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383-2011 安全技术交底表 表AQ-C11-1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五路居回迁项目安置房(一期) 永兴世纪建筑有限公司 编号 交底部位 工种 7#楼二次结构 瓦工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 室内砌筑、抹灰结构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人字梯等设施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米,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稳。 3、 搭设脚手不得有探头板,也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水暖、电气管道等不牢处。 4、 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如发现不安全的地方立即做加固等处理。 5、 从外用电梯向室内运转物料时,必须注意上方物体(结构墙体、钢管等),同时弯腰低头,当心碰撞头部;上下外梯坡道只允许一辆小车通行,后车必须等前车走到安全位置后方可跟进,严格禁止同时上下坡道,以免溜车伤人。 6、 搬运和转运物料时应注意脚下,防止绊倒、防止滑跌摔倒,外梯卸料平台和运输坡道必须每日清扫,防止落地灰、沙引起打滑引发滑跌摔倒等不良事件。 7、 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挤手。在推小车时不准后退。 8、 在洞口处作业以及在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⑴ 板与墙的洞口(特别是楼梯间休息平台处竖向洞口、烟风道洞口、水电管井洞口、地下室集水坑洞口等部位),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⑵ 电梯井口必须安装防护栏或固定防护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⑶ 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⑷ 作业时不得随意先行拆除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待施工作业全部完成后,经工长或安全员批准同意,方可找架子工等专业人员拆除。 ⑸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各类洞口和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警示。 ⑹ 临边作业和洞口作业时同时应在靠牢处系挂好安全带。 ⑺ 严禁从窗外或外梯卸料平台等处向下随意抛掷物料、渣土和垃圾。 ⑻ 上下外用电梯时,必须随手关好防护门,不得探头查看电梯外运行情况,不得依靠防护门,防止高处坠落和挤撞伤害事件。 针对性交底: 1、洞口处抹灰、抹砂浆等作业时,必须保证洞口处护栏和安全平网支搭严密牢固,作业时严禁拆除水平安全网。 2、砌筑作业时应做到随砌筑随拆除护栏,不得一次性多层拆除;休息和临时离开时,要有专人监护和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下班时,如没有完成砌筑,必须彻底恢复该处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安全设施。 3、烟风道孔洞钢筋应随安装随割除,不得一次性多层次割除;未安装烟风道前应保证孔洞盖板严密牢固。 4、水电管井、预留洞等部位安装作业前,不得随意拆除孔洞防护盖板,确保盖板防护严密牢固有效。 5、保证黑暗施工作业部位有充足的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措施,满足施工需要。 6、安全带可采取使用U托、钢管在楼层结构顶撑牢固的办法系挂。 7、专职安全员与兼职安全员必须加强对临边、孔洞、管井、竖向洞口、电梯井口、外梯卸料平台和坡道等危险部位的检查、巡视和纠违工作,必要时采取旁站安全监督措施,确保安全。 交底人签名 职务 工长 交底时间 2014.10.28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