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班组 时间 1、支护队应提交单位的安全资质,经总包方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可上岗操作。 3、基坑深度不超过2米的可采用1.2高栏杆防护,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封闭围护,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厘米。 4、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做法及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支护设施产生变形应有加固措施。 5、基坑施工应按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坑施工采用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沉降的措施。 6、基坑边堆土,料具堆放数量和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边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有具体措施。 7、基坑施工必须设专用上下通道,通道的设置必须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8、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出。 9、基坑支护结构应按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记录。 10、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灯具。 交底人 受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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