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程 质 量 事 故 报 告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事故发生 时间及部位 估计经济损失 35000元 事故概况: 光明大厦 框 剪 工程地点 面积/高度 银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大华建筑公司 程小春 资质等级 发生时间:2003年3月1日下午3:45时 发生部位:十五层①~⑧轴线现浇框架梁 伤亡人数 无 资质等级 二级 一级 春江市光明路25号 15000㎡/50m
下午3:45时,在检查15层①~⑧轴线浇混凝土质量时发现每根框架梁均存在A~○B○B轴框架梁的中部有近2m长混纵向受力钢筋露筋现场,其中①轴上的○A○事故情况及初步凝土疏松和少量孔洞。 分析的主要原因 初步原因分析: 经现场检查,产生大量露筋和混凝土疏松的原因可能是模板夹具过松和漏振,故跑模和漏浆现象严重。 应急措施及 事故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公司质安中要求①~⑧上部的层面施工,予以停工,以避免上部加荷对结构产生不利影响,同时成立了以公司副总工程师为首的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此事故开展调查和处理。事故详细情况待查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分别向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单位(盖章):大华建筑公司光明大厦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程小春 注:此表由施工单位报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机构。
四川省建设厅制
SG—001填写说明
一、本表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向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机构报告所用表格。
二、本报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部填写。 三、填写要求:
1.本表中的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填写全称,应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相一致。
2.事故发生的时间及部位应详细准确,估计经济损失为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伤亡人数应按轻伤、重伤、死亡人数分别填写。 4.最后一栏施工单位名称应写明项目负责人部全称,且盖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部)公章,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名。
5.施工单位应在工程事故发生后及时填写,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施工单位应如实填写,不得隐瞒。
四、如事故中发生了人员伤亡,还应按安全事故有关程序报告。 五、本表下式四份,分别报当地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单位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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