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青年创业者协会
会员管理条例(试行)
一、 行为准则
1、行动的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2、行动的原则:自愿参加、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
3、宗旨: 实践、创新、锻炼、拓展
二、纪律
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广州华立青年创业者协会的形象,以此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在任何情况下,绝不允许与其他商家、老师、学生、会员有任何方面的冲突。活动期间一切听从负责老师和总负责人的指挥,所有协会会员在活动期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有特殊情况者要向上级负责人说明情况。
三、仪表着装
1、一律统一着装,以简洁为主。
男生必须穿着有领上衣,扣子应扣上,不得袒胸露乳。裤子不得太过宽大。头发不得过耳,不能盖过眉毛。
女生严禁穿着过于裸露,不得穿着低胸或无袖上衣,裙子必须过膝,头发以简洁为主,不得太过张扬,如有染发者不得过于明显另类。
2、化妆以自然为主调,但如有晚会、演出、拍摄等特殊情况除外。
3、在举行一切协会活动中(包括平时开会讨论),必须佩戴协会工作证,不得穿拖鞋或露指拖鞋、凉鞋。
4、男生在举行活动前应检查自己胡子是否有已刮干净,头发是否整齐,做到仪表整洁。
5、女生头发不应过于松散,应以体现简洁、气质为出发点。
四、行为举止
1、文明举止,学子风范
2、活动时要做到落落大方,不卑不亢,在遵循亲切、亲和原则的同时,充分展示广州华立青年创业者协会的蓬勃朝气。
3、会员一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吸烟喝酒,口气必须保持新鲜。
4、活动中应保持身体没有异味,在使用香水时应以清爽、舒心为出发点。
五、言语
1、不使用粗话,脏话、黑话、气话,要说文明语言。交谈中要经常使用的礼貌用语是: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
2、做到“四有”,即有分寸、有礼节、有教养、有学识
3、对师长应有礼貌,言语应用敬语,不得用你或他代称,应尊称其人最高职位的官衔,如果不知道的应用您或其他尊称。
六、处罚
1、凡因个人原因影响活动社会实践服务、严重影响协会和学校形象者,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2、活动期间各部门每次应登记出勤情况,未经上级负责人批准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若无故擅自离开者或缺席者,将立即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并待给予相应的处分.
3、凡累计三次开会无故未到,开会迟到,活动未到的,视其严重性给予开除协会或除职处理,经多次劝导未改的一律视为自愿离开协会组织。
4、每次开会应提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检查开会地点的情况,如发现不适合本次会议举行的,应该以电话形式告知上级负责人员,再由上级人员决定是否改地点或更改时间。如果开会前5分钟仍未到达者,按迟到处理。因未提前到达而造成事故的,由迟到者负全职,视情况严重给予处罚。
5、每次上级负责人员分配任务都应做好记录,如果下级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或完成量不够,必须记入档案。如果下级人员按时按量完成的也应记入档案。在每学期末协会将按协会会员任务完成表进行评比,分出优秀工作分子、积极分子,并对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未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会员进行处罚,严重者将作出开除处理。
七、干事的生成和面试
1、干事必须先向应聘部门的报名,在名额许可的情况下,举行面试。面试过程中必须严谨、安静、公开,面试中必须有三位以上的部级以上的干部在场。
2、面试中应该在公平、公开、公正的情况下举行,不得有网开一面或者酌情加分的情况,更不能面试过关。
3、干事面试通过后,各部门应该及时通知其本人,并告知其加入协会的规定,每位新干事的试用期为一个月。
4、如果部级以上干部在面试过程中作弊,且事后查实的,按工作过失处理,并取消一次评优机会,严重者革职、开除出协会。
八、其他
1、每位会员应提前了解和熟悉自己的工作场所与流程。
2、所有会员必须互相尊重,团结合作,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来,服从组织安排调配,不得借故怠工。
3、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有防范意识,熟习相关防范及应急措施。
4、遇突发情况须及时向上级负责人或负责老师报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