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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组织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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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组织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息共享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切实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有效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参 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共享,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在脱钩后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作用,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 部组织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息共享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 组织管理局詹成付,中直机关工委、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财金司、 国家信息中心负责同志,以及663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进展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对全面加强行业协会商会 党建工作和综合监管,以信用建设和信息共享为突破口,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改革进展总体符合预期,取得了阶段『生成效。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这标志着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的制度建设趋于 完善,改革进入了全面推开、巩固深化的新阶段。 会议强调,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加快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现代社会组织, 进一步推动脱钩改革取得更大成效,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切实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有效促进行业协会商 会更好地发挥作用,全面落实综合监管要求,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共享长效工作机制。 福建省两办出台实施意见加强社会组织管理 为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进 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Et前,福建、省结合福建省实际出台了《关于改革 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发展、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一系列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依法进行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对行业协会商会类、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 交流活动的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对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双重管理。 在登记审查过程中,注重强化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查,严格民政部门登记审查,强化社会组织发起人责任。从支持社会 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完善财政支持、落实税收优惠、完善人才、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等方面,提出了相 应的扶持;强调将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胜方式交由社 会组织承担。 《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登记成立,对达不到 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由街道(乡镇)实施管理。着力构建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的综合监管机制,明确了 民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以及、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提出了对社会 组织负责人的管理、社会组织资金的监管、社会组织活动的管理、加强社会监督、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等具体措施, 就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要求强化社会组织自身建设,通过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诚信自律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 斗堡垒作用和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等途径,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自身能力。强调加强党对社会 组织工作的领导,要完善领导,各级和要把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列委和绩效考核内容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加大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并明确了各级各 有关部门的责任,为推动各项措施“落地”提供保证。 (郭奇李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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