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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工作建设

来源:年旅网


重庆电信职业学院

---艺术工程系团委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艺术工程系团委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在系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团章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团委组织是学院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学院教育、管理、改革、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是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突击队和生力军。

第三条 系团委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服务学院工作和服务团员青年,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系团委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团员青年,不断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加强青年文明习惯的养成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引导青年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发愤学习,努力工作;以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为主要载体,切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学风建设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表达青年意愿,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系团委组织受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

第二章 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条 组织政治理论学习

(一)制定全年理论学习计划。

(二)建立并完善院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指导督促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建立与落实,指导督促团支部学期理论专题学习制度的建立与落实。

(三)办好业余团校。

(四)指导、帮助并推动团员青年学党章、学邓小平理论、学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学习小组活动。

第二条 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一)开展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美育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号召全系的青年学生向先进人物学习,结合实际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

(三)开展青年志愿者奉献活动。

(四)了解、研究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定期向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并有针对

性地开展工作。

(五)树立、宣传先进典型,办好宣传栏、黑板报等团的宣传文化阵地。

第三条 围绕素质教育拓展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全面促进团员青年素质提高。

(一)配合学工部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

(二)组织举办各类讲座,拓展学生知识面。

(三)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课外活动。

(四)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促进青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 负责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五条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建立健全系团委的各项制度。

(二)指导督促支部工作制度的落实,抓好支部建设,加强对支部工作的考核。

(三)做好团员发展和团员推优入党工作。

(四)加强团员管理,督促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第六条 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一)系团委要指导学生会明确工作方向,及时传达党政中心工作。

(二)系团委要帮助学生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支持学生会主办的各项活动。

(三)系团委要指导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与学工部协商提名学生会主席人选。

第七条 根据院党委和校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实际,制定每学期团委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总支委员会和各班团支部书记会,传达上级指示,布置、讨论和检查工作;及时向院党委和校团委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第八条 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四有”人才的目标和校园文化建设,调查了解本系青年学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系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选择有利时机,精心组织一些具有开创性和示范性的大型活动,推动班团支部建设。

第九条 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团员,建立和健全团委委员、团支部委员、普通团员花名册及有关工作档案。做好新生团员的团关系接转、团员年度注册、团员团费的收缴等有关事宜。

第十条 在院党委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创建“五·四”红旗团委、先进团支部等“评先创优”活动,以及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第十一条 根据本系的具体情况创造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全校性的各种文体活动,在院团委统一安排下,各团支部负责组织人员参加。

第十二条 负责团委各项活动的文书档案的整理、归类、保管等工作。

第十三条 做好违纪团员的教育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完成院党委、团委和党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系团委的基本制度

第一条 团委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要召开两次团委工作例会,布置总结团的工作,检查督促委员分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基层支部工作。

第二条 团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由委员组成中心组,视需要扩大部分非委员的下一级团组织负责人,年初根据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结合学院团的实际拟定学习计划,一般一个学期学习一个专题。

第三条 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要根据对支部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管理考核办法,每学期考评一次,一年总评一次。

第四条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委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具体规定每年一次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时间、步骤和方法,并对团支部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提出规范要求,与团员教育计划和团员团籍注册相结合。

第五条 建立业余团校制度。上半年根据团员教育计划和团员思想实际,具体制定团课计划,明确团课内容、形式及授课教员,对团员参加团校提出具体要求,非团员青年申请入团必须经业余团校系统培训。下半年要根据对团支部干部岗位职责要求、能力要求,制定并落实团支部干部培训内容、时间、方法和目标。

第六条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制度。协助党组织办好业余党校培训优秀团员,保证推优质量。每学期至少“推优”一次。

第七条 发展新团员制度。要制定团员发展计划,建立青年积极分子名册和相关档案,举办培训班,加强团史和团知识的学习教育。完善考察审批程序。每学年于“五四”期间发展一批新团员。

第八条 奖惩制度。团章规定,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奖励分为:记光荣簿、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团内表彰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对有突出表现的团员可随时给予表彰。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第四章 团支部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一条 团支部一般建立在教学班上。机关教工团员单独设立团支部。团支部必须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条 团支部的工作任务

(一)做好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团员青年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组织好团的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团日活动,增强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增强共青团员的光荣感。

(三)开展创先进团支部活动,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学风建设以及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维护和代表团员青年的正当利益。开展各种适合团员青年特点的活动,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关心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五)做好发展新团员及团费收缴、团员证的使用和管理等日常工作。

(六)传达贯彻上级团组织的会议精神,努力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及时做好请示汇报工作。

(七)班级团支部要积极支持班委会的工作。

第五章 团支部委员的主要职责

第一条 团支部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委员一般设三至五人,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

第二条 团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团支委会和团员大会,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拟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并及时反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抓好团支部的自身建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四)参加上级团组织召集的有关会议,及时贯彻、传达上级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并结合团支部具体情况加以贯彻落实。

第三条 团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新团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团员的手续、负责推优入党工作。

(二)对团员进行组织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团员的模范事迹,对违反团的纪律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奖惩意见。

(三)了解和掌握团支部的组织情况,根据需要,提出团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四)搞好团员统计,接转组织关系,做好团员证的使用和管理,按时收缴团费,组织团员做好年度评议、注册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和团日活动等,并具体负责考勤和记录工作。

第四条 团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上级党团的要求,提出宣传工作的意见,并负责具体实施。

(二)运用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及时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气,批评不良现象。

(三)了解团内外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团委反映,并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

第六章 团支部的基本制度

第一条 三会一课制度

(一)团员大会。它是团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支部全体团员讨论、决定重要问题

的会议。它可以否决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原则上一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根据党组织及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讨论团支部的工作和团员青年关心的问题。

(二)支委会。它是支部团员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负责团支部的日常工作,是团支部的核心。支委会由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支委会每月一至二次,碰到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班级团支部应当和班委会互相配合开展工作,主动争取班主任的指导,但不要包办 代替班委会的工作。

(三)团小组会。团小组是团的基层组织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团的基层组织。团小组在支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团小组长由全组团员选举产生。团小组会主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团员实行监督及各类学习活动。

(四)团课。团课主要是以课堂灌输形式,由党团干部对团员青年进行全面、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团支部每学期组织团课应不少于两次。

第二条 团支部工作手册制度。是指团的“三簿一册”(团支部会议记录簿、团费收缴记录簿、好人好事登记簿、团员花名册)制度的继承和发扬,主要内容包括团支部工作条例、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团费交纳有关规定等。团支部手册每半年检查一次,一年换一本,由团支部组织委员记录和保管。

第三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团的民主生活会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必要形式,主要有

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团日活动等。团支部必须以严格的制度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和经常性,保证每学期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

第四条 教育评议制度。即团员意识教育、民主评议团员。每年进行一次,支部要根据院团委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具体步骤分为学习动员、个人总结、民主评议、表彰处理(注册)四个阶段进行。民主评议团员是教育评议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关键环节。

第五条 换届选举制度。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团支委会应每年改选一次,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六条 团员证制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证制度包括团员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团员证制度是改革开放条件下团员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

第七条 团员发展制度。发展团员应贯彻“积极有计划地发展新团员,向一切先进青年敞开团的大门”的方针。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手续。申请入团的青年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有两名介绍人,介绍人应该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由团委审核,报院团委批准;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申请入团的同学一般应经过业余团校的培训。

第八条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一。做好“推优”工作,是由团的性质决定的,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是

增强共青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方式。团组织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教育、培养、考察制度,为党组织输送新血液。

第九条 团费收缴制度。团员必须按期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按期交纳团费,是团员在经济上支持团组织,是团员和团组织加强联系的一种必要形式,也是增强团员意识,加强组织观念的有效形式,团费每半年交纳一次。

第七章 阵地建设

第一条 阵地建设

(一)建立团委专用宣传栏。

(二)创办团学宣传刊物。

(三)开辟学生活动室(中心)。

(四)建设一支学生通讯员、记者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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