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逸事》是一部记录苏轼生平轶事的小说,其中包含了许多苏轼在文化、政治、艺术等方面的成就和趣事。以下是《东坡逸事》的一些注释和原文: 注释: - 肆:商店。
- 判字笔:判案所用的毛笔。 - 行、草:行书、草书。 原文:
东坡为钱塘守时,民有诉扇肆负债二万者,逮至则曰:“天久雨且寒,有扇莫售,非不肯偿也。”公令以扇二十来,就判字笔随意作行、草及枯木、竹石以付之。才出门,人竟以千钱取一扇,所持立尽。遂悉偿所负。 翻译:
苏轼担任钱塘太守的时候,有一个百姓前来诉苦,说卖扇子的人欠了自己二万银子,抓到了那个卖扇子的人,他说:“天气一直下雨,有扇子卖不掉,不是不肯偿还。”苏轼就叫他拿二十把扇子过来,就拿着桌上的判决用笔随意写了行书、草书,并画了枯石和竹石并交付给了他。刚刚出门,人们竟然以一千钱买扇子,拿的扇子全都卖光了。于是他也把所欠的钱全部还清了。 启示: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在处理事情时,要保持冷静、理智和果断,
不要轻信别人的言语,而是要通过自己的观察和分析来得出正确的结论。同时,这则故事也展示了苏轼的才华和幽默感,相信他在很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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