025)》; (4)《银河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5)《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城乡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计〔2017〕17号);
(6)《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1325 号)。
3.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投资估算表
详见表1-1、表1-2、表1-3、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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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红色精神、提升乡村风貌示范带技术经济指标表(十个村落均衡) 表1-1 序号 1.1 工程或费用名称 交通工程 m m m 个 2000 1000 2000 20 路宽5m,厚18cm水泥路面 路宽2-3.5m,水泥路面 路宽1-2m,水泥路面 单位 数量 备 注 1.1.1 主要道路 1.1.2 次要道路 1.1.3 巷道 1.1.4 生态停车场(位) 1.2 建筑工程 1.2.1 房屋修缮 1.2.2 旅游服务设施改造 1.2.3 旅游厕所 1.2.4 红色体验馆 1.2.5 入口牌坊 1.3 景观工程 栋 项 座 座 座 40 1 2 3 2 对破损传统房屋进行修缮 预估 用房面积20㎡左右,二级水冲厕所 水泥场地 1.3.1 红色主题绿化工程 1.3.2 红色历史场景广场 1.3.3 红色精神宣传设施 1.3.3 红军题材小品 1.4 排水工程 项 ㎡ ㎡ 套 1 3500 300 10 预估 分布在村入口、村中心等重要位置 宣传栏、小品等 1.4.1 排水沟 1.4.2 排污管 1.4.3 三级化粪池 1.4.4 地埋式一体化设备 1.5 亮化工程 m m 个 个 800 1000 2 1 600mm×600mm排水沟 PVC排水管或砼管DN300-600 现浇灌混凝土,砌砖沼气池 污水处理量为300m³/d 1.5.1 高杆太阳能路灯 1.6 环卫工程 套 80 每50m设一个 1.6.1 半封闭式垃圾收集点 1.6.2 分类式垃圾箱
处 个 2 40 砖砌占地面积10㎡ 每隔150m设一个 5
估 算 总 表
表1-2
项目名称:县传承红色精神、提升乡村风貌示范带项目(共10个村落) 估算金额(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备及安装工单工器具其他费用 程 (万元) 位 购置 合计 技术经济指标 综合单价 数量 (元) 50.44 147.20 15800000.00 368.42 633.33 2000.00 280000.00 各项费 用比重 (%) 79.72% 备 注 第一部分 工程费(一) 5044.00 0.00 0.00 用 1.1 交通工程 1.2 建筑工程 1.3 景观工程 1.4 排水工程 1.5 亮化工程 1.6 环卫工程 第二部分 其它费(二) 用 (三) 预备费 736.00 1580.00 1400.00 1140.00 160.00 28.00 0.00 5044.00 m2 1000000.00 707.92 575.19 736.00 m 1580.00 项 50000.00 1.00 1400.00 ㎡ 38000.00 1140.00 m 160.00 套 28.00 项 707.92 575.19 18000.00 800.00 1.00 11.19% [(一)+(二)]×9.09% 10% (一)+(二)+(三 ) (四) 建设项目总投资
6327.12 6327.12 6
工 程 费 用 估 算 表
表1-3
项目名称:县传承红色精神、提升乡村风貌示范带项目(共10个村落)
估 算 造 价 (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备市 政 及工安 装 其 他 单 合 计 工 程 器具工 程 费 用 位 购置 技 术 经 济 指 标 占工程费单 方 造 用比价(元) 例(%) 数 量 备 注 一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1.1 交通工程 1.1.1 主要道路 1.1.2 次要道路 1.1.3 巷道 1.1.4 生态停车场(位) 1.2 建筑工程 1.2.1 房屋修缮 1.2.2 旅游服务设施改造 1.2.3 旅游厕所 1.2.4 红色体验馆
5044.00 0.00 0.00 0.00 5044.00 m2 1000000.00 50.44 736.00 320.00 120.00 240.00 56.00 736.00 m 50000.00 147.20 320.00 m 20000.00 160.00 120.00 m 10000.00 120.00 240.00 m 20000.00 120.00 56.00 个 200.00 2800.00 路宽5m,厚18cm水泥路面 路宽2-3.5m,水泥路面 路宽1-2m,水泥路面 对破损传统房屋进行修缮 预估 用房面积20㎡左右,二级水冲厕所 水泥场地 竹编建筑 1580.00 0.00 0.00 0.00 1580.00 项 600.00 200.00 400.00 180.00 7
1.00 15800000.00 300.00 20000.00 10.00 200000.00 20.00 200000.00 30.00 60000.00 600.00 栋 200.00 项 400.00 座 180.00 座 1.2.5 入口牌坊 1.3 景观工程 1.3.1 红色主题绿化工程 1.3.2 红色历史场景广场 1.3.3 红色精神宣传设施 1.3.4 红军题材小品 1.4 排水工程 1.4.1 排水沟 1.4.2 排污管 1.4.3 三级化粪池 1.4.4 地埋式一体化设备 1.5 亮化工程 1.5.1 高杆太阳能路灯 1.6 环卫工程 1.6.1 半封闭式垃圾收集点 1.6.2 分类式垃圾箱
200.00 200.00 座 20.00 100000.00 预估 1400.00 0.00 0.00 0.00 1400.00 ㎡ 38000.00 368.42 500.00 805.00 60.00 35.00 500.00 项 10.00 500000.00 805.00 ㎡ 35000.00 230.00 60.00 ㎡ 3000.00 35.00 套 100.00 200.00 3500.00 分布在村入口、村中心等重要位置 600mm×600mm排水沟 PVC排水管或砼管DN300-600 现浇灌混凝土,砌砖沼气池 污水处理量为300m³/d 每50m设一个 砖砌占地面积10㎡ 每隔150m设一个 1140.00 0.00 0.00 0.00 1140.00 m 18000.00 633.33 280.00 500.00 60.00 280.00 m 8000.00 350.00 500.00 m 10000.00 500.00 60.00 个 300.00 个 20.00 30000.00 300.00 10.00 300000.00 800.00 800.00 1.00 20 400 160.00 0.00 0.00 0.00 160.00 套 160.00 160.00 套 2000.00 2000.00 280000.00 2000 600 28.00 0.00 0.00 0.00 28.00 项 4.00 24.00 4.00 处 24.00 个 8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计算表
表1-4
项目名称:县传承红色精神、提升乡村风貌示范带项目(共10个村落)
序 号 费 用 名 称 说 明 及 计 算 式 金 额 (万元) 备注 (二) 第二部分 其它费用 1 建设管理费 1.1 建设单位管理费 1.2 招标代理服务费 工程招标 设计费招标 监理费招标 1.3 工程造价咨询费 1.4 工程建设监理费 1.5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2 建设用地费 3 前期工作咨询费 3.1 编制项目建议书 707.92 80+(总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征地拆迁费-5000)×1.2% 0.63+1.7+1.7325+8.82+(第一部分费用-5000)×0.126% 0.945+(设计费-100)×0.504% (监理费-0)×0.945% 13+(第一部分费用-1000)*1% 272.01 94.77 桂建标【2018】37号 15.11 桂建标【2018】37号 13.00 1.19 0.92 53.44 桂建标【2018】37号 (96.+(144.8-96.)/(8000-5000)×(第一部分费用-5000)) 97.35 桂建标【2018】37号 勘察设计费×6% 不计 (4.8+(11.2-4.8)/(10000-3000)×(总投资-3000))×0.9 9 11.34 桂建标【2018】37号 0.00 31.80 桂建标【2018】37号 7.06 3.1 编制可研报告 3.2 评估可研报告 3.3 评估初步设计 4 勘察设计费 4.1 工程勘察费 4.2 工程设计费 4.3 竣工图编制费 5 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 5.1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6 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 (9.6+(22.4-9.6)/(10000-3000)×(总投资-3000))×0.9 (4+(8-4)/(10000-3000)×(总投资-3000))×0.9 (4+(8-4)/(10000-3000)×(总投资-3000))×0.9 第一部分费用×0.8% 14.12 5.31 5.31 200.88 桂建标【2018】37号 40.35 147.51+(224.-147.51)/(8000-5000)×(第一部分费用-5000) 148. 设计费×8% (1.2+(2.4-1.2)/(20000-3000)×(总投资-3000))×1.7 第一部分费用×0.5% 第一部分费用×0.3% 占地面积×1.1元/㎡ 第一部分费用×1.0% 11. 2.44 桂建标【2018】37号 2.44 25.22 15.13 110.00 桂价费[2017]37号 50.44 桂建标【2018】37号 7 工程保险费 8 水土保持措施费 10 检验试验费 10
4.研究结论
(1)项目十个建设地点均坐落于红色精神起源地——湘江沿线附近,部分村落邻近湘桂铁路、322国道和衡昆高速公路,其余则邻近省、县级道路,地理区位独特,交通区位优越。
(2)项目建设地点涵盖湘源县遗址、红七军前委会议旧址、规划镇的湘江战役觉山狙击战遗址等红军遗迹遗址,对于发扬红色精神、开展红色旅游、提升乡村风貌具有积极的促进及推动作用。
(3)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级、自治区级相关规定及地方性,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2016-202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等专项。
(4)项目建设所需的地质、水文、规划、社会环境、施工条件、建筑材料、配套设施等各项条件均已具备。
(5)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地区传承红色精神、保护红色文化、完善乡村风貌和构建美丽乡村的最具体、直接的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后能带动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因此,项目的建设是迎合当前形势的需要、而且是可行的,恳请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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