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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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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一、评价依据和指导思想 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根据《河南省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为全面客观、科学规范地实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估对学生成长的促进作用、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项城市外国语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二、评价的原则 (一)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 (二)引导性原则。要结合《河南省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将相关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引导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实施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可操作性原则。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公开透明原则。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将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价领导小组、评价程序、评价结果公布,对所有学生公开、对家长公开、对所有教师公开、对社会公开,确保评价客观公正。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评价 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等级规定 备注 道 德 品 质 公 民 素 养 交 流 与 合 作 学 习 能 力 运 动 与 健 康 爱祖国、爱人民、爱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视为暂不打等。违反《中小劳动、爱科学、爱社合格。 学生守则》和《中学生会主义;遵纪守法、不合格:经常性违反学校校日常行为规范》及其他诚实守信、维护公德、规校纪,受到学校记过以上教育部门规定的基本要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纪律处分未被撤销的,或有求比较突出的,将突出违法犯罪事实和记录。 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自信、自尊、自强、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者,视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自律、勤奋;对个人为合格。 的行为负责;积极参不合格:自我约束力差,有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加公益活动;具有社损害集体利益,违公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会责任感。 德的行为。 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合格:基本符合标准视为合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标并努力实现目标,格。 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不合格:拒绝参加校内外各评价项目的“表现”栏点与处境,能评价和项有益活动,经常与同学发中。 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生矛盾甚至冲突,同学关系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紧张,多数同学不认可,不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能在协作和团队活动中合作。 作沟通。 有学习的愿望与兴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趣,能运用多种学习可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方式来提高学习水著,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载,否则视为无效。 平,有对自己的学习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反思的习惯;能够完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成规定的物理、化学、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作;能够结合所学不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同学科的知识,运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等级分析并解决问奖。 题;具有初步的研究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与创新能力。 者,视情况可得B或C。 D等: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差,经常不交或抄袭作业,上课经常睡觉,考试作弊,多次旷课或缺课、学期期中和期未考试有多门不及格。 热爱体育运动,养成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得A: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备锻炼健身的能力、标准规定的六级水平;参加载,否则视为无效。 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健的体魄,形成健康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 D等: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 能感受并欣赏生活、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凡得A等级的学生,必自然、艺术和科学中可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的美,具有健康的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载,否则视为无效。 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术活动,用多种方式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进行艺术表现。 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审 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美 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与 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表 (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现 其他。 B或C等: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 D等: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 《省综合评价实施方部分内容结合《省综合评价《省综合评价实施方注 案》内容。 实施方案》由学校制定。 案》内容。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全体班主任、音体美教师。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另外,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班级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班级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 (二)学生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初中三年的总表。 的生活方式。 (三)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成长档案的载体为《青春如歌》,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每学期的《成长档案》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档案装入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进入学生档案。

学生成长记录袋的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德育处主管。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一定时期和阶段学生在各方面进步与取得的各方面成绩或存在的各方面严重问题的信息库、材料库。

(四)评价、公示程序。

1、音体美组向年级统一提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A等或D等学生名单(《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2》)。

2、学生自评:学生根据《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和《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2》填写《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

3、同伴互评:小组讨论《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并由小组长签署意见。 4、任课教师评价:任课教师在《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自我评价表》上签署意见。 5、班主任评价:班主任根据学生、学生小组、班主任意见填写。

6、学校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班主任填写的表格、校长签署意见。

7、公示: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级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8、申诉或复议: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结果应用

(一)“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学校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初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 “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

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学生档案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制度

(一)班主任、校长诚信承诺制度。班主任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抽查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为此要求我校所有参与评价人员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参与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除取消其评价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在普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1》(体育组分年级填写)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等:达到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规定的六级水平;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D等:经常不上体育与健康课,体育与健康课程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 《学生学期情况汇总表2》(音体美组分年级填写)

A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D等:经常不参加艺术活动、音乐、美术课,学习不努力,学习成绩“不合格”。

项城市外国语中学

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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