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设施拆拆除和报废管理,保证人员作业过程安全,避免报废设施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职业危害,制定本制度。 2 生产设施报废的基本原则: 2.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2设备己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2.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2.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有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在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2.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3 拆除和报废的管理要求
3.1公司各级部门应严格执行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拆除作业前应进行危险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2公司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3.3公司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3.4拆除清洗作业的污水,应集中专门处理,不得无序排放和造成环境污染。 3.5特种设备的报废,必须符合特种设备报废规定执行。 4 拆除和报废程序 4.1拆除前的准备工作:
4.1.1生产管理部、安全部、各车间在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前,应对全部待拆除的生产设备设施及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存在的风险拟定措施措施,对潜在的事故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制定拆除方案。
4.1.2拆除工程经批准后,拆除工程负责人在拆除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针对进行拆除报废作业的特点和分析出的危害因素,进行施工前的专项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4.1.3对盛装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设备设施,在拆除报废前,要将报废的设备设施彻底置换干净,置换、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4.2设备、容器和管道的置换、清洗
生产设备设施使用车间对拆除的设备、容器和管道内有危险化学品的,应进行转料、排压、置换、清洗,完毕后,经安全部分析化验,出具分析合格单,由生产管理部、安全部、车间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合格后认可,检验达到拆除(报废)施工条件后,才能进行拆除施工作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清洗液按照环境管理程序处理。 4.3设备拆除
4.3.1大型设备拆除前应先检查拆除范围内地下管网走向及地上井口位置,在地下管网走行的地面范围内,禁止停放大型吊车或大吨位拖车,以防止造成地下管网的损坏。地上井口位置要加以覆盖并设立明显标记,防止大型车辆压坏井盖。 4.3.2设备及储罐容器的拆除。设备及储罐容器拆除前,先将相连管线断口,所有断口全部用盲板盲断,待分析合格后方可拆除。设备的拆除原则上采用整体拆除。较大设备可解体的进行解体拆除。储罐及其它容器拆除前要对容器内进行分析,合格后可动火拆除的进行解体拆除,禁止动火的进行整体拆除,所有需清洗的设备,拆除后将管口封闭,运至设定固定地点清洗。
4.3.3管线的拆除。所有物料管线全部使用钢锯断口,在拆除前,必须经有关人员确认,并分析合格后进行拆除,原则上不动火拆除。存有物料的管线,先用广口桶将物料盛装后集中堆放,然后用手工使用钢锯拆除。无物料管线,如需动火拆除,提前提出申请,经安全部门确认批准后,并具备动火条件方可动火。在拆除管廊上于生产系统平行的管线需要配合吊车进行拆除,以防止管线拆除过程中
碰到运行管线。
4.3.4钢结构拆除。钢结构采用解体拆除,所有钢结构拆除必须在塔设备.管线拆除后方可进行,拆除前须经生产管理部、安全部、车间等相关部门共同的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
4.4在拆除生产设备设施过程中,车间安全员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员应全程监护,确保拆除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拆除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oldu.cn 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12327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