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退场方案
1、完工资料的整理和提交 1.1完工资料整理 ①.备齐完工资料 完工资料包括:
A、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B、已完工程移交清单; C、永久工程竣工图;
D、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 E、未完成的缺陷修复清单; F、施工期运行和维护资料;
G、监理人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和录象资料)以及其它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②.编制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但经监理人同意列入保修期内完成的尾工项目除外);备齐了完工资料;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保修期内实施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和未修补的缺陷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措施计划。
1.2完工资料的提交
向监理人提交完工验收资料并得到批准。 1.3工程保修期
依照合同条款,确定保修期、保修责任,在整个工程保修期满28天内,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给本标承包人签署和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2、完工清场及撤离 2.1完工检查与质量跟踪
根据合同规定的要求,按期完成本标所有的工程项目后,由我方质检部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与评定,经质检合格后,报请业
主、监理和设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再经主管部门评审,工程合格,并报业主同意后,宣布工程竣工,同时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编制、归档与保存工作,以备查证。
本着对工程和业主负责的精神,我公司将在工程移交后的质量保证期内密切跟踪工程运行状况,及时反馈质量信息,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业主并协商解决,以保证工程安全运行。
2.2完工清场
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经发包人同意,可在保修期满前),本承包人按照下列工作内容进行彻底清理,并须经监理人检验合格:
(1)本合同施工工地范围内残留的垃圾已全部焚毁、掩埋或清除出场。
(2)临时工程按合同规定拆除,场地已按合同要求清理和平整。 (3)按合同规定应撤离的承包人设备和剩余的施工材料已按计划撤离工地,废弃的施工设备和材料亦已清除。
(4)本合同施工区内的永久道路和永久建筑物周围(包括边坡)的排水沟道,均已按合同图纸要求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了疏通和修整。
(5)主体工程建筑物附近及其上、下游河道中的施工堆积物,已按监理人的指示予以清理。
2.3现场撤离
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颁发后的35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拆除和撤离工地,并应按本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清理和平整临时征用的施工用地,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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