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客房实训室的管理,保障实训室安全,提高实训室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客房实训室的管理工作,负责执行和监督实训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实训室管理应以提高实训效率,加强实训质量,促进实训室教育教学改革为核心,同时兼顾实训室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四条 实训室管理应强调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服务管理的原则,不断提高实训室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 实训室要成立管理委员会,明确各成员的权责,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学校、行业、企业等多方面合作机制,提高实训室的实用性。 第七条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的师资力量,培训师资,定期组织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素质。 第 实训室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学员和教师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 实训室不得利用实训室设备和场地从事商业活动。
第十条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教师、职工考核评价机制,推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
第二章 实训室管理
第十一条 实训室的管理委员会是实训室的决策机构,负责实训室的基本建设、教学管理和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二条 实训室的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实训室主任、副主任、教研组组长、教师代表和实训室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
第十三条 实训室管理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制定和审议重大工作部署和决策。 第十四条 实训室的教师队伍应该是素质高、业务精通、工作积极的优秀教师队伍。 第十五条 实训室的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学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培训。
第十六条 实训室的教师要遵守教师伦理,服务学生,关爱学生,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十七条 实训室的教师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各种课外活动。
第十 实训室建立健全教师考评制度,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促进教师的个人成长。
第十九条 实训室建立健全教师绩效考核制度,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 第二十条 实训室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学生有序、安全的学习。
第二十一条 实训室加强学生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规划指导,提高学生素质。
第二十二条 实训室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推进素质教育。 第二十三条 实训室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安全知识教育、消防演练等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十四条 实训室要提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提倡绿色食品,倡导环保消费。 第二十五条 实训室要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实训室的知名度,提高实训室的声誉。
第二十六条 实训室要加强师生员工队伍建设,举办各类文体活动,增强师生员工团结情谊。 第二十七条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学生信息档案,加强学生档案管理,保护学生隐私。
第二十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学生奖励制度,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二十九条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学生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条 实训室要根据教学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提高教学秩序和管理水平。
第三十一条 实训室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团队合作意识,不断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三十二条 实训室要定期组织内部评议,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不足,提高管理水平。 第三十三条 实训室要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合作,提高实训室的实用性和职业教育水平。 第三十四条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经济管理,保障教育教学和实训室后勤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十五条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第三十六条 实训室要推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营造和谐的管理环境。
第三十七条 实训室要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方法,提高管理工作的体系化和规范化水平。 第三十 实训室要积极推进实训室的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三十九条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教研管理制度,组织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四十条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评估体系,组织对教学工作的评估,推动实训室教育教学改革。
第四十一条 实训室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四十二条 实训室要积极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十三条 实训室要加强企业、行业、学校的联系合作,提高实训室的实用性和专业度。 第四十四条 实训室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指导,推动学生就业。 第四十五条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体系,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十六条 实训室要加强师生员工的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技术水平。 第四十七条 实训室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四十 实训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体系,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四十九条 实训室不得利用实训室设备和场地从事商业活动。
第五十条 实训室要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营造和谐和睦的校园环境。 第五十一条 实训室要加强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关心师生员工的心理健康。 第五十二条 实训室要加强师生员工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第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由实训室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经实训室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五十六条 实训室管理委员会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适时修订。
第五十七条 对不遵守本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实训室管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五十 本管理制度由实训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实施。 第五十九条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实训室管理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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