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20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承包单位:(甲方)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合
同》及其他法律、行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基础、主体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混凝土、模板、钢筋、脚手架、塔吊和砌体等)。
2.工程所有进场材料、机具设备的搬运、码方、安装、拆卸、维修、保养。 3.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等场区清理,直至工程验收的全部工作。 4.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模范工地的目标所需发生的其他用工。 5.工程变更和二次施工中的混凝土、模板、钢筋、砌体及架手架。 6.( )元内的工程变更。 (四)工程价格:
1.主体结构按建筑面积 元/㎡。
2.基础:模板 元/㎡(模板展开面积),混凝土 元/立方,钢筋元/吨。 (五)工程工期:
总日历天数 天(钢筋安装开始,甲乙方签字),基础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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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主体封顶 天(均 天/层),乙方应保证正常过程中的人员配备(劳务层管理人员)并确保不因农忙、雨天而影响工程进度,如因自身原因完不成工期,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款总额1‰的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第二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2.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3工程劳务量清单;
2.5图纸;
2.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7施工过程中,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外的劳务认定。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3.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试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3负责工程的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3.4统筹安排直辖市解决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3.5提供施工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3.6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3.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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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自觉遵受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4.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4.4交工前把现场整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
4.5准时签收甲方传达的各类文件、变更、 技术交底的资料,不得拒收。 第五条、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付款:
5.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 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5.2住宅三层封顶付基础总款的﹪(注:基础模板全部拆除并已清理干净),如未拆除模板付车库总款的 ﹪,手续完善7日内支付。
5.3主体验收按甲方审定的阶段工程割算值的﹪支付(扣除: ①甲方当期代替的各种费用
②由于乙方违章或质量不合格等原因的罚款 ③前期支付款,手续完善后7日内支付。)
5.4余款春节前付清(经各质检部门的验收签署书面交接书手续完善),乙方向甲方及时提供合格税务(包括工程进度款),否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第六条、 劳务工作质量与验收
本工程合同质量等级为 ,质量验评单位为:城阳区质监站、检测站(混凝土取芯回弹应一次通过)、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
6.1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书面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和委托人员以及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接受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6.2乙方应有相应的劳务分包资质,特殊工种上岗证,如因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向甲方付总工程款3‰的违约金,并对各质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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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的整改进行返修。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质量员有权进行处罚(根据情节:500-1000元),处罚后还不整改,将责令停工整顿直至勒令退场,乙方承担停工造成的一切损失。
6.3甲方每月组织质量联合检查,对乙方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定,达不到优良标准,按每月施工面积 元/㎡从人工费中扣除,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按元/㎡扣除,甲方将责令乙方返修整改,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对在施工中建设、监理、监督站单位因质量原因对本工程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7.1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遵守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青岛市建设委员会205-02-02发布的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进行施工,认真执行《工地管理制度》
的各项规定,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如违章作业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损失。进入工地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次50元罚款),高空作业系紧安全带(否则每人次罚款100元)。
7.2甲方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监控,发现问题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乙方不能及时整改,安全员有权进行处罚,(不少于20元/次的罚款),处罚者仍不整改将责令其停工整顿,其损失由乙方负担。
7.3甲方组织安全文明施工联合检查,对乙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综合评定,达不到优良标准,按每月施工面积 元/㎡从人工费中扣除(包括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业主、监理的日常拉网检查),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款的1‰的违约金。
第、 机具和材料:
8.1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制度,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验收,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机具,乙方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如有丢失损坏,则按市场价赔偿甲方,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8.2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合理使用,钢筋按1.5﹪损耗,不得超出定额消耗量,如有超出则按市场价赔偿甲方。砼和砂浆用量以甲方预算人员实际计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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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量为准,由于乙方原因增加砼、砂浆的超耗,砼砂浆费用及灰渣外运费用由乙方承担。各层施工缝外观涨模处理,允许发生灰渣量 立方/千平方米,节约奖励乙方20元/立方,超耗扣除乙方400元/立方,所有生产垃圾1车/千平方米(东风单车),超出部分每车按20元予以扣除。
8.3模板及脚手架工程用量,主体所用周转材料进场时双方共同清点签收,入库或出场时,数量不得少于发放数量(扣除合理损耗扣件1),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给予赔偿,节约给予奖励。竹胶板2米以上的木方、钢管严禁无审批手续切割,如发生按十倍市场价予以罚款。
第九条、 紧急补救
无论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间,在乙方劳务作业范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
事该项工作。为完成此工作或修理而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现场管理:
10.1乙方有责任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文明礼貌的教育,协助工程承包人搞好现场区的治安工作。
10.2乙方保证自己队伍没有身份不明人员,保证不发生与现行法律、法规抵触的活动。
10.3乙方内部如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甲方对乙方处以不低于20元人民币的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劳务分包人自理。
10.4乙方之间发生群殴事件的,甲方对乙方处以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理。
10.5乙方如与工程管理人员及周边居民发生冲突并造成后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10.6乙方作业人员均应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共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10.7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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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乙方须提前15天提交材料明细,明细要严谨细化,如有超出实际用量,剩余材料按市场价作为工程款。
10.9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必须服从甲方、业主、监理现场人员的管理,在双方意见没有达成共识之前,应服从甲方、监理、业主的安排。对不能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很好配合,屡次出现无理纠纷有情绪的承包人,甲方视情节有权以经济手段对其进行处罚,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接受。
10.10施工中因施工措施的调整或材料运距变化面增加或减少的辅助用工,乙方不再单独计取。
10.1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所有施工质量,进度问题或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处理完成,否则甲方将安排他人完成,费用按5倍的标准由乙方承担。
10.12乙方进场人员须持有效证件签订劳务合同;办理暂住证明,并每月向甲方提供在本工程实际出勤工人工资发放表,由公司按规定统一出放人工工资,如有虚报、瞒报每人罚款1000元。
10.13乙方承担由于自己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
篇二:建筑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建筑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张家港恒隆钢管有限公司厂房钢结构安装工程工程地点: 张家港恒隆钢管有限公司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日 竣工日期:二、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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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登记。
三、总(分)包合同
3.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3.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四、图纸
4.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1 套。
五、工程承包人义务
5.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六、劳务分包人义务:
6.1 工程承包人在年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协议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 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场地满足施工需要。
6.2 本工程的所有人工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包括工程安装、吊装、屋面、柱头等,工程吊机费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6.3 劳务分包人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6.4 劳务分包人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6.5 劳务分包人统筹安排、协调解决现场人工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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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程吊机费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八、工程承包人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九、劳务分包人工作安排
9.1 劳务发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9.2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9.3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9.4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分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9.5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10.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施工隐患。
10.2 劳务分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劳务分包人不得要求其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凡本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及一切费用,与工程承包人无关。
十一、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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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报备安全防护措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1.2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安排使用计划,有劳务分包人负责相关费用。
十二、事故处理
1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十三、保险
13.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劳务分包人应为施工场地内的人员办理保险,由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14.1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
十五、劳务报酬
15.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方式计算:
劳务分包费用按25元/平方结算,工程承包人按进度支付劳务分包人。最终 留劳务报酬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 十六、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6.1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十七、施工验收
17.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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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仍然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十八、施工配合
18.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8.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十九、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9.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结算。
19.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劳务报酬总额的1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支付。 19.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
处理。
二十、违约责任
20.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0.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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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 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0.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二十一、争议
21.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21.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 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二十二、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2.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
篇三:年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 上海市第一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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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规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二、分包工程范围 三、分包工程工期
1、分包工程期限: 年月日开工至 年月 日完工,工期为日历天。 2、节点工期:(1) (2) (3)
四、分包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总额): 六、承包方式
七、合同文件使用的标准和适用法律
1、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2、适用标准、规范:按施工合同有关约定,按国家《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 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八、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施工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等; 2、本合同;
3、询标纪要或函件;
4、乙方的投标书(含承诺书)、甲方的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和确定劳务分包价款的工程预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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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施工图纸。
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或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时,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形成补充协议的情况下,依据上述排列顺序解释合同文件。
九、甲方代表 1、甲方驻工地代表。
2、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必须经本人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的调整和撤回应提前通知乙方;
3、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有关人员;
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上报上级终止合同。
5、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
在回执上签名和收到后生效。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代表的持有异议的书面报告后的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代表的撤换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十、乙方代表
1、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文件;
2、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均应以工程联系单书面的形式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3、乙方代表应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指示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
4、乙方代表接甲方代表通知要求调离的人员后,立即将该员调离现场,交回有关证件,未有甲方代表的书面许可,不可再将此人员再进入工地;
5、末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和撤走进驻工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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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代表对甲方代表指令持有异议,应在收到指令后的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
7、乙方代表易人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十一、甲方工作
1、严格审定乙方的资质。
(审查四证,审查施工等级、履约能力)。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为乙方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2、负责统一规划现场的平面布置,确定临设、工地出入口、标志的设置、材料堆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设施的位置;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提供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4、提供标高、定位的基准点、线;
5、负责工程的整体进度及各分包单位的进度协调,组织召开有关工程会议;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7、负责乙方进场时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监督,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安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8、制定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实施对工程质量、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和验收;
9、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的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当乙方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所要求的标准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并根据甲方处罚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10、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结算。 1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2、甲方应对乙方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进行监督,督促乙方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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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乙方工作
必须配备能胜任本工程各项要求的项目管理班子,服从甲方的管理,负责实施对承包范围内工程进度、质量、环境管理、劳动力调配、职业健康安全及职工生活安排等事项的具体管理。
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和再分包。由乙方组织的所有人员与甲方无任何劳动合同关系。
2、参加甲方或业主主持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国家及当地有关标准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精心施工。
3、遵守国家、当地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下发的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当地所规定的各项手续。对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采取控制措施,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接受甲方、业主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与现场各单位
搞好协调配合。
4、乙方职工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打架等违纪行为,如发生此类事件,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在本工程中不得使用18周岁以下及50周岁以上的务工人员,不得使用外来盲流及甲方单位职工的家属,否则此类人员在施工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进场施工7天之内必须提交乙方单位三类人员的安全证书复印件,乙方在本工程的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上述证书须经项目安全员验收合格后备案存档)。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发生的安全、质量等事故和非法用工罚款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保障并持续保障甲方不承担上述损害赔偿以及相关的一切责任。
6、乙方进场的施工人员,在进场前必须先报花名册,所有务工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健康证、建设工人上岗资格证书、暂住证、安全生产培训证,并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务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办理和佩带建工集团工作证或项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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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证。人员进出如有变动,必须于当日申报,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所有进场务工人员必须及时办理个人信息卡;乙方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所使用务工人员依法签定个人劳动合同并送甲方项目部备案,一旦发现务工人员进场施工未与乙方签订个人劳动合同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应保证工程连续施工,在节假日(春节)期间必须连续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不增加任何费用。
9、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0、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进度计划要求,一周内提交主要工序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每月提交下期劳务施工计划、材料需求计划确保总工期的要求;
11、对甲方的指令 (口头的或书面的)应按要求迅速执行,如因乙方行动迟缓造成业主的投诉,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处罚,当收到甲方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未执行,甲方可另聘他人执行,并将发生的费用双倍从应付乙方当月的款项中扣除;
12、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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