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新世纪蓝湾购物中心 筹备招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第一条 工作目的
为了提高招商人员的工作业绩,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品质,激励成绩突出的员工,全面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以绩效为导向,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二)奖金额度与招商业绩相匹配的原则 (三)团队奖金与个人奖金相匹配的原则 (四)以奖励为主,处罚为辅的考评原则 第三条 适用范围与考核对象
1、本考核办法适用于蓝湾购物中心营运部招商人员
2、分为四个考核组,分别为营运一部、营运二部、营运三部、营运四部 营运一部: 营运二部: 营运三部: 营运四部:
3、蓝湾购物中心筹备负责人 第四条 考核时段与标准
考核时间:2012年 8月15 日 - 10 月 28 日
考核时段:设定为五个考核季,每一周期为15天,具体为(比例为累加计算):
第一考核季:2012年8月15日-8月31日 累计招商率达到 50%;
第二考核季:2012年9月1日-9月15日 累计招商率达到 70%; 第三考核季:2012年9月16日-9月31日 累计招商率达到 80%; 第四考核季:2012年10月1日-10月15日 累计招商率达到 90%;
第五考核季:2012年10月16日-10月28日 累计招商率达到 100%; 第五条 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指标:招商达成率
(二)项目招商人员奖金额度标准及分配标准:
达成率<50% 达成率≥50%≤70% 扣发个人绩效工资100元/人 不奖不罚 达成率>70%<100% 奖励800元/人*实际达成率 达成率=100% 奖励800元/人 达成率>100% 奖励800元/人+超过比例*200% 注:达成率按部门达成率计算,筹备招商负责人按整体达成率计算。 (三)系数提取:
以上考核按以下职级系数进行奖惩:
职 务 店长(筹备负责人) 系数
第六条 考核实施程序
1、考核办法制定完毕后,将按照考核指标和考核对象以部门为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2、每考核季完毕后三日内公布考核结果,并公开发放考核奖金。 第七条 绩效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是发放绩效奖金及年度奖金分配的依据;
(二)在整个考核季中能够全部完成任务的部门或个人将在年终评优或奖金分配中优先考量。
(三)依据整体考核季考核结果直接作为职务晋升和薪资调整的依据; 1、在整个考核季中能够按期全部完成达成目标的将给予职务晋升一级或薪资调整一级的奖励;
2、如连续三个考核季达成率均低于50%,将进行部门或对相关人员进行职
1.5 副店长 1.3 经理 1.2 主任 1 务调整。 第 附 则
(一)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二零一二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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