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通用管理规定
1、井下电焊、气焊、喷灯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电焊、气焊的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10m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如现场作业地点不符合此项要求,由现场负责人和瓦检员确定符合条件的作业地点,方可作业。施焊地点应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在附图中明确标注作业地点风量、风速。
2、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熟悉电焊机、气焊的性能结构和使用方法,并且掌握防止触电的方法,以及触电的急救方法。作业前,由作业现场安检员确认措施已会签完毕,作业人员已认真学习本措施,并在措施学习记录上签字,如果会签科室对此次焊接作业另有要求,作业前由现场安检员、监督作业单位执行。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
3、作业地点必须配备2台完好的干粉灭火器(不小于2㎏)和一把铁锹,施工人员需熟练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同时在工作地点放置沙子备用,体积不小于0.2m3。作业前必须清理附近周围20m范围之内浮煤、杂物、底板积煤、顶帮积岩,必须确认20m范围内无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前必须在作业地点前后20m各设置一道净化水幕,作业时必须使用;作业前必须在作业地点前后10m处各悬挂一组瓦斯-氧气便携式报警仪和一氧化碳报警仪,做到连续监测;作业前必须接一趟水管至施工地点,并正常供水;由洒水负责人在作业地点2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使施焊地点周围环境潮湿,如果作业地点为煤巷,必须使用黄沙将作业范围煤层全部覆盖(以煤层不裸露为准)。
4、使用电焊、气焊前,瓦检员对施工地点前后及开关附近20m内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测,当作业地点及附近20m内空气中瓦斯浓度均小于0.5%时方允许开始焊接作业。由现场负责人确认现场无隐患,并且作业地点环境和操作人员状态符合作业条件,经安检员同意后,现场负责人发布开始作业命令,瓦检员、安检员、现场负责人共同监督严格执行本措施。(如果为气焊作业,由现场负责人确认现场无隐患,并且作业地点环境和操作人员状态符合作业条件,经安检员同意后,现场负责人发布开始作业命令,携带火种负责人使用安全火柴进行点火,火种使用后由携带火种负责人,作业结束后,必须将火种带到地面。瓦检员、安检员、现场负责人共同监督措施严格执行。
5、焊接作业地点有危险或登高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挂设保险绳(带)作业,保险绳(带)必须吊挂在牢固可靠的固定物上,保险绳(带)必须能够承受人体坠落时的力量,严禁使用铁丝、铁链、麻绳等代替保险绳(带)。
6、焊接时在焊接点下方放置一块铁板用来接设焊接时掉落的高温金属熔渣。如果作业现场条件不允许,必须铺设能覆盖作业地点的黄沙,并由洒水负责人每隔5min洒水降温一次。
第二条 焊接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⒈施工负责人、电钳工、电焊工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氧气报警仪。现场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必须每隔10min测定一次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继续作业。当施工地点空气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使用电焊作业,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将高温焊渣用水冷却或用沙掩埋;使用气焊作业,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切断气瓶阀门。现场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必须撤出所有作业人员至新鲜风流中,并立即汇报调度室进行处理。
⒉电气焊机要放置在通风良好、易散热、无积水的安全地点,其温度不得超过70℃,在使用期间电焊机20m范围内不能有其它易燃易爆品存在,。
⒊当电焊设备通电时,严禁人员触摸导电部分。
⒋电气焊工操作时,焊工必须带电气焊面罩,在焊接时不准随意拿开焊帽,以免伤眼。
⒌焊接时,必须用苛性钠或磷酸纳溶液将油污洗净,用棉纱擦干再施焊;电焊设备的装设、移动、检查和修理,必须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进行。
⒍电缆、电线的敷设避免其他物器压在上面,严禁将绝缘电线搭在人身上,或踏在脚下。
⒎每隔15min洒水负责人对施工地点进行一次洒水工作,将带火星的杂物及时熄灭,同时将焊接的物件冷却,并始终保持焊体湿润。
⒏电气焊地点工作过程中现场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检员、瓦检员必须在现场指挥和监督检查,确保人员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闲杂人员在施工现场逗留。
⒐各施工人员应随时注意施工地点的环境变化情况,发现险情立即通知他人并及时采取措施。现场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所有施工人员。
第三条 使用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
㈠在开始工作前,必须确保现场安全,并由施工负责人和操作人员仔细检查设备:
⒈氧气瓶、乙炔瓶及其连接部分不得漏气,并有完好的压力表、防震圈;橡胶软管不应有鼓包、裂缝或漏气,如有漏气现象,应将管子更换为完好的符合要求的管子。
⒉焊与胶管连接处必须严密牢靠,嘴子如有堵塞,只许用黄铜丝剔通;氧气瓶口附件和皮垫及减压器上必须擦拭干净,不得有油污和泥污。
⒊氧气瓶不许碰撞,并严禁放在靠近热源的地方;工作时的乙炔瓶、氧气瓶要直立放置在尽可能平的地面,并有妥善的防倾倒装置。
⒋氧气、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每一瓶与每一瓶之间要保持10m以上的距离,不能将氧气瓶、乙炔瓶放在一起开启使用,在使用期间气瓶周围不能有其它易燃易爆品存在。
⒌气割前,必须清理工作地点周围20m之内的杂物,易燃易爆品;气割工操作时,必须戴专用的防护眼睛;由于割距过热堵塞而发生多次鸣爆时,应快速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关闭氧气气门,然后放在冷却水中冷却。
㈡焊接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⒈割距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调整火焰,熄火先关乙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⒉当发生回火时,立即关闭乙炔气门,然后再关氧气门,严禁氧气和乙炔气阀门同时开启,严禁用手或其他物体堵割咀,以防止氧气倒流入乙炔瓶内,不能将点燃的割具随意放在工作或地面上。
⒊点燃割具时,不准用热金属,也不得将其放在热的工件上;焊工不准将正在燃烧的
割距放下,如有必要时,应将火焰熄灭。
⒋工作结束后,拧上气门螺帽可靠关闭各气门并戴好安全帽,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
⒌使用电气焊过程中,安排专人做好施工范围20m以内的降尘工作和通风工作,保证工作地点通风良好。
第四条 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⒈氧气和乙炔必须分开装车;氧气瓶,乙炔瓶运送时必须单独装车且必须在矿车内固定牢固、防止滚动。
⒉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由人工运送时,两人抬放时必须抓紧抓牢,轻拿轻放、严禁磕碰,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有完好的安全胶圈、安全帽。
第五条 电气焊工作结束后,必须认真落实以下工作
⒈必须把所接开关的上级馈电停电并闭锁,由电工用同等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对地放电,将电焊机电源从接线开关上卸下,做到人撤电撤。
⒉收拾好工具、材料,将其妥善保管,并处理工作中发现的不正常现象。
⒊清理场地,洒水熄灭带火星的杂物,施工负责人、瓦检员必须继续观察一小时,至少确认电焊机冷却,焊接地点附近10m范围内无热渣、火点,确认安全无问题方可离开或进行其他作业。
⒋及时将电气焊设备回收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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