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化建设体系的完善机制探讨
作者:李雯
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7年第07期
摘 要: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在于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低效问题,通过信息化建设提升整体收益效果和效率。近年来,我国发展信息化建设已经具备较高的经验积累,但是依然存在部分问题,本文就现阶段我国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相应的完善机制,旨在提升我国应用信息化管理技术的水平,最终提升企业经营水平和管理效果。 关键词:企业管理 信息化建设 机制完善
一、现阶段我国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信息化管理的制度约束。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为:企业内部网络构建、企业内部网络与外部链接、信息应用系统的维护与设计推广。虽然投资力度很大,但是在实施过程中发展效果却不尽人意。从管理职能上划分,能够明确主要设计由相关技术人员完成,但是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却主要依赖于高层领导,但是这样的职权划分,让没有信息技术经验的决策层进行整体规划,可能导致决策内容的可操作性会降低很多。而由于现行的职能定位,只能由这种方式进行,那么也就导致了信息化建设的执行能力较低和规划局限性的问题。
2.“信息孤岛”的客观问题。信息孤岛的问题主要源于整体管理中人员配备的知识结构不同,导致对现代化信息技术的了解程度与掌握情况的差异化。一方面,信息体系构建并非单独部门完成和应用,而是需要整体管理中的所有部门都参与其中,对自身工作的总结与规划和实施,通过相应的内部信息网络完成。但是多年管理工作为企业留下了一批资历较深但现代化信息技术能力不高的职工,那么这部分管理工作者如何完成现代化信息技术的统筹规划,是目前解决“信息孤岛”问题的客观需要。另一方面,即便是信息能够得到全面应用和整体促进,但是本身也存在安全性的问题。企业内部网络的构建,并非绝对专业的整体防护系统。当企业信息或者内部资料等信息遗漏,会发生严重的企业管理事故。虽然企业也为业务往来的各部门编写了独自的信息代码,但是从以往发生的企业事故中也能够看出其中的不足。那么“信息孤岛”问题不仅要解决工作者应用能力的问题,也同时要解决信息传播与存储过程中安全性的问题。
3.信息化考核与评价的问题。我国企业信息化建设体系中目前尚处于不完备阶段,尤其体现于对其建设内容的考核功能較低,而信息化评价的质量也不足。一方面,从考核功能而言,在目前多数企业中,对信息化建设的部门考核标准由自身部门单独完成,而考核标准也同其他管理工作者没有本质区别。这样的考核标准,并不能促进信息化建设的实质性进展。而对本部门的核心业务的信息化能力,也由内部评价完成,这样的评价方式不甚理想,若不进行比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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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将无法体现出评价主体的客观性。而由于考核标准和评价标准都没有统一而具备针对性的标准,也导致了信息化建设体系中存在提升效果较慢的情况。 二、企业信息化建设体系的完善机制策略
1.企业必须明确信息化管理的定位。信息化管理在应用到企业的管理过程中,其发挥技术应用和统筹规划企业资源的能力是其根本,不仅要实现内部组织的信息化运转,同时也要利用信息化技术推动现有的企业管理改革。那么不仅需要技术上的更新与发展,更为重要的是管理理念上的创新态度。应用于管理工作中并非简单的应用信息技术进行管理机制的补充,也并非给予管理机构或者管理者更大的管理权限,而是要体现出信息化技术指导企业管理中的决策辅助能力,这就要对企业宗旨与信息化技术进行统一定位,使后者服务于前者进行广泛的管理措施优化,形成统一的管理目标。具体工作上要将信息化管理中的技术能力体现到对管理工作中,促进其辅助型资源能力的实践应用,同时为企业目标和规划提供数据参考与策略资源,将信息化管理机制与企业管理制度统一结合,形成业务管理与信息管理的有效结合,将其功能和作用发挥出最大潜能,最终促进企业在企业管理中的技术能力提升与管理理念创新。 2.实现CIO模式信息化管理中权力归属与职责体现。企业在应用信息化技术进行企业管理的过程中,不仅对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同时也是对管理能力以及管理范围的控制,而且也是构建整体管理体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以CIO模式形成对工作内容的规划,完善其各项职能的发挥,从而实现权力的归属服务,才能体现出信息化技术的效能与价值。其根本任务在于将信息包装加工成适用于企业的形式,再通过妥善的实践管理服务于每位使用者。那么这样的运作过程也就是将信息化管理的效能发挥于业务流程中,使其形成完整和全面的管理体系。而具体应用过程可以分为两部分完成。第一部分,对信息化管理的权力进行归属,使其服务项目与管理内容重叠,为其服务做出标准与参考,形成统一的企业工作管理模式。另一部分,要将其信息化管理的权力体现在职责之上,通过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明确其职责所在,对企业工作的业务流程进行规范与职能发挥,配合企业管理、任务协作、条件支持、信息传输等重要工作内容,同时遵循管理程序与制度的双重约束。那么在兼顾企业管理业务的同时,也就形成职责与权限的统一,完善其对企业业务的支持与管理功能的体现。
3.明确制度与技术并重的信息体系安全保障机制。对信息技术的安全性保障,要从两方面完善。一方面,需要管理部门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从全面发展推动信息化技术的体系建设中,调取利于企业开展建设实施的运作经费,完善其信息管理中的技术安全性。另一方面,企业自身应当聘用能力突出的技术人员,实现对企业信息管理体系中的更新与维护,使其在日益更新的信息化技术中保持领先地位,支持其技术发展的客观条件。从资金与技术的两方面为信息化建设体系提供双重保障,从而完善相应的企业管理机制。此外,不仅要保障信息传输过程中的完整性与保密性,同时也要保障在提高安全性基础上完善服务标准与质量效果。而对信息化建设体系的安全性而言,其制度建设首先要从管理手段中进行方式明确,同时提出重点内容。而对安全体系的完备,既需要保障信息故障的及时修复,也要保障新系统的安全。而在网络环境中,实现其功能的发挥而兼顾安全性的考虑,建议广泛建立各部门PC端的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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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从而防止病毒入侵与数据破坏带来的应用风险。同时对信息包装也要进行重组和改编,形成多道加密程序,在相对安全的环境中,实现其管理制度上的全面性。
4.完善企业信息化评价考核机制。对信息化建设的管理制度而言,并非仅依靠企业内部的技术部门进行自我管理就能够实现。更加需要企业进行妥善的管理规划,使其内部职能从自我评价延伸到整体企业管理工作评价,形成多数使用者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意见能够得到参考,同时应用技术手段完善与改进。而进行考核的阶段,也并不能与其他企业工作者进行同等标准的确立,应当从其职能发挥效果上明确技术是否达标、质量是否过关、成效是否令人满意。同时需要进行整体企业评价的多方建议归纳和总结,从而做出认可与统一的实际评价标准和考核标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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