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按照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 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有 效供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到2022年底,新增托 位300个;到2025年底,全区托位数达到1000个左右。
二、实施范围
2022年XX区新建(改扩建)普惠托育机构。
三、实施内容
(一)普惠托育机构的基本要求为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依法登记备案;方便可及、面向大众; 安全规范、制度健全;有支持、质量有保障;价格一般低于当地同 类型托育机构平均收费水平。
(二)支持社区、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医院、个人等各类主体兴 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3岁以下 婴幼儿。
(三)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积极开展“一乡镇(社区、办事处)一普 惠”试点,努力实现\"十四五''末每个乡镇(社区、办事处)都有托育 机构。
四、重点任务
(一)促进多元发展。围绕群众需求,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 会力量的积极性,培育发展家庭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模式、社会服务模 式、托幼一体模式、单位服务模式、医育结合模式等多元化的普惠托育 服务,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托育机构及设施,多种形式增加托育
服务有效供给。
(二)确保安全规范。认真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 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等标 准和规范,推进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托育 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筑 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坚持保育为主、保教结合,落 实完善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切实保障婴幼儿安 全健康成长。
(三)加强队伍建设。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 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加 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多种方式 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提 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有爱心、高素质的托育服 务队伍。
五、资金保障
根据市文件规定,完成当年新增托位任务,按每个托位2000元左 右的标准进行奖补。所需资金扣除上级补助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市、县 按4: 6分担。
六、实施程序
(一)摸清底数。对照年度工作任务,布置开展托育机构清理摸底, 摸清全区新建或改扩建托育机构数量,依顺序合理排定各备选项目。
(二)制定方案。2022年4月份,细化项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 案,倒排工期,精心组织实施,推进落实项目任务。
(三)重点培育。2022年10底前,对照标准,采取一次性奖补、 托位补助等多种优惠措施,有重点、有计划地培育面向大众、方便 可及、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托育机构。
(四)评估验收。2022年“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新建(改扩建) 普惠托育机构及托位数的评估验收并报市卫健委复核,复核结果及时 报省,迎接省级评估。
七、项目管理
对普惠托育机构加强跟踪监管,定期了解进展,指导解决问题, 完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 实属地管理责任分工,建立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应用托育机构信 息管理系统,线上线下结合,加强托育机构的服务监管,促进辖区内各 类托育机构规范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 织领导,积极争取的重视和支持,精心实施普惠托育服务建 设项目,将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项目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列入民生重点 工程,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同,明确责任分工,制 定工作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支持。制定相关配套,支持发展社区照护及机 构托育等普惠服务项目,通过购买服务、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 费优惠等措施扶持社会力量和用人单位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深入 推进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积极争取预算内 投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预算内投资示范带动和地方引导作 用,大力营造有利于托育服务发展的环境。
(三)加强督查指导。加强对托育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对普惠 托育服务建设项目的工作指导,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及时总结成绩和 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区级将加强调研 与督导,组织培训与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提升托育服务整 体水平。
Xx市xx区2022年幼儿托育服务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更好满足我区家庭对3岁以下 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成长。根据办 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安徽省 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促进一一幼儿托育实施方 案》、xxx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厅《xxx市2022年幼儿托育实施方 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按照引导、部门协同、家庭为主、社会参与的总体思路,坚 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努力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 给,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到2022年底,新增托位
200个,千人口托位数达到2. 9个左右。
二、实施范围
全区内符合条件备案托育机构。 三、实施内容
(一)全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
(二)支持社区、用人单位、社会组织、医院、个人等各类主体 兴办普惠托育机构。鼓励公办幼儿园和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 收3岁以下婴幼儿。
(三)鼓励开展“一乡镇一街道一普惠”试点,努力实现“十四 五”末每个乡镇(街道)都有托育机构。
(四)鼓励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闲置办公场所等 资源,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努力增加普惠 托育供给。
四、重点任务
(一)促进多元发展。围绕群众需求,坚持普惠优先,充分调动 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培育发展家庭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模式、社会服 务模式、托幼一体模式、单位服务模式、医育结合模式等多元化的普 惠托育服务,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托育机构及设施,多种形式 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
(二)确保安全规范。认真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 行)》等标准和规范,推进托育机构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严格执行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托育机构安全管理制 度,强化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坚持保育为 主、保教结合,落实完善托育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及服务规范, 切实保障婴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三)加强队伍建设。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 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加强各级管理人员培训,提升行业管理水 平。加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多 种方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法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健康 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建设一支有爱心、高素质 的托育服务队伍。
五、资金保障
区承担主体责任,负责相关资金保障。对完成当年新增托位 任务的,按每个托位20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奖补。所需资金扣除上 级补助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市县(区)按4: 6分担。
六、实施程序
(一)摸底调研。2022年3月前,对照年度工作任务,布置开展
托育机构清理摸底,调研所辖县区新建或改扩建托育机构现况,依顺 序合理排定各备选项目。
(二)制定方案。2022年4月份,细化项目工作目标,制 定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精心组织实施,推进落实项目任务。 (三)重点培育。2022年10月底前,结合实际,对照标准,采 取一次性奖补、托位补助等多种优惠措施,有重点、有计划地培 育面向大众、方便可及、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托育机构。
(四)验收复核。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新建(改扩 建)普惠托育机构及托位数的评估验收并报市卫健委复核,复核结果 及时报省,迎接省级评估。
七、项目管理
加强幼儿托育项目进度跟踪,定期了解进展,指导解决问题,完 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安全保障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落 实属地管理责任分工,加强托育机构的服务监管,促进辖区内各类托 育机构规范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托育服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 领导,积极争取的重视和支持,精心实施,将幼儿托育项目 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协同,明 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稳妥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二)加强支持。要制定相关配套,通过购买服 务、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措施扶持社会力量和用人 单位兴办普惠托育机构。深入推进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 项行动,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预算内投 资示范带动和地方引导作用,大力营造有利于托育服务发展的政 策环境。
(三)加强督查指导。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托育服务工作的督导 检查,加强对幼儿托育项目的工作指导,强化项目绩效管理,及时总 结成绩和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推进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积极 配合市级调研与督导,参加培训与交流,提升托育服务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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